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人性的光輝(一)(1 / 3)

本書是戴爾·卡耐基的最重要著作之一。作者分四個部分敘述了美國曆史上最具傳奇經曆的平民總統林肯從一個飽經苦難的農村孩子,奮鬥成為美國總統;從忍辱負重的自我生存,到解放350萬黑奴的光輝經曆。林肯不凡的人生激勵著千百萬人奮發圖強、自強不息。

卡耐基以其感人至深的筆觸,使一個神情憂鬱、百折不撓、品德高尚、滿懷仁慈之心的平民總統形象躍然紙上。

從林肯總統的傳奇事跡中,我們可以領悟到這樣一個道理:即一個人無論出身如何低微,隻要努力,都可以擁有非凡的人生。

這本書影響了千千萬萬人的思想和心態,激發了他們對生命的無限熱忱與信心,使他們勇敢地麵對與搏擊現實中的困難,追求自己充實而美好的人生。第1早年時期

美國第16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沒有接受過多少正統的教育,但有誰能算作他的老師呢?盡管他的求學過程時斷時續,曆盡坎坷,但依然無法阻止他成為一名真正的有用之才,即使在大學畢業生麵前,他也毫不遜色。是對知識的熱望和渴求引領他登上了人生的頂峰。他自身的很多潛在特點就是從那位修養良好的弗吉尼亞外祖父那裏承繼的。

他厭惡那種過分勞碌和單調無味的生活,而那種渴望要得到聲望以及和其他社會人士交際的欲望,促使他想要得到一份工作,能使他見到人們並吸收一些聽眾,並讓他們對他的故事拍手喝彩。技術上的長進,鄰裏間的信任,更使得林肯在工作中自強不息。

他向年輕一代聽眾指出:“不管什麼時候,聽任一小撮歹徒滋事生非,聽任他們燒毀教堂,搶劫倉庫,破壞印刷機,槍殺編輯,隨心所欲地吊死或燒死他們所討厭的人,聽任他們逍遙法外,那我就可以斷言,這個政府必定短命。”他呼籲大家行動起來,保衛革命先驅者用生命所贏得的權利,不讓這一權利受到侵犯。

林肯去世前不久曾對一個好友承認,在伊利諾斯的農場雖然隻是一個打著赤腳的農夫,但他在那裏度過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就連白宮的生活也是無法與這相比的。

我現在是世界上活著的最不幸的人。假如將我所感受的平均分給全人類,那麼地球上再也找不到一張笑臉……要我保持現狀是不可能的。在我看來我不是選擇死亡,就是要把自己的精神控製好。

她養育了八個孩子,並且逐漸挽回了自己的名譽,而原來那些粗鄙下流的人身攻擊也已不複存在了。她的兩個兒子長大以後做了傳教士,而她的外孫也就是她的私生女兒所生的兒子——亞伯拉罕·林肯,後來成為了美國總統。

身世之謎

在哈諾德斯堡,也就是以前的佛特哈諾德,有個叫安·邁克金蒂的女人。據史書記載,是她和丈夫最先把肥豬、鴨子和紡車帶到了肯塔基州,並且她還是第一位在這片充滿血腥的蠻荒之地製造黃油的女子。不過,最值得稱頌的是她有利地帶動了當地的紡織工業和經濟的發展。

在神秘的印第安鄉間,棉花不但無法種植,而且還購買不到,再加上森林中惡狼猖撅、綿羊慘遭屠戮,所以,要想找到能製作服裝的原材料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富於創新精神的安·邁克金蒂想出了用紡線的方法把蕁麻纖維和野牛毛紡到一起,從而製成了“邁克金蒂布料”,而那兩種材料貨源充足,其價格也十分便宜。

在當時,這絕對是一項巨大的發現。方圓一百多裏的家庭主婦們都紛紛來到她家向她學習這項新工藝。這裏成了女人們的彙集所,她們邊紡線織布邊拉家常,除了聊聊蕁麻纖維和野牛毛,話題很自然地就墮入到飛短流長之中。很快,這裏便成了大家公認的各種醜聞的信息傳遞所。

在當時,通奸亂倫是可被指控的罪行,要是有了私生子可就是輕度犯罪。不用說,揭發那些女孩子的過錯和隱私,並使之訴諸公堂之上,似乎成了她的天職,也似乎隻有這樣,她那日漸萎縮的靈魂才能獲得最大限度的滿足。在佛特哈諾德地方法庭的記錄中,不斷有那些不幸的少女被指控犯有通奸亂倫罪名,而且多數案件都來源於“安·邁克金蒂的信息傳遞所”。1783年春天,佛特哈諾德地方法庭審理了十八個案件,以通奸案最多,占到了總案件的二分之一。

1789年的11月24日,大陪審團對一項指控做了如下裁決:露西·漢克斯犯有通奸罪。

其實,露西並不是初犯,早在弗吉尼亞州,她就已經出過軌。舊時的記錄很簡單,隻是羅列了幾項事實而已。不過,隻要把這幾項事實和其他搜集到的線索相聯係,還是能夠勾畫出故事的輪廓:

露西的家庭並不富裕,她從小在弗吉尼亞的拉帕漢諾克和波托馬克兩河之間的狹長內陸長大。在這片狹長地帶居住著華盛頓家族、利家族、卡特家族、馮特羅伊家族以及許多體麵講究的家庭。但無論是貴族家庭還是像漢克斯一家這種近乎文盲的貧寒人家,都要上教堂做彌撒。

1781年11月的第二個星期天,露西·漢克斯早早地來到教堂做彌撒。然而這一天絕對是一個不尋常的日子,拉裴德將軍作為華盛頓將軍的貴賓也來了,他的到來引得眾人紛紛伸長了脖子,一睹這位鼎鼎大名的法國人的風采。就在一個多月前,是他幫助華盛頓將軍在約克敦俘獲了康華裏大人的軍隊,從此,他的名字也被更多的美國人所熟知。

這天上午,當最後一遍唱詩和賜福禱告完畢後,這兩位戰功卓著的英雄便和早已排成一列長隊的居民一一握手致意了。

在這裏,我不得不提,拉裴德除了卓越的軍事才能以外,對年輕貌美的女子也有著非常濃厚的興趣。他有一個習慣,當所接見的異性對他有一定吸引力的時候,他總會上前去獻上一吻以示讚賞。在這個特殊的上午,他站在基督教堂門前一共吻了七名少女。他這種做法產生的效果簡直比教會院長高聲誦讀的路迦福音第三節教義產生的反響還要強烈。而露西便也是這七名幸運女孩當中的一位。當時的拉斐德怎能想到,就是這一吻引發的一係列事件改寫了美利堅合眾國的曆史。

