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亂中前進時期(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八年)

第三個五年計劃(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年)和第四個五年計劃(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五年)期間,電力建設雖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嚴重幹擾,裝機容量仍有所增長。但原定的兩個五年計劃受“文化大革命”衝擊,都未能全麵完成。由於電力裝機增長速度慢,從一九七○年起各生產部門逐漸恢複,就開始嚴重缺電。一九七五年中央執行了整頓方針,生產建設秩序大有好轉,當年全國新增發電設備容量達446.33萬千瓦,是新中國建立以來的最高記錄。“文化大革命”以後,電力建設逐步走上正軌,一九七八年新增裝機容量創造了504.82萬千瓦的新水平。

(一)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的電力工業。一九六四年六月,中共中央提出了第三個五年計劃的初步設想,並確定了一、二線的戰略布局和建設大三線的方針。當年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周恩來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鄭重宣布:“調整國民經濟的任務已經基本完成,整個國民經濟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發出了要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社會主義強國的號召。電力工業適應新的形勢提出了如下的發展方針:

1.以三線建設為綱,供應好各行各業的需要,首先供應好國防尖端、基礎工業的電力需要。

2.積極備戰,按靠山、分散、進洞的原則建設新的電廠。

3.積極支援農業,在“第四到第五個五年計劃內,基本上實現農業電氣化(70%的耕地麵積有電、約300億千瓦時)。

4.大搞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特別是設計革命和設備革命,趕超六十年代的世界先進水平。

5.大力開展綜合利用和多種經營。

在一九六六年的全國電力會議上提出了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年電力工業趕超世界先進技術水平的措施規劃。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一日,電力係統實行軍管,進一步貫徹了極左思潮的指導思想。八月下旬召開全國電力工業“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座談會,這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召開的第一次電力會議,會議批判了利潤掛帥,物質刺激,爬行主義,專家至上,安全第一,以及重工輕農,重大輕小,重洋輕土……等一係列所謂“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還對基建管理體製上的甲乙方製度,專業分工,垂直係統,專家治廠,規章製度,一切技術大權歸總工程師等作了批判。《會議紀要》要求電力建設要“兩條腿走路”、“大中小並舉”、“土洋並舉”;革命委員會要實行“一元化領導”,“要大搞群眾運動”,大搞技術革新、技術革命,改革不合理的規章製度,破除迷信,解放思想,這次會議還提出了“把主機組銘牌出力提高50%左右”的要求。

第三個五年計劃期間,雖然整個電力工業處在動亂之中,但電力工業的生產能力仍有所發展。一九七○年全國發電量為1158.62億千瓦時,比國家計劃1100億千瓦時增加了58.62億千瓦時,五年平均增長11.4%。其中水電年平均增長14.5%,火電年平均增長10.8%。一九七○年底全國擁有發電設備容量2377萬千瓦,比一九六五年底增加869.37萬千瓦,特別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年裝機容量大大下降,沒有完成“三五”計劃規定的一九七○年達到2490萬千瓦的指標。從一九七○年起開始全國缺電,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影響十分嚴重。

(二)第四個五年計劃的電力工業。一九七○年,全國33個擁有發電容量10萬千瓦以上的電網,有將近一半電網嚴重缺電。天津地區因供電不足,每年減少工業產值約5%左右,由於電壓低,燒毀了許多電動機。關中電網,經常對重要用戶限電10%,一般用戶限電三分之一。在一九七○年全國計劃會議高指標的壓力下,鋼鐵、機械、煤炭等工業部門紛紛提出五年翻番的決心。加之,大三線大批新建工業企業投產,農村電氣化事業蓬勃發展,電力工業的壓力越來越大。在這種形勢下,電力工業也確定了一個高指標:要求一九七五年全國發電量達到2000—2200億千瓦時,比一九七○年實際完成數增長73—90%,年平均增長率要求達到12—13.7%;要求五年內新增發電設備容量2420萬千瓦(其中水電1024萬千瓦),其中有一半以上即1284萬千瓦(其中水電706萬千瓦)在三線地區。任務非常艱巨。

當時軍管會貫徹“左”傾的錯誤路線,大批“條條專政”和“洋教條專政”,大批所謂“神秘論”和“特殊論”,提出了一個更高的指標:要求一九七五年裝機容量達到7000萬千瓦,即在“四五”期間要求增加裝機容量4623萬千瓦,比原定的計劃指標又提高了近一倍,比“三五”實際新增裝機容量增加了4.3倍。

