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生意的皇帝(2 / 2)

漢代在桓帝、靈帝統治時期,外戚、宦官交替專權,政治腐敗,政局混亂,財政困難,滅國之象已十分明顯。對於這一形勢,漢靈帝還是看得十分明白的。可惜,麵對這一形勢,漢靈帝不是發憤努力,重振漢朝,而是千方百計地聚斂錢財,以便亡國後享受。他怕這些錢財集中地放在皇宮內得而複失,便讓一些親信宦官代他分散保存,另外,他還在他的老家買了大量土地、房屋等不動產。

漢靈帝聚斂錢財最主要的辦法是賣官。

靈帝賣官開始於光和元年(178年)。買賣實行明碼標價。郡守等二千石級的官售價2000萬錢,縣令等四百石級別的官售價400萬錢,關內侯售價500萬錢。

靈帝的生意做得是很靈活的。他歡迎進行現款交易,一手收錢,一手授官。但實在想作官,但又無錢的,可以賒欠,等上任以後再交錢,但那樣的話得加倍。

靈帝的生意很興隆。他嘩啦嘩啦地數著錢,笑逐顏開。

剛開始,靈帝隻賣地方官。後來,他擴大經營,連中央官都賣,而且售價比地方官便易,這可能是考慮到中央官撈錢不方便的緣故。朝中三公,一個賣1000萬錢,九卿一個賣500萬錢。按照資曆應該升遷的實行半價到三分之二價的優惠。

到最後,除了皇帝之外,什麼官職都可以用錢公開合法地購買了。

買官做的人決對不是要為老百姓辦事,而是一種投資,是為了更多地撈錢。這些人上任以後就拚命地壓榨老百姓,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把自己的投資撈回來,然後再撈更多的錢。人民群眾被逼得走投無路了,就隻有造反。漢高祖劉邦開創的漢朝,在走完了其400餘年的悠悠歲月之後,經過桓帝、靈帝兩屆皇帝的統治已經衰弱不堪,終於在繼靈帝之後的獻帝時期“獻”出了江山。

對於靈帝賣官,就有許多正直之士嗤之以鼻。當時,有一個廷尉叫崔烈,他曆任郡守、九卿等地方和中央高級官員,但遲遲當不上三公。於是,他通過靈帝的保姆程夫人,花了500萬錢買了一個司徒。舉行封拜儀式時,靈帝親自出席,百官肅立階下。靈帝竟恬不知恥地說:“我真後悔出手太快了,本來應賺他一千萬。”

程夫人在一旁說:“別不知足了,要不是我從中說合,象崔公這樣的冀州名士才不會買你的官呢。”

崔烈作了三公之一的司徒後,曾問他的兒子崔鈞:“對於我買官一事,人們怎麼議論?”

崔鈞說:“人們認為,你曆任郡守、九卿,威望又高,早就具備了擔任三公的資格。但是,你現在真的作了三公,大家又感到十分失望。”

崔烈不解:“為什麼?”

崔鈞答:“人們說,你現在擔任的三公,散發著太濃烈的銅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