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書同文”的“文”
關於“書同文”的“文”,是否專指漢字呢?我們認為是不能專指漢字的。漢字作為漢語的主要書寫工具,自然不能排除在“文”的行列,並且應當給以首要地位,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書寫漢語的符號體係並不僅僅是漢字一種,漢語拚音字母、數字、標點符號等,也都是書寫漢語的符號體係,並且同樣存在能否“書同文”的問題。就是說,在強調漢字“書同文”非常重要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略了漢語拚音、數字和標點符號等的“書同文”問題。漢字的“書同”問題要研究,漢語拚音等其它符號體係的“書同”問題也要研究。下麵著重談談漢語拚音的“書同”問題。
漢字在表記漢語的意義方麵,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但在表記漢語的語音方麵卻往往力不從心,如記寫擬聲詞、音義外來詞時的蹩腳表現等,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因此,充分發揮漢語拚音的輔助作用,強化漢語拚音的副文字地位,既是漢語發展的要求,也是對漢字功能的完善性補充,是非常必要的。正如胡百華先生所說,“漢字的發展要有所突破,必須要能兼容純粹表音、即能配合漢字共同使用的‘音符’;這樣漢語人才有機會去習慣並能嫻熟地運用普通話的聲母、韻母以及可采用的全部音節;換句話說,漢文字必須擁有客觀表音的各式符號,也就是大家漁具齊備,便不用靠‘渾水摸魚’過日子了。”目前,要實現漢語拚音係統的“書同文”,需要解決好以下兩個問題。
2.1“拚音方案”的標準問題
鑒於內地的“拚音方案”的“國際標準”地位已經得到國際上的普遍承認,台灣已經決定從1999年9月份開始,推行經過改進的內陸拚音方案。這對於漢語拚音的“書同文”來說,自然是一件好事,它標誌著兩岸“拚音方案“的標準問題已基本解決。盡管如此,由於“拚音方案”仍然不是拚音文字,而且無法成為拚音文字,因而如何找到一種更接近拚音文字的“拚音方案”,仍需要繼續研究。
當然,其它思路也是可以考慮的,如采用“注音字母”或“國際音標”等。“注音字母”比“羅馬字母”(即用羅馬字母書寫的國際音標或漢語拚音)更接近漢字,對保持文麵的美觀一致有好處,但卻與國際文字相去甚遠,不利於國際流通;“羅馬字母”雖然便於國際流通,但卻與漢字格格不入,若大比率使用(如音譯外來詞、擬聲詞的漢拚化等),很容易造成文麵上的參差不齊,影響版麵的美觀性。
2.2“拚音方案”的應用範圍問題
在確定了標準的“拚音方案”後,還應界定“拚音方案”的應用範圍。我們認為,借確立“書同文”標準之際,適當擴大“拚音方案”的作用,如拚寫音譯外來詞和擬聲詞等,並以“書同文”標準的形式肯定下來,不僅是很有意義的,而且是完全可行的。
隨著英語文化等外族文化的滲透,漢語中外文符號逐漸增多起來,人們對讀寫外文字母已經習以為常,甚至有些播音員也經常把“漢語拚音”當作英文字母來讀,這種語言滲透現象,是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的。如果我們確定了用“漢語拚音”書寫外來詞彙的原則,讓大家有所遵循的話,就可遏止這種漢語書寫外語化的潮流,並最終實現外來詞彙漢語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