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寶貝是次要的,看寶貝才是最重要的,這是阿姆斯特朗的信條,不過總是忍不住想要踹走,不用花錢就能得到的,為什麼不拿走。這就是貪心,有自知之明的阿姆斯特朗是不會讓自己犯錯誤的 ,偷了毛家的東西,鐵定會有大問題的,有趙舞監督也會不一樣。這不效果就出來了,手癢得很,拿了一本書,就被趙舞發現放回去了。
“這裏簡直是寶庫啊,十八世紀,十九世紀的牛皮紙書都有,這……這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阿姆斯特朗登上一個書架,書架上麵的書顯得更加古老,上麵單獨有一個燈,有了聲音就會明亮,照耀著最上麵的一排老舊的書。
“真是發達了,這些書都是寶貝。”
“嗯,這本是大仲馬的書,最初的那幾版,真是變態這種書都能搜集得到。”
“真他媽的不是東西,把大作家的手稿都收集來了,別以為我不認識,這肯定是真跡。”
“這兩幅書法作品,不是來自東方的麼,看樣子也不像是贗品,真是考驗眼力,這個管家中飽私囊了這麼多寶貝,我拿一兩件應該不是問題吧。”
阿姆斯特朗在搖搖欲墜的長提上,自言自語,兩眼發紅,內心激動,一念成天使,一念成魔鬼,到底是拿還是不拿,手裏那份大仲馬的第四版《基督山伯爵》。
“喂,你幹什麼?”
趙舞的聲音讓他做出良心的選擇。
“唉,幸虧有你,不然我就出大問題了。”
阿姆斯特朗仿佛被附身然後清醒一樣,剛才的癲狂真的容易走火啊……
“你不許拿東西啊,臨走之前,我要檢查你的。你在書房裏好好看,我去那個房間看看。”
阿福的書房實際上是由臥室,書房兩部分組成的,臥室不大,書房很寬,幾乎全部都是書籍。
阿福的臥室,有一個陽台,喀秋莎不知道多少次趴在上麵讓阿福鞭笞,為什麼要鞭笞呢。
趙舞撫摸著陽台,上麵挺幹淨的,但是應該有過血跡吧,喀秋莎的血跡。
這房間裏很簡陋,屋子裏沒開燈,接著外麵的燈光就挺陰暗的,趙舞看向一張舊相片,在床頭櫥上,出自一旁依著一個拐棍,上次用這個東西擊退了管家,就走了喀秋莎,趙舞拿起那張照片,有些人是他眼熟的。
阿姆斯特朗下了樓梯,原因是被書桌上一個發光的東西吸引了。
打開書桌上的燈,燈光很柔和,寬大的書桌上麵很多文件和書籍,有些東西還是屬於家族絕密,這種東西隻要阿姆斯特朗想要,拿出去絕對會成為一筆財富,或者賣給毛氏莊園的對手也可以,不過他不對這些東西感興趣。他看著台燈下的一個鍾表,這種表是金的,做工精美,表麵有水晶的層麵裏麵鑲嵌寶石,小巧而靈動。
“這東西,有百年曆史了,這老家夥還擺在桌麵上用,要我就藏起來誰也看不到。”
阿姆斯特朗心裏流血啊這東西太好了要不要拿走呢?
他努力轉移自己的注意力,看到一本特別厚的書,也是一本聖經,這書顯然隻有幾十年的曆史,和那本限量版有百年曆史的書相差太久了。
“這書裏似乎有什麼東西?”
阿姆斯特朗翻開這本書,中間的書頁自動地分開,有幾個信封安靜地放在裏麵,書信十分黃舊了,自己有些模糊卻可看到寫的是什麼。
“孤兒院給尊敬的毛先生”
信封開頭是這樣寫的……
阿姆斯特朗好奇地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