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和約失敗的責任還得由威爾遜來承擔。共和黨一致認為本黨對此沒有責任,責任在威爾遜。哈定曾評價說:"在美國隻有一個人不知道和約沒有保留決不可能得到批準。"洛奇也說:"是威爾遜扼殺了它。"隻有塔夫特認為雖然威爾遜在和約批準過程中扮演的是一個破壞性角色,但是他認為洛奇也有責任,他同時譴責兩個人:"整個世界因為兩個人的虛榮、渺小和個人仇恨而遭到損失。"但是洛奇在整個鬥爭中表現了高度嫻熟的政治鬥爭技巧,他始終在爭取妥協,爭取反對派的團結,爭取三分之二多數,不斷將妥協的機會提供給威爾遜,而威爾遜不斷地拒絕。洛奇甚至在1920年3月,和約失敗已成定局又提議再給和約一次表決機會。這使除決不妥協派外所有希望和約與國聯成功的人都認為有了新的希望。洛奇也主動與民主黨參議員商量,並修改了他的保留案,使之更緩和,而且明確表示隻要協約國默認,不必在條約文本上做任何改動。這種形勢使民主黨中有一半參議員開始動搖,準備投票讚成有保留的和約。但是威爾遜依然堅持他的立場,而且堅決到,即使參議院通過和約,他也不批準。因為當時正值大選年,一些本想與洛奇妥協的民主黨參議員,因為考慮到本黨的信譽,隻有決定選擇與本黨的總統一致。這樣沒有人再認為和約失敗不是威爾遜的責任。正像塔夫特所說:"他(指威爾遜)將成為曆史中的這樣一個人,他有很多機會,這些機會不是沒有改善,但是卻由於他個人的自大,自私,虛榮和固執給毀掉了。"所以洛奇在政治上的損失並不大,後來共和黨執政後,與德國單獨簽訂和約,這也是洛奇一直主張的:將和約與國聯分開。後來在華盛頓海軍會議上,洛奇參加會議,並修改了山東條款。所以悲劇屬於威爾遜。托馬斯·貝利評價說:"假如威爾遜在他巡回演講旅行後就死了,美國也許就加入了國聯,國聯也就可能更成功一些。"他還說:"索福克利斯和莎士比亞的天才都沒有能創造出比伍德羅·威爾遜更摧人肺腑的悲劇人物。"

第二,曆史的原因。威爾遜雖然一直寄希望於人民和輿論,但是實際上輿論沒有為他增加政治力量。他去做巡回旅行演講時,洛奇穩坐釣魚台,堅信他不會有什麼作用。確實,威爾遜在巡回中並沒有多少人理解他。美國作為一個新興帝國主義國家必然要走上擴張道路,但是在威爾遜時代,美國還剛剛起步,隻有像威爾遜和洛奇這一類職業政治家才開始考慮這個問題,"美國世紀"還沒有到來。美國的政治家乃至輿論還接受不了世界領袖這個角色。這在某種意義上是意識超前。1924年威爾遜臨死前有所醒悟,對家人說:"美國不參加國際聯盟是對的。......我長期以來就在考慮這個問題。如果美國按照我的要求參加了,這當然是我個人的一個巨大勝利,但這不會起什麼作用。因為美國人民內心是不相信它的。當他們認識到有必要參加時,也隻有在那個時候參加進去才有作用。"林克也有一個評論:"正是威爾遜這位先知,要求美國人民提供比他們力所能及更多的義務、犧牲和理想主義,他在1920年遭到挫敗。也正是威爾遜這位先知在曆史中,在人類的希望和雄心中,在美國人民依然懷有的國際服務的理想中幸存下來。當人類已有能力把整個地球表麵變成焦土的現在,有一點是肯定的:這位1919年的先知的大部分觀點是正確的。他所提出的挑戰在今天並不比他那個時代顯得更不真實和更不迫切。"林克說得也是這個意思。威爾遜在他的時代不被理解。這個教訓後來被美國其它政治家深刻地吸取了,例如羅斯福。

但是我們就如何評價威爾遜的"集體安全"呢?我們前麵已經提到威爾遜提出集體安全是針對老牌帝國主義國家的均勢的。就其原則本身而言,集體安全是好的,我認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一個更好的處理國際爭端和維護世界和平的原則。後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羅斯福也是繼承了威爾遜的政治遺產,推行集體安全,這就是聯合國的原則。但是不幸的是曆史從來沒有給集體安全提供過必需的條件,連它的倡導人到了實際中也沒有為集體安全的實施真正提供過條件。威爾遜當初不允許小國參加國聯行政院,不允許德國加入國聯,就是在和會上也不允許小國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見。和會本身就是大國操縱政治,互相討價還價,瓜分世界。而美國一心一意要依仗自己的實力將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到了聯合國,美蘇英再次搞大國政治,將弱國或小國的利益拿來做交換。這種狀況使得集體安全成了大國之間互相保證其既得利益。這和老牌帝國主義的均勢沒有什麼區別。冷戰時期是兩極政治,更無集體安全可言。後來基辛格對均勢外交重新評價,美國外交出現重大改革。目前,世界似乎前所未有地出現了比以往更好的實施集體安全的條件。這是很多人的願望,這使許多人重新想起了威爾遜,最典型的例子是:1992年6月17日,俄羅斯總統葉利欽在美國國會兩院聯席會議上說:"曆史正在給我們一個機會去實現威爾遜的夢想:讓世界對民主是安全的。"但是世界能否真正在集體安全的原則下走向穩定與和平,還是一未知數,至少在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成功的前景,還需要時間。

590印度國王、劇作家,詩人戒日王出生

佛教護法名王。印度塔內薩爾王國普濕婆提王族第六代國王。音譯易利沙、曷利沙伐彈那,意譯為喜增王。戒日王蛤了的稱號。606年,戒日王因其兄羅賈伐彈那為鄰國所殺而嗣位。他勵精圖治。6年後,誓師複仇,進而以首都曲女城為中心,征伐四方。當時領土包括恒河流域,旁遮普和拉其普特的大部分地區,直到西印度卡提阿瓦爾半島一帶。他是繼笈多王朝多之後統一印度的著名國王,曾多次派遣使臣與中國唐朝通好;唐太宗亦派王玄策等人多次使印報聘。在他統治的40餘年間,北印度相對穩定繁榮。死後,帝國開始分裂,出現了王朝林立的局麵。

戒日王信奉印度教濕婆派,但對其他宗教也都采取扶政策。他修建了許多佛塔、伽藍,供養佛教僧眾。每五年舉行一次無遮大會(各個教派都可以參加的宗教大集會),鼓勵各教派進行宗教學術交流。中國玄奘訪印期間,正值戒日王治世,頗受禮遇。戒日王獎掖文藝,在宮廷中供養了一批著名文人。他自己也是一個文學傳記作家。著有《龍喜論》(有中文譯本)、《珠瓔傳》、《愛見記》3部劇本傳世(一說這些劇本係他人所寫)。另外,他創作的《八大靈塔梵讚》和《野朝讚》表現出強烈的佛教情趣。由於戒日王對佛教的扶西支持,佛教徒把他看作與阿育王、迦膩色迦齊名的護法名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