在這個上午的宗教集會人群中間有一名單身的種植園主。一直以來,他對漢克斯一家並沒有太深的印象,隻知道那是一個文盲、貧困的底層家庭而已。然而,當拉裴德親吻露西·漢克斯時,他感覺拉斐德所付出的熱情要比給予其他姑娘的多那麼一點點,這或許是他的想象力過於豐富了吧。

這位單身貴族抬眼望著拉斐德,心中不由地想:此人不僅在軍事上能運籌帷幄,而且對漂亮女人也獨具慧眼。他自己對露西·漢克斯也動了非分之念,而且他明白,世界上出了名的美女有的不也像露西一樣出身寒卑嗎?比如漢密爾頓夫人,不過是個裁縫的私生女,而杜巴裏本人連字都不認識一個,後來卻成了路易十五的情婦。如此看來,她們還不如露西呢。他一想到這些,心中頓時開朗了許多,同時,他的欲念也更加強烈了。

這個念頭在他腦海裏始終閃來閃去,兩天後,他騎馬趕到漢克斯一家居住的破舊的村落,雇用露西在種植園的一間屋子裏幹一些雜活。實際上,他的奴仆已經夠多了,無需再多添人手,但他還是要雇用露西,隻讓她幹些輕體力活,並且不許她與其他奴隸有任何往來。

當時,弗吉尼亞的富裕家庭都要把兒子送到英格蘭去讀書,這早已形成了一種傳統。露西的雇主到牛津學習過,並且帶回來一些書作為私人收藏。一天,他來到圖書室,發現露西正坐在那裏,一手拿著擦灰塵的抹布正神情專注地看著史書中的插圖。這種舉動發生在一個奴仆身上不得不讓人覺得驚訝。不過,他沒有說什麼,而隻是將門輕輕地關上,然後坐到露西身邊把插圖下麵的文字說明念給她聽,當露西聽不懂時,他會耐心講解一番。

她聽得極其認真,令單身貴族驚奇的是,露西竟說出了要讀書學習的想法。在那個年代,一個下層女仆竟有如此強烈的求知欲,足以讓今天的人亦感汗顏!而當時的弗吉尼亞,根本沒有免費的學校,多數的男人們甚至在與人簽約時連名字都寫不好;而婦女在轉售土地的時候,也隻能用標記或符號代替了。

然而,這個出身卑寒的下層女仆卻有著強烈的讀書欲望。要不是經曆了一場社會革命,那麼她的這個想法又會給她帶來怎樣的結果呢?這真讓人覺得害怕。但是,這個想法卻使她的雇主感到振奮,也隨即成為了她的私人教師。就在當日晚飯過後,他把露西叫到圖書室教她學習二十六個字母。隨後的幾個晚上,又親自教導她書寫單詞。

一段時間之後,他的教學效果極佳,露西現存於世的手跡就是最好的例證。她那大膽狂放的筆跡把其個人的性格特點以及精神風貌彰顯得淋漓盡致。在她的行文當中不僅運用了“嘉許”這個詞彙,而且拚寫完全正確。在當時,恐怕連講求書寫規範的喬治·華盛頓也未必能達到完美無缺的境地吧。

每至深夜時分,閱讀和拚寫練習課結束了,露西和她的私人教師便並肩坐在圖書室裏,靜靜地看著火爐裏那跳動的火苗;眺望掛在森林上空的那輪明月。他們彼此欣賞著、訴說著、傾聽著……

她已深深地愛上了他,並且相信他是可以依靠的。幾個星期以來,她茶不思,飯不想,比以前憔悴了許多,最後在愛情欲火的驅使下,她義無反顧地投入了他的懷抱。在這期間,他也曾想過要娶她為妻,但這種念頭又很快消失了。一想到家庭、朋友、社會地位以及婚禮上尷尬的場麵等等諸多因素,他就猶豫了,退縮了,再加上他已有了厭倦心理,最終,他給了露西一些錢讓她回家去了。

隨後的幾個月裏,她是人們譏諷的對象,她的不檢點讓人們避之唯恐不及。終於,在一個禮拜天,她一時衝動竟不顧臉麵地把嬰兒抱到了教堂。這是教堂會眾所不能忍受的,“快把這個蕩婦趕出去!”一個虔誠的女信徒站在集會大廳裏這樣大聲疾呼著。

露西的父親再也無法忍受自己的女兒遭受這樣的侮辱,於是,漢克斯一家把那些可憐的家當裝進馬車穿過荒原,沿著坎伯蘭河來到肯塔基州的佛特哈諾德定居下來。這裏的一切都是陌生的,當有人問起小孩的生身父親時,隻要編個瞎話就能搪塞過去。

但是,即使是在這裏,美麗的露西也依然是男人們獻殷勤和追逐的目標。她再次墮入了情網。這回她的“醜事”被別人發現了,並且捅了出去,傳到了安·邁克金蒂那裏,很快就成了路人皆知的醜聞。結果就是我們前麵說的那樣,她被陪審團指控犯有通奸罪。但是,治安官知道露西不是那種無視法律威嚴的女人,所以,他把傳票放進抽屜裏,然後背起獵槍走出了辦公室。

這大約是11月間的事情,到了第二年的3月份此案再度提起。一個女人在地方法院的會議上,把那些流言蜚語和惡語中傷轉述了一遍,而且要求把那賤婦拖到公堂上來回答所有的控罪。因此,法院發出了第二張傳票。露西再也無法忍受這樣的侮辱,他把傳票撕得粉碎,用力地扔到送票人的臉上。5月份,法院再次開庭。幸虧本故事的關鍵人物也一同來到了庭審現場,否則露西就要被強製出庭了。

此人名叫亨利·斯拜羅,他騎馬來到小鎮上,把馬匹拴在露西住的小茅屋的門口,然後走進屋裏。

“露西,”也許他是這樣說的,“我才不管那些長舌婦怎麼議論你,我深愛著你,我要娶你為妻。”

他是在向露西求婚,然而,露西不想就這樣草草結婚。如果她答應了,那鎮上的人會謠傳斯拜羅是迫於壓力才娶她的。

“亨利,我們再等一年吧,”她堅持自己的主張,並用深情的目光看著亨利,然後說道:“讓我們再等一年吧,這期間,我想證明給大家看,我是個堂堂正正的人。到時候,如果你還想娶我為妻,那你就再來,我在這裏等著你。”

