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信息政策(1 / 3)

第三卷 信息產業 第五章 信息政策

一、信息政策的概念

信息政策是指在一定的曆史時期和預定的目標下,為發展信息產業而製定的指導原則和行動準則。

信息政策一般可劃分為宏觀信息政策和微觀信息政策。宏觀信息政策是指一個國家信息產業中,長期發展的方向性和全局性的戰略方針和步驟;微觀信息政策是指某一地區、部門或某一領域,以及某一基層單位在某一短時間內為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結合當地、當時的實際情況而製定的局域(部)或專項性的信息發展政策。

信息政策是一個多層次的政策體係,包括國家信息政策、部門信息政策、地區信息政策和基層單位信息政策。

國家信息政策是指導國家信息產業的發展,協調全國各級信息機構和各種信息力量的策略原則和行動綱領。部門信息政策、地區信息政策和基層單位信息政策,除了反映本部門、本地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外,在政策的總體上、指導思想上應遵循國家信息政策的基本原則,體現出信息政策體係的係統性、連續性和整體性。

總的來說,信息政策既要通過信息資源的配置來控製和優化信息係統的內部結構和運行機製,又要充分考慮信息係統與外部環境的關係,以信息處理、信息應用技術和信息管理為對象,解決社會信息實踐活動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之間、自然信息流與國家發展總體目標之間所產生的矛盾,促進信息實踐活動總體效益、效能的提高。

信息政策的範疇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根據實際需要製定的有關發展和管理信息產業的方針、原則和方法;二是涉及信息的采集、處理、傳遞和利用的資源分配的有關團體和組織的決定。實質上,信息政策是信息組織管理工作的措施與規則。在信息政策、國際信息交流與合作政策,以及相應的人事缺席和信息經費管理製度等,都體現了特定的社會生產關係下信息組織管理的基本問題。

從我國信息產業活動和信息工作的實踐出發,信息政策還可劃為以下四個方麵:一是信息產業政策,即有關發展信息技術、信息產品、信息經濟的政策;二是信息服務政策,即信息作為商品,麵向市場需求進行經營流通的政策;三是社會公益性信息服務政策,即國家必須為納稅人、為公共社會提供無償信息服務的各項建設與保障政策;四是信息自身的開發政策,即對信息自身實行科學采集、加工和利用的政策。

從係統論的觀點講,信息政策是整個社會政策大係統中的一個子係統,各個政策係統之間有著相關性和集合性。信息政策則是由科技、經濟發展的特殊性及其促進社會進步中所處的地位所決定的。從現代社會的大信息觀看,信息政策不僅要具有內在體係結構的規律性,而且還要體現出經濟、社會、政治等方麵的相關要素,既要現實可行,又要顧及未來的發展方向。

二、信息政策的特征

現代社會的信息活動都是在信息政策的宏觀指導下進行的。信息政策作為人類開展信息活動的原則和指導方針,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一)信息政策的層次性

人類的信息活動是廣泛多樣的,在總體上呈現出許多層次。既有全球性、全國性的信息政策,也有地區性、部門性的信息政策,甚至針對某一具體問題的信息政策。或者可分為宏觀信息政策、中觀信息政策和微觀信息政策。但是各種層次的信息政策並不是絕對的,隻是概念上的相對意義,某些高層次的微觀信息政策在低層次看來可能就是宏觀信息政策。這些不同層次的信息政策相互聯係、相互影響,形成了具有一定層次結構的體係。

(二)信息政策目的性

信息環境係統是有目的性的係統,信息政策與其它政策相比,具有很強的目的性。它主要表現在:信息政策的目標不僅在每一個信息政策的製訂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信息政策的實踐中也起著唯一的導向作用。任何信息政策都必須闡明其目標,不同的信息政策具有不同的目的。目標不明確或目的相混淆,都會造成信息政策的失誤,給社會信息事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帶來負作用,甚至導致信息環境的混亂,成為信息產業向前發展的製約因素。

(三)信息政策的整體性

信息政策不是孤立地發生作用,而是以係統整體效應的形式發生作用。這種整體性既表現為一項信息政策是由政策規劃、政策執行、政策評估等環節構成的整體過程,又表現為此項信息政策與其它信息政策相互聯係構成信息政策的完整體係,還表現為信息政策與信息環境中的其它要素相互作用所構成的信息環境係統。因此,在製定一項信息政策時,必須考慮它與其它信息政策的匹配,必須注意它與信息環境中的其它要素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