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裏的人很多,因為想盡快找到座位,我變得手忙腳亂起來。
“嘩啦..”
因為外來的衝擊,我手上的照片散落一地。
我緊忙蹲在地上撿掉在地上的照片,沒有時間顧及害我這樣狼狽的罪魁禍首。
“對不起。”一個高大的身影蹲在我麵前和我一起撿起照片。
再次站起來的時候,我看見了滿臉歉意卻又滿臉疑惑的他。
又是他,那個在我照相的時候打擾我,卻被我拍下一張照片的他。我在回想那天發生的事的時候,抽出空想要向他要回我的照片。
“我的照片可以給我麼?”看見他盯著照片出神,我說到。
他卻略有遲疑的把上麵的第一張照片舉到我的麵前說:“這上麵是我吧,或者有人和我長的一樣?”他的嘴角輕輕的向上揚。
當我看見照片上的影像的時候,其實我是拒絕的,我抗拒處在這樣的困窘與羞愧當中。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羞愧,我明明可以理直氣壯的。
“嗯…我想我們找個座位坐下來我再向你解釋。”羞愧使我不太敢直麵他。
他把我帶到他的座位上,那裏有一本他用來占座的書,我特意看了一下書名,是《三十六大》,馮唐的,我喜歡的作家。
”我先去打飯。“
”我也要,我要吃辣子雞丁。“我完全不見外的說。
他回過頭來看了我一眼,還是走了。
我在座位上目送他離去,順便翻了翻他的書。
我也不知道我那天怎麼了,就是想要和他多說幾句話,多看他幾眼。後來想想,要是怕有責任,我完全可以在他打飯的時候離開。而且,他完全可以不管我的,一張照片對他也可以完全沒意義的,他或許想要認識我呢。我總是有著各種各樣的驕傲的想法。
他回來的時候,我正在看書。
”這本書真好,我以前想買來看來著。“我看著他,笑嘻嘻的說,“你也喜歡馮唐麼?”
“一般,買來隨便看的。”
“那你借給我吧。”我用更加的死皮賴臉來掩飾我的困窘。
“……”
我向他伸出手。
”幹嘛?“
”把你手機給我啊,要不然我怎麼還書?“
他竟然真的把手機遞給了我。
”我叫趙明燭,明亮的明,燭光的燭。你呢?“
”沈思君。”
“真好聽。”我把手機還給他,在自己的手機上存上了他的號碼。開始專心吃我的辣子雞。
“……”我清楚的感覺到對麵沈思君看著我的眼光,嗯,怎麼說呢?可能覺得我有點奇怪。
“辣子雞很好吃?”他還是沒有忍住內心的疑惑。
以前何夕就說過我見到吃的比見到親媽都親。吃東西的時候,能達到忘我的境界。沈思君可能也這麼覺得吧。
“好吃。”我抬起頭看他。“你也吃啊。”說完夾起一塊雞肉送到他的嘴邊。
“吃一口啊,好吃,不騙你。”看他不動,我動了動筷子。
他這才張開嘴就著我的筷子把雞肉吃下去。
我趁他還沒有緩過神的時候,迅速的又扒了幾口飯,然後把照片整理好放進包裏,快速的站起身拿起他的書就走。走的時候還不忘和他說,”拜拜。”
很久以後,沈思君對我說:“我當時並不覺得哪裏不對,哪裏不應該。隻是看著那麼可愛的你,你的舉動,你的話語,就覺得我們在那一刻已經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