1790年4月26日,也就是幾乎在經過了一年之後,亨利·斯拜羅和露西兩個真心相愛的人終於結婚了。這場風波總算過去了。

但是安·邁克金蒂之流仍然不肯善罷甘休,不住地搖頭歎息,說這次婚姻絕對長不了,露西還會做出出格的事來。亨利·斯拜羅聽到了這類閑言碎語,他不想讓露西再受傷害,於是,建議倆人再往西部遷移,找個街坊四鄰友善的地方開始新生活。但是,她沒有選擇這種逃避的方式。她說:“我又不是壞人,為什麼要逃跑!”他們勇敢地留了下來,繼續在佛特哈諾德生活。

他們生活的很幸福。她養育了八個孩子,並且逐漸挽回了自己的名譽,而原來那些粗鄙下流的人身攻擊也已不複存在了。她的兩個兒子長大以後做了傳教士,而她的外孫也就是她的私生女兒所生的兒子——亞伯拉罕·林肯,後來成為了美國總統。

我提及此事的目的,是想要人們對林肯的先祖有更多的了解。他自身的很多潛在特點就是從那位修養良好的弗吉尼亞外祖父那裏承繼的。

威廉姆·赫爾頓是林肯做律師時的合作夥伴,兩人合作了21年,可想而知,他對林肯的了解或許比別人更多一些。更為幸運的是,他所寫的林肯傳記共三卷於1888年問世了。這是在大量的有關林肯的作品當中最為重要的著作。以下是我從第一卷節選的一些內容:

談起他的祖先及其淵源,在我的印象裏林肯就此話題隻說過一次。那是在1850年,我們倆共乘一輛馬車,趕往伊利諾斯州的蒙納德縣地方法庭。我們起訴的案子在審理中敗訴的幾率微乎其微。途中我倆的話題轉到了遺傳特性方麵,他第一次向我談起了他的母親,他講述了母親的性格特點以及林肯本人在哪些方麵有所繼承。除此以外,他還提及母親是露西·漢克斯和那受過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亞種植園主的私生女。

在探討遺傳問題的過程中,他有自己獨特的見解,他說:“私生孩子通常比婚生孩子表現得更加頑強和聰穎。”就他的家事而言,他相信自己身上那些優良品質多數來自於那位見多識廣卻不知其名的弗吉尼亞人。揭開家底無疑是刺痛傷疤,尤其是回顧自己的母親。隨著馬車一路顛簸,他無限惆悵地補充說道,“願上帝保佑媽媽的在天之靈!我所做過的一切還有將要去做的事情,都是為了報答我的母親。”說完,他開始沉默,我也不再問什麼,我倆的思想交流也至此結束了。他獨自沉浸在對家事的痛苦回味當中。那種凝重的氣氛使我不敢再多說話,此次經曆和他那充滿悲涼的語調令我永遠都無法忘懷。

1809年2月12日天剛亮的時候,助產婆為產婦南希·漢克斯接生了一個嬰兒。這個嬰兒就是52年後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第16任總統的亞伯拉罕·林肯。

懂事的孩子

林肯的媽媽南希·漢克斯是由她的姨媽和舅舅帶大的,估計她沒有上過學。大家都知道她不會寫字,所以,契約上的簽名她也和其他女人一樣隻能用符號代替。

她居住在樹林深處,周圍沒有朋友。當她長到22歲時,嫁給了肯塔基州一個下層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的男人。那是一個乏味而無知的體力勞動者和獵手,名叫托馬斯·林肯,但是,林子周圍的居民都習慣地稱他為“犄角林”。托馬斯·林肯是28歲時與22歲的南希·漢克斯結婚的。

婚後,托馬斯·林肯以做木匠活為生。第二年,他們生下了第一個孩子,取名為薩拉。1809年2月12日天剛亮的時候,助產婆為產婦南希·漢克斯接生了一個嬰兒。這個嬰兒就是52年後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第16任總統的亞伯拉罕·林肯。

亞伯拉罕·林肯出生後不久,托馬斯·林肯很快就搬了家,從離霍詹維爾不遠的農場搬到了離此東北方向十英裏的諾布溪畔,托馬斯所買的二百多英畝土地就在諾布溪畔附近。相比之下,來這裏安家的人特別多,在鄰居的幫助下,托馬斯修建了一所帶閣樓的房子,這時亞伯拉罕快3歲了。

又過了兩年,在南希的堅持下,兩個孩子就要入學了,托馬斯當然是不太情願的,他覺得對他那樣的拓荒者家庭來說,讀書是沒有多大用處的,他們隻要勤快、會做事就行。事實上兩個逐漸長大的孩子也確實成了他們父母的好幫手。

學校離家有兩英裏遠,孩子們在那裏讀書並練習寫字。當時的課本是韋伯斯特編寫的綴字課本,而做練習則通常是用木炭東塗西抹的。當亞伯拉罕拿起一根木炭寫出自己的名字時,托馬斯相當得意,因為當地的傳教士也有不會簽名的。

寒冷的冬天到了,凜冽的寒風橫掃過平原,參天大樹的枝幹被吹得左搖右擺,有些樹枝已被狂風吹斷。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也被怒吼的狂風無情地搖動著,好像馬上就要被連根拔起。刺骨的冷風呼嘯著鑽進屋裏,令人瑟瑟發抖。然而,這一家人好像什麼都沒有聽到,對這一切他們早已習慣,勞累了一天,他們實在太疲憊了,都沉沉地睡著了。

狂風掀起壁爐上的一塊磚頭,把它甩到牆角,隻有4歲的小林肯被驚醒了。他和姐姐並排枕在一個用裝滿樹葉的口袋做成的枕頭上。他看到黑暗中有什麼東西在離自己很近的地方發著光。是那隻鐵皮桶吧,小林肯心想,媽媽每晚都要用它到河邊打一桶水。那邊牆上還有個東西,在閃閃發亮,那肯定是爸爸的斧頭。他就這樣漫無邊際地遐想。好冷啊,好想躺在媽媽溫暖的懷抱裏,他越是這樣想就越覺得渾身打顫。可是他不想叫醒媽媽,她睡得多香甜啊,辛苦勞作了一天,這個時候是媽媽唯一能休息的時候。於是,他決定自己想辦法。他從木頭架子上拽下了一條圍巾,把它塞進了牆上的裂縫裏,這下暖和多了。他鑽進狐狸皮做成的被子裏,一會就進入了甜美的夢鄉。