為了完成這個高指標,軍管會在全國電力工業增產節約會議上,又重蹈“大躍進”年代超銘牌出力的覆轍,推行一套比當年走得更遠、破壞性更大的作法:批判“條條專政”,下放電網、電廠,推行群眾辦電;批判“銘牌出力、不可逾越”的“洋教條專政”,推行“一廠變一廠半”,以及砍倒煙囪,砍倒水塔、砍倒輸煤棧橋的“三砍要求”;批判搞大電廠、大機組、大電網、高壩水庫,推行“大中小並舉,多搞中小”的方針;批判“隻管要、不管造”,反對專業分工合作,推行“螞蟻啃骨頭”、“小雞下大蛋”,自己造機組,打破所謂形而上學的行業界線。

還竭力推廣違反科學的技術措施,如以黑鐵皮代替矽鋼片,改造變壓器,一台頂兩台。推行在10千伏的農電線路上采用一線一地,在35千伏線路上采用兩線一地等。

當時設想,推廣“一廠變一廠半”,可以提高出力1000萬千瓦,在新增的2400萬千瓦設備中加大出力600萬千瓦,達到3000萬千瓦。群眾自辦小水電500萬千瓦。挖掘變壓器潛力3000萬千伏安(相當於當時每年分配給電力工業部門的變壓器總容量的3倍),電力係統三年自造發電設備200萬千瓦。這就是說在第四個五年計劃中,國家隻要提供2400萬千瓦發電設備,電力工業部門依靠超銘牌出力、搞小水電、自造設備就可增加3200萬千瓦。

自上而下地推行“左”傾路線,其嚴重後果大大超過“大躍進”的一九五八年。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麵:

1.由於強製推行“一廠變一廠半”,提高發電設備出力,事故不斷增加,連續發生燒毀發電機、汽輪機斷葉片、鍋爐爆管和磨損加劇等事故;由於違反科學,向設備胡亂“開刀”,致使設備遭到嚴重破壞,僅就6000千瓦以上機組的不完全統計,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四年就達38台。如大連電廠7號機、阜新電廠3號和7號機、石景山電廠7號和8號機、閘北電廠7號機等均出現嚴重事故,總容量達112萬千瓦。

盲目提高銘牌出力的另一惡果,就是把超銘牌擴大到了機械部所屬的電力設備製造廠,從一九七二年底到一九七五年底,某些製造廠供應了“次高壓”機組18台,共87.5萬千瓦,安裝在11個電站裏。這些機組大都是由2.5萬千瓦的汽輪機和發電機提高銘牌出力變成5萬千瓦的。由於出力長期達不到銘牌,一機部和水電部於一九七八年下文,將這些機組銘牌出力改為4萬千瓦。在供應的“次高壓”機組中,還有一批將銘牌出力改為7.5萬千瓦,從一九七六年初到一九八一年底7個電站裏安裝了14台這樣的機組,總容量達102.5萬千瓦。這批機組不僅汽機和電機、鍋爐不配套,而且屬於非標準係列產品,附屬設備(如風機、水泵等)不對口,如按5萬千瓦配,主機出力不能全發;如按10萬千瓦配,輔機又不經濟。

2.解散科研、設計隊伍,技術力量和科研設施散失,前期工作拖後。在“大躍進”時期也曾分散和下放過設計隊伍,但這次下放的麵更寬,遭受的破壞更為嚴重。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基本上把水利電力的科研、設計機構,包括水利水電科學院、電力科學院、良鄉電力建設研究所、水利水電施工所以及6個火電設計院、7個水電勘測設計院和海河勘測設計院等全部拆散,除了少數技術人員還能做一些科研和勘測設計工作外,大部分去“接受再教育”,參加體力勞動,使多數科技幹部不僅荒廢了業務,而且不少人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大量試驗裝置和儀器設備或被強行拆毀,或運往外地長期堆放在倉庫任其自然損毀。

3.“山、散、洞”方針造成嚴重浪費。一九六五年從備戰出發建設“大三線”時提出的“靠山、分散、隱蔽”的方針,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改為“靠山、分散、進洞”。在全國選了32個火力發電廠,容量543.4萬千瓦,按進洞要求建設。結果造成了數億元的損失,普遍推遲了機組投產時間,加劇了缺電局麵,並且留下了許多複雜的技術問題,造成生產運行上長期的困難。僅以32個電廠中的17個廠統計。

