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對我自己說過,我會吃了他們的肉,喝了他們的血,砸爛他們的骨頭,焚燒他們的靈魂。但當我親眼看到他們的屍體的時候,我卻什麼也沒有做。
‘大餐’就放在那兒,我卻沒勇氣去吃,你說,我是不是很軟弱呀?一如往昔?!”
陳曼兒此番的話語讓方岸徹底刷新了對她的印象,也讓他不禁後退了半步。
直到此刻,方岸才意識到了。眼前這個女孩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他之前對陳曼兒的話,有些不懂,但現在他懂了。她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都是她親身經曆過的!
那被禁錮的半年歲月,無限的蹂躪與掠奪,生不如死的歲月,都是真實存在的!
因此才會構造出如今的陳曼兒。
在這一刻,一切都清晰了!他也終於明白了,在早上他為何能感受到那濃鬱的絕望,在公交車上她明明有說有笑,為何卻散發著一堆負麵的氣息。
一切的一切,她都沒有防備地展露在方岸眼前了。
這半年的時光,讓她沒有了家!
而她在親眼目睹到將她變成如此模樣的始作俑者死亡時,她就沒了尋求解脫的理由。
但也沒有活下去的理由。
她已經與這個社會脫節了,以前的人脈關係早已不見,身上更是沒有一分錢。
在這種情況下,她能依賴,不,是她能想到的,僅僅隻有方岸一人。
所以他才會從傍晚開始,就在公交車上一輛接一輛地尋找著方岸。
原本的話,對於這樣經曆的陳曼兒是有憐憫之心的,但當她將一切都展露在方岸麵前的時候,當他明白一切的時候。
那可憐的憐憫便消失了,取而代之卻是一種濃鬱的厭惡!
因為她是個……瘋子!
瘋狂到想吃人嗜血,碎骨焚魂!瘋狂到對一切罪惡置若罔聞!瘋狂到在見到極惡的場景後,還能談笑風生!
這樣的陳曼兒,是被方岸拒絕的!
但方岸還是要做自己該做的,至少今晚他得找到她住的地方,然後一到明天便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她的事。
畢竟方岸不敢確信,如今的陳曼兒不會做出什麼瘋狂的舉動,
於是,他對著陳曼兒說道:“你就先在這兒待著,我出去給你找旅館。”
說罷,方岸便開門準備走了出去。
陳曼兒見此,不再哭泣,也不再笑著,而是一把拉住他的袖口,帶走一絲祈求地說道:“不要走!”
聽到這話,方岸怔了一下,而後又咬牙甩開了她的手,說道:“絕對不能從房間裏出來!知道了嗎。”
說罷,方岸還順手鎖住了門,隨後便聽到了陳曼兒使勁拍門的聲音,以及包含這恐懼與憤恨的叫聲:“放我出去呀!放我出去!方岸,你也要和他們一樣嗎?!開門!開門!開門!我要殺了你!快點開門!”
而後裏麵傳出了各種響聲,那是書本被撕裂,杯子被打碎的聲音,桌子被打爛的聲音!
聽此,方岸直接捂住耳朵跑了出去。
他此刻也是確信了:陳曼兒!絕對不正常!可能是有精神分裂之類的病狀。這種情況下,方岸完全幫不上忙,所以,還得靠警察。
畢竟警察是最有強製力的公職人員呀!從小他得到的結論就是: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事一定要報警!
因為警察會解決的!
方岸準備不再旅館了,而是要即刻報警,但一摸口袋,卻發現手機居然沒帶。所以他也隻能撓頭大叫一聲“操”了!
畢竟誰會知道陳曼兒會不會砸爛它?
於是他隻能到公用電話亭撥通了“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