他醒來時,媽媽生起的暖暖的爐火已經趕走了從牆縫裏鑽進來的寒氣,屋裏頓時暖洋洋的。姐姐還在睡著。媽媽這時站在爐火邊,往牛奶鍋裏兌熱水。男孩知道,家裏的牛奶顯然不夠了,原來的三頭奶牛,已經死了一頭,媽媽不得不這麼做。小林肯總是這樣細心地觀察周圍發生的一切。可是無論生活多麼艱難,媽媽從來沒有抱怨過,她隻是默默地幹著活。他穿上了媽媽一針一線縫起來的皮衣、皮褲還有皮襪子,這些皮子是爸爸從水牛身上扒下來的。他們一家人都穿這種衣服,非常暖和。牛奶熱好了,可以喝了。媽媽伸手從那個孩子們夠不到的木板上小心翼翼地拿下最後一塊麵包,切下一小片遞給小林肯。他也很小心地接了過去,生怕掉下一粒麵包渣,他把麵包一點一點地蘸到牛奶裏去,細細地品味著這難得的香甜。男孩吃完後,期待著媽媽能再給他一片。

但是,他看著媽媽那樣難過地望著他,眼中流露的淨是憐愛與無奈,他終於沒有說出口。從那時起,林肯已經學會了忍耐,他已經長大了。吃完早飯後,兩個孩子就開始幫大人們幹活了。別看他們年齡不大,卻已經能幹許多孩子都幹不了的活了,比如怎樣區分新伐的木頭和幹木頭,硬木頭和軟木頭。他們很能幹,一會的時間,他們就幹完了活。但是,他們並沒有去玩耍,而是幫著媽媽開始做午飯。他們幫媽媽把野菜放進粥裏,如果不放點野菜的話,那些粥可是無法下咽的。這裏的生活越來越貧困,原來無邊無際的樹林也被人們砍光了,父親隻好改行做了獵人。一到中午,身材高大、麵色黝黑的父親就回來了,他身上穿著自己打獵得來的獸皮。看著忙碌的媽媽日漸憔悴,小林肯突然覺得媽媽每天做的家務活要比爸爸打獵更辛苦,他想盡自己最大的力量幫媽媽多做些家務活。

1814年初,托馬斯被哈丁縣議院任命為喬納森·約瑟夫的財產估價人,因而他已逐漸成為這一帶受人尊敬的人。然而好景不長,他的滿意狀況沒能維持多久,1816年冬天來到的時候,一份收回土地的公文引起了他的遷徙欲望,因為他付了錢的土地沒有地契,最後被當做擅自占地者。於是,托馬斯一家遷到了人跡罕至的印第安納州的叢林裏。離他們最近的一戶人家也是個獵戶。他們被茂密的樹叢、灌木和雜草所包圍,需披荊斬棘才能走路。亞伯拉罕·林肯在這裏度過了14個春秋。在這裏,他所遭受的貧苦生活比當時成千上萬的奴隸還要深重,而日後,正是他解放了奴隸。

8歲的林肯對這次搬家旅行感到新奇而艱辛。從3歲起,他的足跡便從來沒有踏出過諾布溪畔。當他們一行渡過俄亥俄河的時候,他們就離開了肯塔基而踏上了印第安納的土地。印第安納很快就成了美利堅合眾國的第十九個州,一個不蓄奴的自由的州。1811年,“新奧爾良”號在匹茲堡下水,這艘蒸汽動力船開始了俄亥俄河與密西西比河的輪船時代,盡管平底船仍大量地在河上來往穿梭。

大量的移民向西湧來,1817年一個英國來訪者甚至感到“舊美國似乎正在解體並且開始向西遷移”。一些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大量地割讓給政府,那種每一棵樹後隨時可能冒出一個印第安人來殺害開拓者的情況沒有了。每英畝土地也隻要兩美元,而且可以賒帳購買。一些人甚至不等莊稼成熟就把他們的家當撂上馬背,雄心勃勃地向西而去,而將他們耕種的成果留給別人收獲。在湯姆遜渡口,輪船上突然冒出的白色蒸汽使亞伯拉罕和薩拉歡呼雀躍,這個拓荒者的集居地人來人往,是他們所見過的最熱鬧的地方,他們是該高興一下的,而很快他們將要麵對的是一段令人倍感艱難和恐怖的路程。

他們首先要做的就是披荊斬棘,清除岩石,甚至還要砍倒那些高大的橡樹、榆樹之類,因為必須將路弄寬點以便行車,好在這時丹尼斯·漢克斯來了,他是林肯的表叔,南希的姨媽的兒子,比林肯大10歲左右,因而成為開路的主力。

晚上,即使燃起了篝火,美洲豹或者狼也在不遠處嗥叫。

他們到達鴿子溪後,緊張的神經才鬆弛下來。12月初,冬雪開始紛紛揚揚,托馬斯選擇了一個開闊地帶搭起了一個帳篷,四周隻有一麵敞開,他在敞開那麵燃起篝火,用以禦寒並抵禦猛獸。然而風霜雨雪日夜侵襲著這個拓荒者簡陋的新居。他們的居住地離水源較遠,加之食物很少,沒有水果,沒有蔬菜、沒有……沒有的東西太多了,這更使人感到艱辛。

開路的時候那輛巨大的掛車現在看起來實在太小了,它實在沒能裝下多少東西。幸好托馬斯頗有些狩獵的本領,而林子裏的野獸顯然是比他們的糧食多得多了,它們幾乎成了主要食物。鴿子溪野鴿眾多,野雞、野鴨成群,還有鹿,甚至可以打到熊。春天來了,他們的木屋蓋好了,忙碌的日子也來到了。

托馬斯把在這裏購買的一百六十英畝土地都種上了玉米。

一年過去了,全家的辛勤勞動獲得了豐碩的成果。這一年,他們為所購土地付了一部分賬,而且申請了購地證明書,再不會像在肯塔基那樣為土地打莫名其妙的官司了,這使他們感到快慰。而尤其令南希覺得快樂的是這年秋天,她的貝特西姨媽一家也來到了這裏,他們是對她最為關心而使她感到最親的親人。生活在逐漸增加亮色,他們滿懷信心。

秋天快要過去的某一天。

“南希,你出來看看,我打到一樣好東西了。”

父親托馬斯從外麵回來大聲嚷道:

“你用手指頭摸摸這野獸的毛!你看,這毛有多厚!”說著,把那頭鹿“砰”的一聲從肩頭上丟到地上。

“真的!這簡直像狐狸毛,怎麼長得這樣厚啊!”