“山、散、洞”的方針在水電建設中推行後,不少工程不顧當地地質條件,盲目采用地下廠房。以廣東省為例,當時采用地下廠房的有6個之多,其中有的工程地質條件不好,岩層滲漏太大,使工程量增大,工期拖長,投資增大。

送變電工程進洞,也造成很大損失。如蘭州龔家灣220千伏變電站全部布置在一個大坑內,由於過於擁擠,以致在一次發生變壓器事故時,全部配電裝置被大火燒毀。從蘭州向關中的送電工程,原擬采用330千伏送電到降壓變電所,然後用110千伏送電到用戶。由於執行“山、散、洞”方針,將330千伏變電所放在離西安市40多公裏靠山的湯峪,隻得又增加220千伏一級電壓,不僅增大了投資,還增加了線損。貴州省為了滿足分散在各山溝、山洞內的工礦企業用電,不得不給每個廠礦建設一個變電站,並相應架設輸電線路,計有26個35千伏變電站全建在交通不便、遠離村鎮的山溝或岩洞內,由於洞內潮濕,設備腐蝕嚴重,影響運行安全。

4.能源政策上的失誤,主要表現在把一批火電站由燒煤改為燒油。從一九六六年起,有部分電廠燒油,到一九六九年這些電廠燒油不過400多萬噸。其中設計燒油的電廠燒油僅40萬噸,其餘360多萬噸用於摻燒助燃、煤油混燒以及點火用油。到一九七二年電廠燒油量已達900萬噸,一九七七年達到頂峰,全國火電廠年燒油(不包括自備電廠)高達1800多萬噸。

燒油電廠分為兩類:從原來燒煤改為燒油的發電機組一九七七年其總容量為583.8萬千瓦;國家決定新建和擴建的燒油電廠24項,總容量600.6萬千瓦,其中一九七五年以前投產260多萬千瓦,至一九七七年共投產了386萬千瓦,還有200多萬千瓦未建成。到一九七七年兩類燒油電廠合計總設備容量約910萬千瓦。從一九七七年後由於原油供應緊張又要求將燒油電廠改為燒煤,給電力工業帶來了反複改造的困難,也造成了人力和財力的浪費。

5.下放電網體製,以省為單位進行塊塊管理。經過連續數年批判大電網、大電廠、大機組後,從一九七○年開始下放電網管理體製,電網成為鬆散的聯合體,統一調度成為協商調度。由於缺電日益嚴重,地方又各自為政,因此,違背電力生產客觀規律,肢解電網,解列運行的事情時有發生,不僅談不上經濟調度,連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也受到嚴重威脅。隨著電網管理體製下放,在計劃安排上,必然以省為單位,進行塊塊平衡。由於錯誤地批判大電網、大電廠、大機組,於是提出電廠規模不超過20萬千瓦。因為不要大電廠,自然更不需要大機組,本來六十年代中期,水電部與一機部組織哈爾濱三大動力廠和有關科研設計單機共同作過單機容量60萬千瓦大機組的科研和設計,並已選定燃料和安裝地點,“文化大革命”初期這項研究工作尚在進行,但從一九七一年以後,受到批判,被勒令停止,使大機組的研究工作推後了十年左右。

一九七一年周恩來總理主持中央的日常工作,各方麵工作才有了轉機,工業生產有所恢複,同時很多地區出現嚴重缺電的問題。經國務院批準,進口了300萬千瓦汽輪發電機組與國內製造的鍋爐配套使用,並迅速投產,對緩和當時電源緊張形勢起了積極作用。一九七五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進行了一係列整頓工作。當時反映在電力工業中主要的鬥爭表現在以下方麵:

一是為維護安全生產方針而鬥爭。一九七○年十二月毛澤東主席親自批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以後,一九七一年三月,劉家峽水電工程局在吊裝中國第一台330千伏大型變壓器時,變壓器摔下,砸在正在運行的22.5萬千瓦水輪發電機上,使2台設備都受到嚴重損壞,引起了各級電力部門的重視,促使抓了安全生產工作。與此同時,遼源發電廠組織全廠職工抓安全生產,開展小指標競賽,針對“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安全第一”、破壞安全生產的錯誤,提出了劃清幾個界限。即:劃清安全生產和安全第一的界限,為革命抓安全生產;劃清抓人促安全生產和就安全抓安全生產的界限,靠人的思想革命化促安全生產;劃清尊重客觀規律和墨守陳規的界限,按客觀規律指導生產;劃清合理的規章製度和管、卡、壓的界限,從製度上落實安全生產;劃清積極依靠群眾和尾巴主義的界限,加強領導搞好安全生產。從而解除了企業領導幹部在批判“安全第一”後,不敢抓安全生產的思想顧慮,促進了安全、經濟發供電。

