為了加強和改善信用社的民主管理,在改革中采取以下措施。
(一)清股、擴股,加強信用社的群眾性。在改革中,信用社都進行了清股、擴股,發展新社員。清股就是清查原有的股金,同社員核對,落實社員股權,發新的社員證和股金證。對於應付未付給社員的股息和應分未分給社員的紅利,經過清理查實後補發給社員。這一措施調動了農民入股的積極性,入社農民不斷增加,股金不斷擴大,信用社的社員一般都達到農戶總數的80%左右,擴大了信用社的群眾性,也增加了信用社的自有資金實力。在經濟發達,鄉辦、村辦企業較多的地方,信用社還接受企業入股,成為信用社的團體社員。企業入股的股金數額不限,但保持與農民社員平股平權,即不論股金多少,隻有一票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恢複信用社的民主管理組織,開展民主活動。一般做法是以村為單位選出社員代表,召開社員代表大會,信用社主任向社員代表大會報告改革和工作情況,聽取社員意見,接受社員批評,然後通過選舉產生新的理事會和監事會。多數信用社的民主管理仍然采取理、監事會的形式,少數信用社采取管理委員會的民主管理形式,管理委員會的大部成員從社員中產生,少數成員由鄉政府部門和銀行提名,經社員代表大會通過。在經濟發達地區,企業向信用社入股成為團體社員,適應這種情況,少數地方試辦董事會的管理形式。
(三)試行兩層民主管理形式。信用社機構按鄉設置,多數鄉地區範圍較大,人口較多,社員行使民主權利和民主管理組織作用發揮受到限製。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信用社的業務發展較快,為適應這種情況,信用社實行規範化和科學化管理,讓社員直接監督和管理信用社存在一定困難。因此有的地方試行兩層民主管理形式。一層是信用社的民主管理,另一層是信用服務站和信用分社建立民主管理組織,進行直接管理。方式是以村為單位,由信用社的社員選出代表組成社員代表小組,行使民主管理職能,具體職權是:審查信用站和信用分社的業務計劃;審批較大數額的貸款;監督信用站和信用分社實行“三公開”製度,即辦事製度公開,辦事結果公開,貸款張榜上牆接受群眾監督。這一層民主管理做好了,信用社一層的民主管理就有了可靠基礎,信用社的社員代表大會的主要任務是審查決定信用社的業務計劃、財務計劃、收益分配、主任任免等大事。
職工民主管理
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有兩種形式,一是社員對信用社的民主管理;二是職工對信用社的民主管理。信用社職工的民主管理與社員民主管理的性質不同。信用社作為合作金融組織,社員是主人,社員的民主管理是所有者進行的管理。信用社作為經營借貸業務的企業,它的業務活動由職工進行,從這個角度說,職工也要以主人翁精神管好信用社。雙重管理的共同目的都是為了把信用社辦好,為了社員和職工的共同利益。社員民主管理是主要的,但是隻有社員民主管理而無職工的民主管理,職工的積極性調動不起來,信用社也辦不好,社員的根本利益也就不能實現。雙重民主管理製度相互補充,相輔相成,都是辦好信用社所不可缺少的。
信用社的雙重民主管理製度是以利益關係為基礎的,隻有正確處理信用社與社員、信用社與職工兩層利益關係,才能真正建立和完善信用社的民主管理製度。社員與職工通過不同方式與信用社聯係,結成一個利益一致的、不可分割的經濟共同體。社員通過股金(所有者)和資金存貸(顧客)與信用社發生聯係,職工則通過服務性勞動與信用社聯係。由於聯係方式不同,他們從信用社分享利益各有不同尺度,具有不同性質。社員作為信用社的股東,是所有者,他們與信用社在分配關係上,屬於按資金分配性質;社員作為信用社的顧客,又按他們與信用社發生的業務量分享信用社的經營收入。職工是信用社的工作人員,是經營者,職工與信用社的關係屬於按勞分配性質。這兩層利益關係在性質上有區別,又密切聯係,融合於信用社這個經濟共同體內。社員利益是合作金融組織最根本的利益關係,職工與信用社的利益則是從屬的,但也是不可忽視的,從政治上和經濟上激發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愛社熱情,是辦好信用社的重要條件,也使社員利益得到保證。
職工參加信用社管理的方式,視職工人數多少而定,可以成立職工評議小組或職工委員會,參與信用社的經營管理,對信用社主任進行監督,齊心協力為信用社管理出謀獻策,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調動職工的積極性。有的信用社每周或每月召開一次職工大會,商量信用社工作,檢查信用社工作情況,不是由信用社主任一人說了算。職工民主管理還處於初創階段,有待於逐步加強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