“你可懂得是什麼道理嗎?看這樣子,今年這個冬天,恐怕會冷得不容易熬吧!”這時,小林肯跑了過來。

“爸爸,鹿怎麼會知道今年的冬天會特別冷呢?”

“這——,鹿當然不會知道!”

“那麼,它既然不會知道,為什麼在身上會預先長出一身那麼厚的毛來呢?”“這,歸根到底,就是所謂動物的本能吧。”

“什麼?‘本能’是什麼?”

“那就是神在無形中讓鹿知道了的,知道今年的冬天會特別冷,除了神以外,再沒有第二個能先知道的。”

“原來是這樣。不過,爸爸,如果我們人跟鹿一樣,身上會長出毛來,那就好了。”

“哈哈,人身上長不出那麼長的毛,所以,就得趁早做種種防寒的準備。”從這天起,林肯全家,不管是媽媽南希,還是林肯自己也好,大家都在那裏砍樹、劈柴。

這一年的冬天,果真比往年冷得多。呼呼的北風,一陣陣地掠過河邊的平原,從荒野裏一直刮到小木屋來。接著,鵝毛般的雪片,漫天飛舞。到了晚上,雪下得更大了。一夜之間,所有的森林、田地、道路、曠野,到處都是白皚皚一片。

狼叫的聲音,從遠處一陣陣地傳來,可以聽得很清楚。

拴在馬圈裏的那匹馬,突然“不安”地跳了起來。

“林肯,別出去,看樣子是熊來了!”

父親說著,一隻手提著槍,跑了出去,借著燈籠的光亮,向外麵偷偷地望了望,隻見雪地上很清楚地留著一個個熊的腳印。因為下雪,找不到東西吃的熊就跑來打那匹馬的主意。

“哎呀,真可怕!”林肯一麵說,一麵躲到母親懷裏。

不過,這討厭的冬天,並不怎麼長。1月過去,就是2月。一到了3月裏,雪就逐漸融化了,小草也慢慢地探出頭來。

“呦,你來得這麼早!丹尼斯。好,等一會就去。林肯,快吃,吃好了,帶我們到那個鹿常來喝水的水潭那去!”父親向丹尼斯打著招呼。一聽,知道這下糟了,父親又要去打獵了!而且,父親一說完,就馬上站起身來,取下了掛在牆壁上的一支槍。知道已推托不過去,隻好懶洋洋地跟在他倆的後麵走。

這是一個月明如晝的夜晚。池沼裏的水,像鏡子般地發出閃爍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照出河岸邊楊柳樹的影子。三個人躲在草叢裏,耐著性子守候著。

一會,一隻母鹿帶著小鹿走了過來。林子裏是那麼靜寂。全身籠罩著月光的鹿群,比圖畫還美。

“哎,那大概是一隻母鹿。”亞伯拉罕這樣想。

那隻母鹿豎起耳朵,迎著風,伸出它的鼻子,在那裏嗅著。他們三人躲在下風的位置,所以母鹿沒能發現他們。亞伯拉罕很想出其不意地大吼一聲,使那隻鹿逃走,可是已經來不及了!“砰!砰!”

槍聲一響,躲在樹陰裏的雄鹿,就一溜煙似的逃進樹林裏去。那隻母鹿在跌跌撞撞地搖晃了一陣以後,就翻身倒在地上了!那隻小鹿也嚇得急忙逃走。可是,它因為舍不得母親,又在母鹿旁邊出現了。

亞伯拉罕看見丹尼斯和父親兩個跑了過去。父親手裏的一把刀,在月光下閃閃發光。

這時,亞伯拉罕低下頭,拔腿就跑,他覺得仿佛有一隻鐵臂扼緊他的胸口。“那是頭母鹿!”他一麵跑,心裏一麵這樣想。

“咦,亞伯拉罕呢,跑到哪裏去了?”

父親一麵把那隻倒在地上的母鹿背了起來,一麵向周圍探望。

“跑掉了啊,這家夥心腸軟得很呢!”

“是啊,他的心腸越來越軟了。看來要他動手殺鹿的話,他是不肯幹的,他還是情願吃蔬菜的好。”

“這樣說來,他是不會吃鹿肉的了?”

“沒有別的東西好吃的時候,他還是會吃的。像他這樣怕見流血,實在少見。他一定是在這頭小鹿被打中的時候逃掉了的。”

“我自己何嚐不覺得難過。可是,吃的東西是少不了的!而且,皮褲也不能不做。像亞伯拉罕那樣軟心腸的話,那一切都完了!”肩上扛著小鹿的丹尼斯這樣說。

“就因為這個緣故,我老替他擔心。要是不能打獵,怎麼能夠做莊稼漢呢?而且,每到晚上,他總愛在烤火堆旁邊練習寫字。他喜歡撿那些燒剩的木炭,在木板上寫字。”

“這樣說來,他大概是要當牧師吧?”

“哪裏?他讀《聖經》,是為了要認字。因為除了《聖經》以外,再也沒有別的書好讀了。”

“那麼,就讓他讀點書,將來到學校裏去教書,這也是個辦法。”

“哈哈,這種鄉下地方,從哪裏學得到這教書的本領呢。我的意思是讓他當個樵夫,天天去打柴算了。這孩子雖然年紀不大,力氣倒著實有一點。斧頭在他手裏,使用起來倒滿在行呢。”

兩個人把獵物扛在肩膀上,一路說說笑笑地回去了。

一天,從山邊的小路跑來一個穿著鹿皮短褲、滿臉雀斑的孩子。

這孩子的年齡,要比亞伯拉罕大兩、三歲。

“亞伯拉罕在家嗎?我們到林子裏運河玩呀!”

“奧斯丁,你等我一下,我去告訴媽媽一聲就來。”

亞伯拉罕走進了小木屋,一下子就跑出來。“好,走吧,媽媽答應讓我去了。”

兩個孩子手牽著手,跌跌撞撞地跑下山去。

這時已是5月。沿著林子的小路邊上,開滿著紫羅蘭,那景色像夕陽映照下的的彩雲一般。田野裏也到處開滿著各色花朵。亞伯拉罕很喜歡花,可是,他更喜愛小鳥。花是不會動的,小鳥卻會蹦蹦跳跳,還會在枝頭上飛來飛去;花總是保持沉默,小鳥卻會唱出好聽的歌來。“別做聲!”亞伯拉罕忽然捂住奧斯丁的嘴巴,可是,已經來不及了,枝頭上一隻紅色的小鳥飛走了。

“亞伯拉罕,算了,捉什麼鳥,到河邊去玩吧。”

“不行!在沒有到6月以前,河邊是不能去的,因為河水太涼。”

“沒關係。我昨天還到河裏去了呢,河水一點也不涼。”

“真的不涼嗎?”

