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彝族簡介 第4章 彝族婚俗
彝族男女青年主要通過火把節、婚嫁喪事和一些傳統的聚會進行交際。每當一方看中了自己的情人,就會主動去接近,並站在離對方不遠處,拿出口弦彈奏,通過含蓄而流暢的音樂旋律取悅對方。而對方一經接到求愛的暗語時,也會迅速取出自己的口弦對彈。如此經過多次秘密交往,雙方就約定時間,回去告訴自己的雙親。待老人許可後,擇定一個良辰吉日,由男方家請一位長者,背上一壇酒,前往女方家去說親。
彝族習俗中的禮品交換也非常盛行,一對青年男女一旦確定其婚姻關係,就開始討論禮品問題,禮品的種類和數量由雙方長輩集體討論定奪,婚姻中的禮品數量和種類一旦確定,就不允許更改。到婚期之時,無論是新郎還是新娘,都有向其對方父母、舅舅和其他長輩盡義務的責任。這種義務也是以交換禮品的形式表現出來的。
通常是,姑爺要向丈人和丈母娘、舅舅各送一套衣服褲子、一雙鞋子,向其他男性長輩送一雙鞋,女性長輩送一塊包頭巾,這些長輩也要向姑爺回禮,當然一般是錢。媳婦嫁到新郎家後,也要向公公婆婆、男方舅舅送衣服褲子,向其他長輩送一雙鞋或一塊包頭巾,長輩們人媳婦的禮品仍然是錢,10-20元不等。
婚禮之後,逢年過節,女兒女婿要背著粑粑、臘肉、酒、糖等禮品回娘家拜年。同樣的禮品要連拜三年,女婿的拜所義務才算完成。在女兒女婿回家拜年的同時,娘家也要回禮,但每年的禮品都不一樣。第一年,娘家除給臘肉,還要給小倆口一隻雞,第二年外加一頭豬,第三年加一頭羊或一頭牛。三年之後,就表示小兩口可獨立過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