二是為維護電網統一管理而鬥爭。從一九七○年下放電力工業管理體製以後,電網管理混亂,設備完好率降低,事故增多,不能按期檢修,缺電嚴重,電力質量下降。如東北電網頻率長期下降到48赫左右,最低時達到45.6赫。電壓也曾降低一級之多,東北電網中大連220千伏電壓下降到160千伏,京津唐電網中滄縣110千伏線路電壓下降到60千伏,華東電網中常州220千伏降到142千伏。

一九七二年八月電力企業管理座談會上,擬訂了加強企業管理的八條規定,開始加強對省內電網的管理,並開始恢複規章製度,重建科室;同年十月恢複15種規程,同時國家建委也提出了恢複設計規程。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快發展電力工業的通知》,通知說:“當前電力供應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這一方麵反映出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生產都在迅速上升,用電量越來越多,同時也反映出電力工業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由於前幾年極左路線的幹擾破壞,加上這幾年電力建設計劃指標下降,全國大約缺少裝機500萬千瓦,這是造成電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使用中有浪費,電網管理上存在分散主義,也加劇了電力的緊張”。為了扭轉缺電局麵,提出了六條措施,其核心是加強電網的統一管理,同時加快電力建設,以確保計劃用電、節約用電和安全供電。《通知》還要求水電部和省、市協商後,製定跨省電網的具體管理辦法。這個辦法於一九七五年九月十七日由國務院批準發出。在當時動蕩不定的形勢下,發出這樣兩個文件,是具有重大曆史意義的。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電力工業的通知》,水電部於當年八月召開了全電會議,八月二十日國務院領導人接見了全體代表,並作了重要講話。強調電網必須統一管理,這是給予電網統一管理最有力的支持。雖然事隔不久,全國又掀起了再度批判“條條專政”的惡浪,但是電網統一管理還是堅持下來了。

第四個五年計劃執行結果,到一九七五年底,全國發電量為1958.4億千瓦時(其中水電476.3億千瓦時),比計劃要求的低限還少41.6億千瓦時,年平均增長率11.1%。一九七五年底,全國擁有發電設備容量4340.6萬千瓦(其中水電1342.8萬千瓦),五年新增容量為1963.60萬千瓦,比計劃要求少了456.4萬千瓦,但年平均增長率仍達12.8%。

“四五”時期在動亂的形勢下,能夠取得如此的成績是很不容易的,但確實也存在許多嚴重的問題。一是持續不斷、日漸嚴重的缺電局麵。據一九七五年底的初步統計,全國裝機容量在10萬千瓦以上的39個電網中,就有24個電網存在著不同程度的供電不足,全國缺電500萬千瓦,企業待電投產的約需100萬千瓦。電網低頻率運行,發供電設備不能按時檢修,設備完好率低。二是新投入的發電設備中出力不足。按一九七六年底至一九七七年初統計,全國4400多萬千瓦發電設備中,約有400多萬千瓦發不出電來,其中由於設備嚴重失修而限製出力的約140多萬千瓦;由於設備製造不良或缺少配套設備因而限製出力的約118萬千瓦;由於基建不配套限製出力的有142萬千瓦。三是水電在建規模大小。“三五”期末結轉到“四五”時期的水電在建規模有1000萬千瓦,其中土建基本完成,為“四五”做好裝機準備的有400萬千瓦,所以“四五”期間水電裝機容量和發電量都有較大增長;到“四五”期末結轉到“五五”時期的水電建設規模減少到880萬千瓦,其中土建基本完成,為“五五”做好裝機準備的隻有130萬千瓦。由於“四五”隻管投產、不管擴大在建規模,對以後五至十年建設的發展造成嚴重障礙。四是送變電工程及無功補償設備不配套。初步估計全國缺變壓器1000萬千伏安,缺無功補償設備500萬千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