“當然是真的。”

他們一路說說笑笑,來到了小河邊。河水在碧綠的樹陰的籠罩下,從雪白的小石子上流過。

“真的,這河水一點也不涼。”

“怎麼樣,很痛快吧?”

兩個人正在小河裏玩得十分起勁的時候,隱約看到對岸的岩石上,有個銀白色的東西在動。

“嘿,四腳蛇!”

“啊,在哪裏?”亞伯拉罕抬起頭來張望,可是並沒有看到,隻聽見從對岸的草堆裏,傳過了一陣聲音。

“亞伯拉罕,我們到對岸去看看,好不好?”

“可是,這一座獨木橋……”

“你怕這座獨木橋?膽小鬼!你看著,就這樣爬過去。”

奧斯丁說著,就把身體趴在橋上,慢慢地爬過橋去。

“亞伯拉罕,沒有關係,趕快爬過來!”

“嗯。”亞伯拉罕遲疑了一下,最後還是下了決心,照著奧斯丁的樣子,也爬了過去。

可是,當他快要到達對岸的時候,雙腳一滑,“撲通”一聲,就跌下河去!這可真把奧斯丁嚇壞了!“亞伯拉罕,喂,往這邊來,這邊!你抓緊這個!”

奧斯丁急忙從岸邊的石頭上,伸過去一根竹竿。亞伯拉罕拚命抓住那根竹竿。不過,奧斯丁也站立不穩,兩隻腳老是往河邊滑來滑去。所以,兩個人都在那裏拚命掙紮。結果,總算一個也沒有淹死。

可是,兩個人都已成了落湯雞!“糟糕透了,這可怎麼辦呢?”

“這樣回去,一定會挨罵的……”

“要是隻挨一頓罵,那倒也沒有什麼……你家裏的人,會不會打你?”“難說,我爸爸好嚴厲呀!”

“這樣,我們就隻好找一個曬得到太陽的地方,去把衣服曬幹。”

於是,兩個人就沿著小河,往下走去,一直走進一片砍掉了樹的空地。

這裏,溫暖的陽光,把整個草原照射得十分耀眼。於是,兩個人趕忙把那濕透了的襯衫和短褲,一件件掛在樹枝上去曬;兩個人都脫得赤條條的!“我說,咱們爬到樹上去玩一會,好不好?”

“好啊!你打算玩什麼?”

“爬到樹上的,當然是野貓了。”

“我可不喜歡野貓。有一天,我看到一隻野貓咬住一隻兔子,弄得胡須和爪子上全是鮮血,真可怕!”

“那麼,你就裝做老鷹吧!老鷹很厲害呀。”

“奧斯丁,你為什麼老是想當這些帶著血腥的動物呢?”

“若不,就裝蛇算了,蛇不會流什麼血的。”

“可是,我曾經看到過一條吞下了青蛙的蛇,因為它吞的那隻青蛙,實在太大,弄得上氣不接下氣,簡直快要憋死了!所以,蛇我也討厭,還不如做梟鳥好呢。”

“可是,梟鳥的窩很臭呢!好啦,我想到了一樣好東西!你就裝做鬆鼠吧。”

“鬆鼠的確很可愛,不過它是個大傻瓜!老是豎起那條大尾巴,很容易被人發現,叫人家給弄死……我想,我還是做青蛙吧。”

“不錯,青蛙很聰明,老藏在樹底下,誰也找不到它。”

“而且,它還會叫出那好聽的聲音來。好吧,我們兩個都變做青蛙。”這兩個赤身裸體的孩子,就這麼決定了。

“不過,這件事,我們必須絕對保密!”

商量妥當以後,這兩個赤身裸體的“青蛙”,就在樹上玩起來,一直玩到襯衣短褲曬幹了才回家。

這一樁“青蛙”事件,誰也不知道。等到後來亞伯拉罕死後,那個奧斯丁老伯,才在別人麵前提起。這盡管是一個幼年時代保密的約定,卻能保持那麼長久,的確不容易呢!林肯的童年時期還發生了一件有驚無險的事情。他在河邊玩耍時,因為想看清楚河裏漂著的一件東西而不小心掉了進去,幸好被鄰居發現了,把他救了上來。當時這位鄰居根本無法知道,他救起的竟是挽救了千千萬萬個黑奴的大總統。就這樣,林肯在肯塔基州度過了三年平淡的童年。

林肯聽了,連笑也不笑,很嚴肅地這樣回答:“我的母親隻有一個!當我的生母去世,繼母未到我家前的半年中,我們的確很慘!而這個繼母和我的生母完全一樣,所以,我也把她當做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親母與新媽

這樣快樂的時光對亞伯拉罕來說不多了。上帝仿佛對林肯一家心懷惡意,1818年秋天到來的時候,這個9歲的孩子,就不得不開始麵對生活的捉弄了。

首先是他們的牲口得了一種怪病,莫名其妙地死掉了。

在鴿子溪的牲口死得差不多的時候,同樣的情況開始出現在人身上。在那個時候,這種怪病無藥可醫,隻要頭暈惡心、腹痛口渴,那就死神纏身、在劫難逃了。有時甚至全家乃至整個村子的生命一並消逝。這種神秘的病因到本世紀初才被人們找到。有一種植物名叫白蛇根草,它含有佩蘭毒素,牛馬等動物吃後即會患病,而通過牛奶,這種毒素就暗暗地傳到人的身上,隻需要一周的時間就可以奪去人的性命。這種病被通俗地稱做乳毒病,它在鴿子溪一帶肆虐,奪去了許多人的生命。9月南希的貝特西姨媽病死,她的丈夫隨後也離開了人間。南希悲痛欲絕,盡管如此,她仍耐心地照顧著那些身遭此疾的人們。她的善良讓死去的人們感到平靜,而最終她也不能幸免,在送走了布倫那太太(一個獵人的妻子)之後,她也被乳毒病襲擊了。1818年10月5日,這是亞伯拉罕·林肯終身難忘的日子,他善良的母親魂歸天國。

