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奴隸製的基本問題(1 / 2)

第九章 奴隸製的基本問題

奴隸的基本狀況

在我們曾經談到的在私有財產製度的影響下采取的各種社會形態中,有兩種社會形態盡管在其他方麵很不相同,但有一點是非常相似的,這就是土地、勞動和資本都由同一人所有。二者之一為奴隸製社會,另一為自耕農製社會。前者是地主兼有勞動,後者是勞動者兼有土地。我們先講前者。

在奴隸製度下,所有的產品都歸地主所有。他所有的勞動者吃的糧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都是他的支出的一部分。勞動者除持有地主認為應當給予他們的東西以外,別無所有,而且這些東西地主也隨時可以收回來;他要他們怎樣幹他們就得怎樣幹,或者說,地主有可能強迫他們幹多少他們就得幹多少。使他們的悲慘命運有所限製的,隻是地主的仁慈或金錢利益的考慮。第一點我們現且不說。關於第二點,在如此可憎的社會製度下奴隸主如何行事,取決於輸入新的奴隸是否容易。如果身強力壯的成年奴隸能如數廉價輸入,則奴隸主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會役使奴隸到死,並輸入新的奴隸來補充,而不采取讓奴隸們生兒育女這種替換較慢、花錢較多的辦法。一般地說,奴隸主早就知道這種辦法。眾所周知,當奴隸貿易為法律所許可時,它在英國的蓄奴殖民地就曾實行。據說在古巴現在仍然如此。

在古代,當奴隸市場隻能靠戰俘或從散居在為人所知的偏僻地區的部落誘拐人口來提供所需奴隸時,通常讓奴隸生兒育女以維持奴隸數目較為有利(這就必須給予他們較好的待遇)。由於這一原因,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古代社會奴隸的境況或許還不象近代各國殖民地的奴隸那樣惡劣,盡管有時也極壞。古代斯巴達農奴通常被列為最駭人聽聞的奴隸製的典型,但是如下事實表明這不太正確,他們是正式武裝起來的(雖然沒有穿上古代希臘甲兵的甲胄),並且是國家軍事力量的組成部分。毫無疑問,他們屬於卑賤而凋敝的等級,但是他們的農奴地位在農奴製中似乎是最輕鬆的一種。在羅馬貴族大肆掠奪新征服的世界的時代,羅馬的奴隸製顯得更為殘酷。羅馬人是殘忍的民族。無能的貴族將無數奴隸的生命視同兒戲,供他們任意取樂,如同揮霍其他不義之財一樣。然而,當還存在一線希望時,奴隸製尚未陷入絕境。奴隸的解放是容易並常見的。解放的奴隸一下子就取得公民的全部權益。事實上,他們常常可以得到財富,甚至以後還可以獲得榮譽。由於在曆代羅馬皇帝的統治下法規逐漸寬大,奴隸終於得到法律的很多保護,他們開始擁有財產,奴隸製度的弊害大為減輕。但是,在奴隸製轉變為較溫和的農奴製以前,奴隸的處境很難使人口或生產迅速增長,直到奴隸製轉變為農奴製,奴隸們才不僅取得財產權和法律上的各種權利,而且他們的義務也多少受到習慣的限製,他們可以部分地為自己的利益而勞動。

奴隸製中的生產狀況

隻要奴隸國家的居民與他們的可耕地相比為數很少,奴隸在尚可忍受的管理下進行勞動,就能生產出比他們本身需要多得多的東西;特別是,因為對他們的勞動實行了必不可少的大量監督,防止了人口的分散,保證了共同勞動的某些利益,因而,在良好的土壤和氣候條件下,擁有許多奴隸的人合理地考慮自身利益,就可致富。然而,這種社會狀態對生產的影響是人所共知的。不言而喻,因為怕受懲罰而不得不進行的勞動效率是很低的、不生產的。確實,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用鞭子驅使人們去幹、甚至完成某些工作,這些工作是無論雇主願意支付多高的報酬,人們都不會幹的。一些需要大量勞動協同進行的生產活動,例如糖的生產,如果美洲各殖民地不存在可以集中大量勞動的奴隸製,就不可能那樣快地推行。也有一些野蠻部落是很不樂意從事經常性勞動的,如果他們不被征服而成為奴隸,或征服別人而使別人成為奴隸,他們就決不會從事產業活動。但是,即使充分了解這些事實的意義,仍然可以肯定,奴隸製是同高度的技術發展水平和勞動效率不相容的。凡是實行奴隸製的國家,其需要複雜技藝的產品,通常都是由國外輸入的。奴隸製帶來的絕望心情壓抑了聰明才智。雖然在古代世界和東方各國常常鼓勵奴隸發揮聰明才智,但在比較先進的社會,奴隸的聰明才智卻是嚴重威脅主人的因素,使主人極其畏懼,因而過去在美國的某些州內教奴隸讀書是要受嚴厲處罰的。所有靠奴隸勞動經營的生產都是以極為原始和落後的方式進行的。即令就奴隸的體力而言,平均地說它也沒有用到一半。對於蓄奴各州產業體製的低效和浪費,奧姆斯特德先生已在其重要著作中作了富有教益的說明。奴隸製的最溫和形態當然是農奴製。農奴附著於土地,靠分得的土地養活自己,並每周為他的主人工作幾天。隻有一種意見認為農奴勞動效率極低。下麵一段是從瓊斯教授"關於財富分配"(更確切地說,關於地租)的論著中摘引的,這本書收集了有關各國土地使用權的很多寶貴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