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年錯案(1 / 2)

從小開始,我就沒什麼朋友,鄰裏街坊見到我都會躲著走,追其緣由是因為我爺爺的行當太晦氣。

我爺爺和死人打了一輩子的交道,從記憶時開始,我們家就經常出入形形色·色的人,有商人,有乞丐,但最多的是身著製服的警察,從那時候開始,我才知道了‘法醫’這個詞。

但與法醫不同的是,爺爺從來不接受任何職務,而且堅稱自己不是法醫,而是仵作。

不論是什麼樣的死人,不論是什麼樣的疑難雜案,隻要經了爺爺的手,不出一晚上,爺爺就能把真相說個水落石出,就連那些搞了一輩子刑偵的幹部,也自愧不如。

我小時問爺爺,法醫和仵作有什麼區別?不都是檢驗屍體嗎?

爺爺卻搖頭,說:“法醫隻是尋找真相,而仵作,要替亡人申冤;法醫隻是職業,而仵作,卻是責任;法醫隻能找到線索,而仵作,可以和死人對話。”

我笑著說,爺爺騙人,人都已經死了,怎麼可能開口說話?

爺爺對這個話題十分敏感,我每次問這個問題,爺爺都會閃爍其詞的說:天機不可泄露。

受爺爺的影響,我覺得那些替人申冤、維護正義的警察十分高大,在我的努力下,終於以高不成低不就的成績,考上了警校,畢業後分配到了刑偵檔案科做了個錄入員,每天和辦案、申冤,八竿子打不著,每天唯一的樂趣,就是翻閱那些重案要案,過過眼癮。

當我準備錄入一個十年前的案子的時候,卻覺著有些蹊蹺。這是一樁已經結案的案子,死者是一名女性,二十六歲,死因是自殺溺水,就死在郊區的水庫裏。

我之所以覺得蹊蹺,是因為這個案子從立案調查到結案,用了足足半年的時間,並且當年那些負責調查這起案子的刑偵隊員,都出了意外,而意外竟然都是溺水。

爺爺曾經在驗屍的時候和我說過,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生命的盡頭。凡是溺死的人,身上都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冤屈,溺死的過程是很痛苦的,就算是自殺,也沒有人願意選擇這種死法。所以多數人會選擇服毒、跳樓、上吊這種簡單快速的辦法。

用爺爺的原話說,那就是所有自殺溺水的案子,都是冤假錯案。

一麵是我自小引以為傲的爺爺,另一麵是白紙黑字,權威但蹊蹺的結案報告,我一時竟生出了一個念頭,那就是這起案子不簡單。

我利用職務便利,調取了當年負責這起案子的前輩的資料,可卻發現除了姓名和照片之外,竟然什麼都沒了。連個人簡曆,也終止於2006年,關於2006年的這起‘3.23水庫自殺案’事情,隻字未提。像是有人將這段曆史刻意的抹去。

帶著疑惑,我放下了手頭的工作,拿著檔案找到了科室的老檔案員——老丁。

老丁快退休了,在這個科室錄了一輩子檔案,近幾十年的案子都經過他手,這些他最了解不過了。而他也是個很健談的人。

我找到他後就開門見山的說,想打聽十年前的一個案子。他拍著胸脯子說:“要說破案我是破不了,不過問案子,你可是找對人了。說吧,哪個案子?”

“就是這個,3.23開源水庫自殺案。”我順手把檔案抵到了老丁麵前,當他的餘光瞟到檔案封皮上的字的時候,眼神不經意的抽動了下,遲疑的問,“你問這個幹什麼?”

“我看這案子發現裏麵有點蹊蹺,所以有點好奇。”

“我不了解這個案子。”

老丁原本滔滔不絕的嘴巴忽然閉上,竟直接擺手拒絕了我的問題。這不是他的一貫作風。我反複問了好幾遍,他卻一口咬定這個案子他不知道,對於其中的細節也無可奉告。老丁的眼神騙不了人,直覺告訴我,他是了解這起案子的,但他為什麼不說呢?

見老丁守口如瓶的樣子,我深知在他口中也撬不出什麼問題,但同時也堅定了這是個錯案的想法。一下班,我連便衣都沒換,打車就直奔當年這起案子的事發地點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