臨終前,南希把亞伯拉罕和他的姐姐喚到床前。她叮囑兩個孩子要彼此照顧,按照自己的教導去生活,對上帝要永遠尊崇。媽媽的話陪伴他們度過了一生,他們真的做到了。

托馬斯·林肯用兩枚硬幣蓋在她的眼皮上,以使她瞑目。然後,他走進樹林,伐倒一棵大樹,砍成幾塊木板,再用木銷子把木板釘在一起。他把露西·漢克斯的女兒那受盡摧殘的身體放進了這口粗糙的棺材裏。

兩年以前,他用雪橇拉著她來到這裏定居,而現在,他又用雪橇把她的身體拖到幾百米遠的叢林中的山坡上,沒有任何哀悼儀式,就把她掩埋了。

就這樣,亞伯拉罕·林肯再也見不到自己的親生母親了。我們永遠無法知道她的長相以及她究竟是哪種類型的女人,因為她短暫的人生幾乎都是在陰鬱的叢林中度過的,隻有極少數幾個人對她或許留有淺淡的印象。

林肯遇刺身亡後不久,也就是他母親已經辭世將近半個世紀的時候,陸續出版了林肯傳記,傳記中都提到了他的親生母親。林肯在世時,曾探訪過幾位見過母親的人,可是他們所能記憶的事情很少,即使是有也是模糊不清的。就說對母親生前的模樣體態的回憶吧,這幾個人的描述也是很不一樣的。有人形容她是個結實、矮胖的女人;又有人說她是纖細高挑的身材。這個說她長著一雙黑眼睛;那個又說是褐色的,更有人十分肯定說那雙眼睛綠中帶藍。丹尼斯·漢克斯曾和林肯的母親在同一屋簷下共同度過了15年光陰,應該很了解吧,起初他說她長著淺色頭發,可是,仔細回想後,又改口說是黑頭發。

她死去後的60年當中,在她安息的地方連塊帶有標記的石頭都沒有,所以直至今日,對於她墓地的位置也不能說得十分確定。她被埋在了曾經養育過她的舅舅和姨媽的旁邊,但是,三座墳墓當中究竟哪座是她的,恐怕沒有誰能說得清吧。

南希的離世,讓林肯一家人陷入極度悲痛的境地,可是生活還要繼續啊。托馬斯·林肯擦幹了眼淚並親手蓋了一間新茅屋。這回是四麵都有遮擋,但依然沒有地板和門窗。隻有一張髒兮兮的獸皮懸掛在出入口,而屋子裏麵更是陰暗、汙穢。托馬斯·林肯多數時間都要到森林裏打獵,林肯和姐姐留下來看家。薩拉做飯,亞伯拉罕負責生火和到一英裏外去挑水。

每當吃飯時,他們沒有刀叉,就用手直接抓東西吃。而挑一趟水很不容易,再加上沒有肥皂,他倆的手總是很髒。或許南希曾經自製過肥皂,但是所剩無幾呀,所以,在她死後很快就被用光了。兩個孩子自然不知道怎麼才能製作出肥皂,而托馬斯·林肯也不去做,所以他們一家是在髒亂窮困中度日的。即使在漫長而寒冷的冬季歲月,他們也不打算洗澡。要是洗的話,頂多洗洗那沾滿泥土的破舊外套。那張鋪著樹葉和獸皮的床越來越肮髒,小茅屋終日不見陽光,僅有的一點亮光來自於火爐和豬油燈。由此我們不難想象,在失去了家庭主婦的林肯一家所住的木屋也和那些邊遠地區的木屋一樣,臭氣熏天、跳蚤成群、蚊蟲肆虐。

大概過了一年這種肮髒貧困的生活,不說兩個孩子,連老林肯都無法再忍受下去,於是,他決定再娶個媳婦幫他料理生活。13年前,他曾向一個住在肯塔基州一個名叫薩拉·布什的女人提過婚,但被她拒絕了,嫁給了哈丁縣的一個監獄看守。如果當初這個女人沒有拒絕,那千千萬萬的黑人可能還生活在惡夢中。可後來那名監獄看守卻死了,隻留給她三個孩子和一些欠債。托馬斯·林肯認為現在正是重提婚事的大好時機,他把腰間的佩劍係緊,動身穿越溪流,一路上用泥沙擦洗髒兮兮的雙手和麵頰。他再次來到肯塔基州那深遠、陰暗的森林。

來到伊麗莎白鎮後,他買了一條真絲吊帶褲,一路吹著口哨走在街上。時值1819年,新鮮事物層出不窮,人們都在談論進步與革新。蒸汽輪船已經成功地穿越了大西洋!

一天,亞伯拉罕在林子裏拾完了柴,正背著柴往回走,走到泉水旁邊時,突然聽到薩拉高興的叫喊聲。

“怎麼了!薩拉,發現了什麼?”

“發現了一個不平常的腳印。”薩拉邊說,邊伸著手指頭指著地下。“哎,是不是發現了鹿的腳印?”

亞伯拉罕一麵說,一麵彎著腰往地下看,等看清楚時,他高興地跳了起來。“啊,是媽媽的腳印!”

“所以,我想,我們把這腳印想法子給留下來。媽媽留下的就隻有這個腳印了!”

“是的,我們在這腳印的周圍,用石頭把它圍起來吧。”

這樣一說,兩個人就急忙去搬了些石頭來,在兩個腳印的周圍,堆起了石牆。

從這天起,姐弟兩個每天都要去看這石牆。

一天,薩拉獨自一個人在煮東西,亞伯拉罕在外麵劈柴。

父親說是出門去幾天就回來的,可是,這次出去了好幾天,還沒有回來。所以,他們姐弟兩個就隻好一天又一天冷清清地在家裏看家。薩拉聽到從老遠的地方傳過來一陣聲音。

“亞伯拉罕,有什麼人往這邊來了,你聽!”

亞伯拉罕放下手裏的斧頭,對著聲音來的方向,側著耳朵傾聽。

“不錯,那是馬車在石子路上經過的聲音。”

“不知道是不是往這邊來的?”

“除了到這裏來以外,沒有別的地方去了。”

馬車慢慢地越來越近了,這是一部兩匹馬並拖著的布篷馬車。坐在駕車台上的那個人,一手拿著馬韁繩,一手揮舞起他的帽子來了。

看,他一麵還不住地微笑呢。

“啊,是爸爸回來了!”

