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兒,店裏頭進人了,兩個營業員拿著報紙叫她們看:“你們瞅瞅,這是我們老板娘,漂亮吧?連報紙上都登了呢!她身上穿的就是我們店裏頭的衣服。你們要是穿上了,也能上報紙,比電影明星都好看。”
這年月,除了電視就數報紙的影響力最大了,何況陳蘭芝還是上了頭版。
那些人搶著報紙看,一個個羨慕得直咂嘴。
“喲,還真是你們老板娘啊,這也太上鏡了,穿的衣服真好看,她身上穿的那幾件衣服還有不?給我們找找,我們也試試。”
陳蘭芝走過來:“那些都是我們店裏頭的舊款,我們不在這裏銷售,隻在夜市上賣,可是我們店裏頭有本季的新款,件件都比那個更好看,我給你們拿過來你們挨個試一下!肯定效果更好。”
老板娘一發話,那還不有什麼是什麼啊?一群人擠著把陳蘭芝店裏頭的新款往身上試。
陳蘭芝心裏頭有打算,打折的貨寧可辛苦一點在地攤上賣,也不能擺在店裏頭拉低整個店鋪的均價,“芝蘭閣”占在這個位置上就是給將來自己作品牌打算的,可不能圖著眼前省事兒,把自己的戰略路線給打偏了。
有陳蘭芝這個“新聞級”的大模特親自給自己挑貨配貨,旁邊那兩個能說會道的營業員又是一通忽悠,那幫女人連價也不還,隻管掏錢,穿著衣服出去就是一通顯擺,自以為穿上那些衣服也能上報紙頭版了。
張聞璋做的這篇稿子無意間幫了陳蘭芝的大忙,“芝蘭閣”的名聲以不可思議的速度在全市蔓延,將前陣子下滑的生意再次推上了一個小高峰。
當天晚上,兩個營業員主動要求跟她一塊兒去擺攤,連加班費都不要,隻要蘭芝姐一人管她們一碗三毛錢的米線就成。
這年月,誰不想出名啊?誰不想上報紙啊?自己要是能象蘭芝姐一樣上回報紙,露回臉,那得是多體麵的事兒啊,這種事兒不給錢都得幹。
兩個年輕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帶著十二萬分的熱情站在了夜市攤上,不遺餘力,放聲叫賣,那聲音脆得跟百靈鳥兒似的,南來的北往的,走過的路過的,想買的不想買的,衝著她們這份熱情哪怕是條內褲襪子也得捎上一兩條的啊。
陳蘭芝哪會是個不會處事兒的人?哪怕是看透了這兩位姑娘的心思,也給她們付足了加班費,照著店裏頭規矩給加了提成。
三個人幹勁十足,往外賣著衣服忙得不亦樂乎,周圍的人越聚越多,有人看到她們生意好,也在旁邊支了幾個小攤子賣衣服,第二天人就更多了,連帶著旁邊賣宵夜的買賣都紅火起來了。
報紙上都表揚陳蘭芝的這種行為了,那不就等於是默認了這個地方可以擺攤了嗎?同時也是對這種夜市文化的鼓勵,那咱們也就著這股風,趕快也把生意給做起來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