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事做下了,要麼不讓別人看見,要麼根本就不讓別人知道,天大的事,那也沒事。
事做下了,一旦讓別人看見,讓別人知道,在中國將會遇上三種情況人,其中有一種人,他一定讓你在劫難逃。
第一種人:好事者;
第二種人:怕事者;
第三種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者。
隻要你遇上了第一種人,“事”做下的人,無論你和“好事者”有沒有前世冤家近世仇的恩怨。好事者一定會讓你在劫難逃。
林秀文就是“跳河風波”事做下的人,即成風波,便是眾人皆知,好事者還有不好你事之理嗎?所以,林秀文跳河風波將會在好事者的義舉行為下讓其擴大化的宣揚出去。
學校,本已平息了的“林秀文跳河自殺事件”,經過“好事者”的“好事”之義舉行為,僅一個下午的時間,就羅列出了“林秀文跳河自殺事件”的因果線索真實存在的憑據。
事發當天的晚上,校園裏,高二理科一班教室內(晚自習)三五打堆,腦袋相向聚在一起竊竊私語,不時發出唏噓之聲。
有同學說:可惜,趙四和吳家有在就好了,要是他倆在問問他們可能會知道的更多些。因為,同學都知道他倆是林秀文最要好的朋友,也多虧他倆不在,他倆要在可能場麵會更糟高些。因為,他們也想知道更多的事情真相,不管自殺是真還是假,跳河終歸是真實的,既然跳了,那必定事出有因。是什麼樣的事情能會讓這個自命不凡,放蕩不羈家夥選擇跳河來釋放自己壓力或情感呢?
以好事者的經驗斷定,肯定有事,而且是不為人知的大事。
好事者就把收集來的線索提出,擺在同學麵前讓大夥共同來尋找絲足馬跡,揭開林秀文跳河的真相。
比如:廣州來信,誰寫的?內容是什麼?有誰知道?
比如:有一個晚上沒來上自習課,夜裏在淩晨以後才回寢室,他去了哪裏?
再比如:昨天晚上沒來上自習課,夜裏他就跳河了,這中間發生了什麼?
再有,自從他接到廣州來信以後,最近變化很多,是不是?
“是,是”一些同學趁機起哄。
“真的,他好長時間都沒認真聽過課了。”同桌肯定地說。
好事者再次斷定:有事,肯定有事。
晚自習,兩節課的時間,有關林秀文跳河有事的風再次波像風一樣再一次吹遍整個校園。
但是,從羅列的線索上看,讓好事者們乏味的是內容缺少三個字“情、愛、性”。沒有這三個字的風波,就失去了風波的轟動性和他應有的傳播價值。
像林秀文這樣可以算得上玉樹臨風型的男生,怎麼能會沒有一點那個那個的事情?這就是讓好事者們最窩火的焦點,也是傳播價值的焦點。如果找不到林秀文和某某女生有點那個那個的事情,就等於這些好事的的忙活是沒價值的也是沒有意義的。
找,一定要找。
廣州來信,後麵的線索斷了,無處可查。
晚自習沒來上課,肯定是和某個女生約會去了,對,和某個女生約會去了。好事者們好像看到了曙光一樣馬上興奮了起來。
很快他們就查出了林秀文沒上晚自習的準確時間是上個星期日晚上。
好事者們開始分頭挨班排查,隻要和林秀文有一點點毛線關係的女生名字都一一羅列下來,然後再逐個排查上個星期日晚上沒來上晚自習女生。
從和林秀文有一點點毛線關係的女生名單中排查結果:當天晚上有三個女生沒來上晚自習。
她們是:王麗麗(高二文科二班)、單詩涵(高二文科二班)、賀彩霞(高二文科四班)。
王麗麗:校文藝委員(骨幹),平日和林秀文無親密來往記錄,有因其家中剛發生變故,至今未來校上課,結論應排除懷疑對象;
單詩涵:校文聯社成員,林秀文的崇拜者,結論屬懷疑對象;
賀彩霞:該班學科代表,有被林秀文英雄救美案例一次,之後又單獨請林秀文在鎮上吃過一次飯(有趙四、吳家有作陪),結論屬重點懷疑對象。
經多渠道信息彙總核準對比,好事者們最終得出結論:林秀文被女朋友拋棄,承受不了打擊,跳河泄憤。
第二個傳播版本更直接明了:林秀文被女朋友賀彩霞拋棄,承受不了打擊,跳河泄憤。
就這樣,經過好事者的義舉行為,迎合了獵奇者的心理需求,關於林秀文跳河“真相”,僅一個夜晚的時間,以“風”“電”“雷”的速度傳遍整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