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辛克萊·路易士(1 / 1)

第3章 辛克萊·路易士

曾被報社革四次--不相信自己已獲得諾貝爾獎的人

辛克萊·路易士首次寫出轟動世人的作品是在一九二○年。在這之前,他已寫過六本小說,但始終未獲大眾的注意,直到第部作品'大馬路'出版之後,才在全國引起一陣旋風,各地婦女團體紛紛譴責,牧師也公開批評,連報章雜誌也評論是有辱美國社會的作品。這股激烈的論戰,不但遍美國全土,甚至在三千哩遠的歐洲也引起響。

辛克萊·路易士因為這部作品,而成為美國文壇的超級明星。

有些評論家認為:"他這部小說的確相當不錯,但可能是他僅有的一部佳作,將來不可能再有相同水準的作品了。

但,明尼蘇答州索克中心出生的紅發路易士,仍毫不灰心繼續地寫作,並又寫了五、六本暢銷小說。他的寫作態度相當嚴謹,一部作品常經過多次的修改才告完成。

他的長篇小說'亞羅史密斯',是描寫一位具有仁心的醫生的奮鬥曆程,文中對美國醫學界作了相當的批判。這部小說的底稿就有六萬餘字。也就是說,僅底稿就有一般長篇小說的一半之多。又有一次,他耗費十二個月的時間,寫一篇以勞資對立為題材的小說,但最後卻把所有的底稿都進了垃圾桶。

他的成名作'大馬路',前後修改三次之多,從開始動筆,經過了十七年才告定稿。此後他又連續寫了'巴比特'、'亞羅史密斯'、'艾瑪·楊朵'、'多吉歐斯'等暢銷小說。

有一次,我問辛克萊·路易士:"就你自己而言,你認為什麼事是最值得驚訝的?"他略為思索一會兒後才說:"若自己當不成作家,可能會到牛津大學擔任希臘語或哲學教授,再不然就到山裏和工人一起采伐木材。"--對於自己擁有有這種想法,連他也覺得相當訝異。

一年之中,他有一半的時間住在曼哈頓的高級住宅區,另外的半年,則住在佛蒙特州巴林頓西南八十哩的山中,他在那裏擁有三百四十英畝的農地,遍植了楓木,所以楓糖漿都上自製的,蔬菜也都可以自給自足。他偶爾到鎮上去,也隻是為了到理發店理發而已。

有人問他:"路易士,成為一個名人有什麼感覺呢?"他回答說:"煩死了!"如果所有的來信都要回信的話,可能連寫小說及睡覺的時間都沒有,所以他將大部分的來信都扔進暖爐中,然後靜靜地看著熊熊燃燒的火焰。

他非常討厭別人找他簽名,也很少參加形式化的晚會,即使是文學同好者之間的聚餐也難得參加。

對於別人說他是經過一番奮鬥才有今日的成就,他會不以為然地說:"許多作家常會提及成名前曾經過多少苦境,而自己又是如何奮鬥過來的。我非常不喜歡談論這種事,美男有太多並未吃過苦就成名的作家。"

有人反駁說:"你從前為了做早餐,提早兩、三小時起床到廚房的桌子上寫作;又因為負債一百五十元,洗衣煮飯都得自己動手,但你從來不曾停止過寫作。而且那時候花六個月完成的作品,竟然隻賣了兩塊錢而已。"

他回答道:"那不算是什麼辛苦的事,我不過是努力練習寫作罷了,現在想起來,還覺得滿快樂哩!"

又問他,至目前為止作品一共賣了多少錢?他竟然完全不知道。我又說:"大概的數該知道吧?"他回答道:"我真的不知道,即使是大略的數字也不知道。"

那麼,成名作品'大馬路'的收入總該清楚吧?結果他還是不知道,而且他根本不關心這類事,完全交由律師、會計處理。

辛克萊·路易士有相當豐富的經曆,他父親是明尼蘇達州的鄉間醫生,當他為病患施行手術時,辛克萊便在旁邊為患者麻醉;他也當過家畜船和水手,曾經橫越大西洋;後來又到以聾者為閱讀對象的雜誌社擔任助理編輯。

他兒乎不曾做過運動,他認為開計程車的門再坐上去,就已經是一種運動了!

他對運動完全不感興趣,他所知道的運動選手,隻有棒球選手貝比·羅斯及足球選手雷德·格吉

"聽說你以前曾被三家報社革職,這是真的嗎?

"不,一共是四家。"他回答道。

對於立誌成為作家的年輕人,你沒有什麼建議嗎?"對這個問題,他的回答是:"完全沒有。"他認為不論做任何事,他人的建議都是無濟於事的。

有一天,辛克萊·路易士接到一通電話,對方以瑞典籍腔的英語告訴他已獲得諾貝爾獎;路易士因在明尼蘇達州有兒位瑞典籍的朋友,所以認為這通電話是他們的惡作劇,於是也以開玩笑的口吻和對方胡扯一番。

可是,經過兩、三分鍾後,他終於了解這並不是一通惡作劇的電話,他吃驚地張大嘴巴;世隻界文學界最高榮譽的諾貝爾獎,就這樣突然地降臨到他關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