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10(2 / 3)

載一九四三年三月十日《國文雜誌》

第一卷四、五期合刊

文藝與木匠

一位木匠的態度,據我看:(一)要做個好木匠;(二)雖然自己已成為好木匠,可是絕不輕看皮匠、鞋匠、泥水匠,和一切的匠。

此態度適用於木匠,也適用於文藝寫家。我想,一位寫家既已成為寫家,就該不管怎麼苦,工作怎樣繁重,還要繼續努力,以期成為好的寫家,更好的寫家,最好的寫家。同時,他須認清:一個寫家既不能兼作木匠、瓦匠,他便該承認五行八作的地位與價值,不該把自己視為至高無上,而把別人踩在腳底下。

我有三個小孩。除非他們自己願意,而且極肯努力,作文藝寫家,我決不鼓勵他們;因為我看他們作木匠、瓦匠,或作寫家,是同樣有意義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別。

假若我的一個小孩決定作木匠去,除了勸告他要成為一個好木匠之外,我大概不會絮絮叨叨的再多講什麼,因為我自己並不會木工,無須多說廢話。

假若他決定去作文藝寫家,我的話必然的要多了一些,因為我自己知道一點此中甘苦。

第一,我要問他:你有了什麼準備?假若他回答不出,我便善意的,雖然未必正確的,向他建議:你先要把中文寫通順了。所謂通順者,即字字妥當,句句清楚。假若你還不能作到通順,請你先去練習文字吧,不要開口文藝,閉口文藝。文字寫通順了,你要“至少”學會一種外國語,給自己多添上一雙眼睛。這樣,中文能寫通順,外國書能念,你還須去生活。我看,你到三十歲左右再寫東西,絕不算晚。

第二,我要問他:你是不是以為作家高貴,木匠卑賤,所以才舍木工而取文藝呢?假若你存著這個心思,我就要毫不客氣的說:你的頭腦還是科舉時代的,根本要不得!況且,去學木工手藝,即使不能成為第一流的木匠,也還可以成為一個平常的木匠,即使不能有所創造,還能不失規矩的仿製;即使供獻不多,也還不至於糟踏東西。至於文藝呢,假若你弄不好的話,你便糟踐不知多少紙筆,多少時間——你自己的,印刷人的,和讀者的;罪莫大焉!你看我,已經寫作了快二十年,可有什麼成績?我隻感到愧悔,沒有給人蓋成過一間小屋,作成過一張茶幾,而隻是浪費了多少紙筆,誰也不曾得到我一點好處。高貴嗎?啊,世上還有高貴的廢物嗎?

第三,就要問他:你是不是以為作寫家比作別的更輕而易舉呢?比如說,作木匠,須學好幾年的徒,出師以後,即使技藝出眾,也還不過是默默無聞的匠人;治文藝呢,你可以用一首詩,一篇小說,而成名呢?我告訴你,你這是有意取巧,避重就輕。你要知道,你心中若沒有什麼東西,而輕巧的以一詩一文成了名,名適足以害了你!名使你狂傲,狂傲即近於自棄。名使你輕浮、虛偽。文藝不是輕而易舉的東西,你若想借它的光得點虛名,它會極厲害的報複,使你不但挨不近它的身,而且會把你一腳踢倒在塵土上!得了虛名,而丟失了自己,最不上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