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4月3日。當威爾遜離開和會回國短期逗留時,洛奇就向威爾遜提出了一份由人數超過1/3的參議員簽署的文件,共有37名參議員在上麵簽字,用的是圓圈簽名(RoundRobin),該文件指出:現在提出的國聯盟約在形式上是不能接受的。簽名人數已經足以否決盟約。但是威爾遜對此依然掉以輕心。他的想法是,參議院必須要聽人民的,他堅信人民站在他所倡導的國聯一邊。這種估計其實缺乏根據。
待威爾遜從和會帶著和約回來請國會批準時,一切都不像`他以為的那麼簡單和容易。洛奇上來就采用拖延戰術,爭取時間形成有效的反對聯盟。外交委員會花了兩個星期念264頁和約,然後再請60人出席聽證會作證發言。威爾遜開始還耐著性子等待,並在8月19日接見外交委員會成員,談了三個小時,氣氛很好,但是沒有任何作用。威爾遜轉而訴諸人民。9月3日威爾遜開始巡回旅行,從東向西,橫穿美國大陸,到9月25日行程八千英裏,發表演講四十次。這次旅行要了威爾遜的命,他因病提前返回華盛頓,10月2日中風癱瘓,從此一病不起。
在此期間,反對派也在積極活動。決不妥協派也進行了旅行演講,約翰遜、波拉等人也從東向西巡回演講宣傳自己的觀點。而洛奇認定威爾遜的演講不會對參議院有什麼作用,他主要是集中力量爭取共和黨內三個派別的團結。特別是要防止溫和派與威爾遜和解。就是在這時,為了爭取溫和派,洛奇將自己堅持修正案的立場改為保留案。不對國聯盟約的內容改動,而是提出美國在某些內容上有保留。洛奇當時提出12個保留案再加上別人提出的另外兩個保留案,總計是14個保留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四個,這四個分別是:美國保留退出國聯的權利,隻要提前兩年通知,並履行已經承擔的義務;美國保留權利決定什麼是國內事務,並決定如何處理自己的國內事務,這主要是指移民、關稅等問題;美國保留對門羅主義的解釋權,這就是說,歐洲國家不得幹涉美洲事務;美國保留決定是否履行第十條的義務的權利。這14條保留中還有其它的,例如,對山東問題,洛奇本來是反對的,但是現在改為同意山東問題的安排,但是美國要保留在中日衝突中保持中立的權利,這實際上是要為修改山東問題留下伏筆。再有就是對外交事務的控製權要歸國會,美國派往國聯及其它國際組織的代表要由國會批準。再有就是對國聯盟約第八條規定的裁軍義務,美國要保留在需要防止戰爭或侵略時發展自己的軍事力量的權利。這所有的保留都在外交委員會通過了。在這種情況下,威爾遜表示他決不妥協,尤其是第十條。他認為沒有第十條,將毀掉國聯維護世界和平的可能。後代史學家對威爾遜的不妥協態度有不同的評價,有人認為威爾遜大可不必這麼頭腦僵化,英法能接受洛奇保留條件,默認美國我行我素,作為美國加入國聯的條件,而美國隻要進入國聯,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當時法國駐美大使明確表示法國能接受洛奇的保留,並呼籲威爾遜接受洛奇保留案。英國的勞合·喬治心裏不讚成洛奇的保留,但是在前英國外交大臣格雷發表公開信,敦促英國接受洛奇保留時,老奸巨滑地保持沉默。這樣就也產生一種錯覺,英國也默認美國保留。也有人認為威爾遜的立場是對的,第十條不能妥協。(Link)威爾遜自己也這樣認為,他情願不要國聯也不能不要第十條,所以他的立場是:All-or-Nothing,要麼全部接受,要麼沒有(退出)。
1919年11月9日參議院表決凡和賽和約,當附有洛奇保留案時,威爾遜控製下的民主黨議員和不妥協派聯合擊敗了它。當不附有洛奇保留案時,洛奇派和不妥協派聯合又擊敗了它。至此凡爾賽和約已失去批準可能。1920年3月19日,參議院又就附有洛奇保留案的凡爾賽和約進行表決。由於沒有得到三分之二多數遭到否決(49:35),凡爾賽和約之爭至此結束。威爾遜個人作為一個政治人物落得極為悲慘的下場。
