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生意的皇帝(1 / 2)

做“官”生意的皇帝

在曆史上,在現實中,所有人需要的東西,都可能成為商品。那些做商品生意的人被稱為商人。

人們或許以為,“官”不能成為商品,社會上不會有官市場,官不會被明碼標價,公開地合法地買賣。其實不然,公開賣官買官,在曆史上多次出現過。

唐中宗時期就出現過賣官現象。唐中宗李顯在位期間,沉溺酒色,不恤國事,將朝廷政務都委托給皇後韋氏。因此,韋後的女兒安樂公主、長寧公主及韋後的妹妹成阝國夫人、以及宮人上官婕妤、尚容柴氏、女巫第五英兒等個個恃寵仗勢幹預國政,公開擅自出賣官爵。不論什麼人,即使是賣酒殺豬及其它一切出身低微的人,隻要交納三十萬貫銅錢,宮內便能降下一道斜封他為官員的敕書,交付中書省頒行。當時的人們把這種用賄買官的人稱為“斜封官”。

晚明崇禎年間,賣官鬻爵之風也曾猖獗一時。賣官鬻爵的提出者和主管人是皇帝可信任的奸臣馬士英。

崇禎十七年(1643年)九月,馬士英忽發奇想,經過向皇帝請求後實行了一項新舉措,即把府、州、縣對童生進行考試的錄取生員的規定取消,變為以交納銀錢多少定名次,凡是交錢多的,可以不經過考試,就穩穩當當成為生員(即秀才)。

一時間,各地的生員人數劇增。有錢的人不論品德優劣、學業好壞,不愁當不上生員;沒錢的隻好望洋興歎。

對於這種現象,一些正直之士甚為憂慮。溧陽縣知縣李思謨就很不滿意這種作法,下令停止溧陽童生納錢的作法,但馬上就被馬士英降了級。

取消童生考試的作法實行後,賣官鬻爵的勾當愈演愈烈。甚至,連朝廷官職也可以用銀子買。馬士英給許多官職定了價。比如,武英殿中書(為皇室繕寫文書的官),出資900兩即可買到,內閣中書,出資2000兩即可買到;文華殿中書,出資1500兩即可買到。侍詔價值3000兩;入國子監讀書的貢生價值1000兩。至於品德才能如何,一概不予過問。隻看錢,不看人。

與此相反,為國家做出貢獻的功臣卻得不到提拔。江西副將陳麟、鄧林奇,曾經為朝廷立下了汗馬功勞,提升做了總兵,但就因為沒有交13000兩買官錢,馬士英拒不授予敕印,倆人最終也未當上總兵。

馬士英公開賣官鬻爵,行賄受賄,嚴重地破壞了正常的官吏選拔製度,助長了冗官冗費膨脹,致使大小衙門官吏多如牛毛。當時有人在南京的演武場作了一首詩,諷刺這一弊政。詩曰:“有福自然輪著,無錢不用安排。滿街都督沒人抬,遍地職務多無賴。本事何如世事,多才不若多財。門前懸掛虎頭牌,大小官兒出賣!”還有一首民謠這樣唱道:“中書隨地有,都督滿街走;監紀多如羊,職方賊如狗。相公隻要錢,皇帝但吃酒,掃盡江南錢,填塞馬家口。”

在中國曆史上,做官生意做得最紅火、規模最大的可能要數漢靈帝劉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