2,凡爾賽和約在美國失敗的原因
下麵試著分析一下凡爾賽和約在美國失敗的原因,兼評威爾遜失敗的原因。
第一,個人原因。威爾遜不懂國際事務,除了英國外,他對其它國家和國際政治所知甚少,而且沒有興趣。同時威爾遜為人剛愎自用,聽不進專家的話。他沒有能力組成一個有效的班子去實施他的外交政策,他不信任國務院。他的第一個國務卿布賴恩,是出於政治需要而選擇的,從來都認為不得力。布賴恩和他意見不一致,就隻好辭職。第二任國務卿蘭辛,雖然能幹,但也未能贏得威爾遜的欣賞,威爾遜認為蘭辛目光狹窄,對大視野中的國際關係缺乏理解。到和會期間,他把蘭辛變成一個跟班,不給他說話機會。蘭辛很認真地與各國及國內的反對派談判,有了看法告訴威爾遜,他都是充耳不聞,寫了信便石沉大海。蘭辛在國務院的五年是沮喪的五年,1920年離任後,最後一任國務卿是柯爾比,幾乎無所作為。所以威爾遜繞過國務院,用私人班子去處理外交事務,其中的著名人物就是豪斯上校。豪斯上校雖深受威爾遜的信任,但也並不總是與他的意見一致,到威爾遜總統任期的後期兩人的分歧日益明顯。豪斯本是威爾遜的密友兼顧問,威爾遜隻信任他,但是後來關係也弄僵了。原因是不讚成威爾遜與第二個夫人結婚,當時正值威爾遜爭取連任,豪斯勸他不要在這個風頭上結婚,因為第二個夫人是位有些爭議的寡婦。但是威爾遜沒有聽他的,還是結了婚,競選也成功了。威爾遜夫人嫉妒又狹隘,從此恨上豪斯,處處刁難他,不讓他接近威爾遜。威爾遜生病後,豪斯見不到威爾遜隻好給他寫信,但是威爾遜夫人扣下了這些信,威爾遜根本就看不到。威爾遜成了孤家寡人,身邊沒有得力的國際事務專家,也沒有信得過的人可以將真實情況告訴他。威爾遜的駐外大使不是用人不當,就是不合威爾遜的意(駐英大使佩奇除外)。塔夫特對威爾遜的為人有一個評價:"他固執,目空一切,有著難以穿透的虛榮心,而且愛自己超過了一切活著的人。"雖然刻薄,但是卻說出了威爾遜孤家寡人的處境。
另外,威爾遜在國內政治鬥爭中也缺乏經驗,低估國會的力量,沒有傑出政治家所必要的妥協精神。政治鬥爭是需要妥協的。美國的許多政策都是經過反複地談判後達成的妥協,外交鬥爭也多是以妥協作為結局的。但是威爾遜一點也不妥協。在組成美國參加巴黎和會代表團時,就有人建議威爾遜要延請洛奇參加,因為共和黨已經在國會獲得多數。這是一個建立兩黨合作的好機會。但是威爾遜拒絕了這個建議,也使洛奇懷恨在心。本來民主黨是極有希望與溫和派妥協的,因為雙方分歧不大,而且溫和派隻是要求保留,並不打算從內容和文字上修改國聯盟約。但是威爾遜不接受。決不妥協派和洛奇都害怕溫和派會和威爾遜妥協,所以洛奇極力拉攏溫和派,不斷對其做出妥協,和洛奇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威爾遜的僵硬態度。前總統塔夫特(共和黨)曾評價說:"他們(指民主黨)如果指定一個委員會與溫和派打交道,溫和派現在已經有了九個人,我認為他們應該已經控製了形勢;但是如果他們等待擊敗批準和約,全國的咒罵就會落到他們頭上而不是共和黨的頭上"。就連洛奇也因為害怕和約批準不了要由自己承擔責任,所以同意與威爾遜派談判妥協。希區柯克將這個意見書麵通知威爾遜,但是威爾遜的回答是決不妥協,這讓希區柯克非常尷尬,而且也使洛奇和溫和派不再猶豫,聯合起來。其實原來溫和派是更傾向於和威爾遜聯合而不是和洛奇聯合。直到表決前夕,溫和派還表示可以妥協,他們提出推遲表決,讓希區柯克采取主動,提出妥協條件。但是威爾遜粉碎了批準和約的最後的機會,他在一封信中拒絕了希區柯克轉達的建議,要求民主黨參議員擊敗洛奇的帶有保留案的條約。無論是溫和派還是洛奇派都希望和約最後能批準,至少不要由自己來承擔和約失敗的責任。最後的結果隻有決不妥協派是滿意的。其它各派誰也不滿意。蘭辛對此的評價是:"......他情願犧牲這個國家和世界的利益也不願在參議院正在進行的鬥爭中後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