亞伯拉罕和薩拉兩個人都跑到了門口。在那部大馬車上,裝著滿滿的東西。另外,還有人從布篷的縫隙裏,探著頭不斷地往外看,那好像是三個小孩子的臉孔。

不大一會,那輛布篷馬車。就在這座小木屋的門口停了下來。父親從車上輕快地跳下來,接著,他從車上又攙扶下一個女人。“薩拉、林肯,一起到這裏來。這一位,就是你們的新媽媽。”林肯第一次見到所謂繼母,他嚇了一跳,目不轉睛地看著那個女人。這時,那個新來的女人微笑著說:“我在心裏想,我要做一個你們真正的母親!不過,不知道你們能不能真心喜歡我,如果我喜歡你們的話。”

“我正在想,最好我們能夠像別的孩子們一樣,有一個媽媽。”

薩拉這樣回答。

可是,林肯的回答可不像薩拉那樣清清楚楚地說出來,隻是說:

“嗯,我也要盡量做個好孩子。”

“這孩子真老實。”新媽媽說著就笑了。

這個時候,父親正在卸馬車上的東西。

“喂,薩拉、林肯,你們兩個也來幫忙。哦,對了,這幾個是你們新媽媽的孩子,還沒有向你們介紹呢。你們以後要好好地在一起過日子,像親生的兄妹一樣。這男孩是約翰,這女孩叫莎麗,還有一個是——哎,跑到哪去了?”

正說著,那個年齡最小、有著滿頭蓬鬆金發的可愛小女孩,從馬車背後探出頭來:“我是倩蒂,請多多指教!”

大家笑起來。

一個半新半舊的衣櫃,從馬車上卸了下來,還有床,羽絨被,厚厚的羊毛毯,各種廚房用具以及碗櫥。一麵幫著把東西搬進家裏,一麵問父親:“爸爸,這是什麼?”

“是枕頭。”

“枕頭?”

“是的,晚上睡覺時用來墊在頭下麵的。”

“原來是這樣!”林肯還是頭一次看到。

這天晚上的晚餐十分熱鬧,孩子們很快地就成為朋友了。在這些孩子裏,人緣最好的是倩蒂,她跟林肯特別好,幾乎不肯離開一步。

父親這晚也非常高興。他看看圍坐在桌邊的家人,微笑著說道:

“開始吧,大家都到齊了吧。”

倩蒂站了起來,說:“讓我數數看!林肯和我是兩個,薩拉和莎麗是六個,再加上約翰哥哥是十七個,還有爸爸,這剛巧是一百個人——所以我們家裏的人,都到齊了。”

這種糊塗算法使小屋裏充滿了笑聲。

到了就寢的時候,林肯低聲地向呆站在屋角的薩拉說:

“現在,我們這個家,成了很有錢的人家了!”

“是呀。不過,我要問你,林肯,這個新來的媽媽,你真的喜歡嗎?”“嗯,我想我會喜歡她。她那笑聲,我聽了實在高興呢!”

對於小小年紀的林肯,這實在是一個莫大的幸福。因為新來的媽媽,的確是真心愛林肯的;而林肯自己,也的確是一個很乖的孩子。

後來,林肯當選總統的時候,還非常懷念他的少年時代。他認為他之所以能夠當上總統,完全是母親的教誨。有人問他:“你說的是哪一位母親?是你的親生母親,還是撫養你長大的那個繼母呢?”林肯聽了,連笑也不笑,很嚴肅地這樣回答:“我的母親隻有一個!當我的生母去世,繼母未到我家前的半年中,我們的確很慘!而這個繼母和我的生母完全一樣,所以,我也把她當做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可有誰能算作他的老師呢?那個未開化的、篤信巫術和地球是平麵的遊方教師嗎?盡管他的求學過程時斷時續,曆盡坎坷,但依然無法阻止他成為一名真正的有用之才,即使在大學畢業生麵前,他也毫不遜色。是對知識的熱望和渴求引領他登上了人生的頂峰。

少年時代

林肯長到15歲的時候,對字母表已經不陌生了,但是要讀書還很吃力,要是書寫就更困難了。1824年的秋天,一個遊方教師漂流而下來到“鴿子溪”附近定居,並開辦了一所小學校。林肯和他的姐姐每天都要穿過茂密的叢林,步行四英裏來到新教師艾澤爾·多斯的學校學習。

多斯的學校與今天所說的“野雞學校”是一樣的,學生們隻要做到大聲朗讀就夠了。隻有這樣,老師才能知道學生是否在專心念書。多斯背著雙手在教室裏踱著方步,要是有哪位學生閉著嘴沒出聲,他就過去用手戳一下。既然老師對於大聲喧嘩賞識有加,學生自然格外賣力,努力使自己的聲音超過周圍的同伴。所以,方圓幾百米以外的地方也能聽到教室裏的喧囂聲。

林肯上學時,總戴著一頂鬆鼠皮製成的帽子,穿著鹿皮褲子。可他的腿太長了,鹿皮褲差那麼幾英寸怎麼也夠不著腳麵,他的脛骨完全裸露在風雪之中。

所謂的學校其實最簡單不過了,就是一間四壁徒牆的木屋,教師站在裏麵,麵積很小,但高度倒是綽綽有餘。屋裏沒有窗戶,隻在四麵牆壁留出一塊原木的缺口,糊上油乎乎的報紙,以便透進點亮光。地板和凳子也很簡單,是他們用殘破的木板拚湊成的。

他們所用的閱讀教材是從《聖經》的篇章中節選的,而要上書寫課時,就拿華盛頓和傑斐遜的筆跡作樣板。林肯的書法和這二人確實挺像,其字跡清晰有力,深得周圍人的推崇。那些連名字都不會寫的鄰裏,即使要走上一英裏路途,也要請林肯代筆寫信。

林肯對學習非常地感興趣,也非常地投入。學校的課時太短,他就回家後自學。在紙張奇缺而昂貴的情況下,他就用炭條在木板上寫字。木屋牆板上所有平滑的地方都被他塗畫過了,一塊牆麵被他的字跡占滿了,他就取出小刀把它們刮幹淨,再重新寫。他家買不起算術教科書,他就向別人借來抄在信紙大小的紙上,然後再用麻繩釘起來。這樣,他就有了屬於自己的自製數學課本。當他去世之後,他的繼母還留著幾本他親手裝訂的自製課本呢。

後來,在森林周圍地帶的眾多學子當中,他是最出色的一個。對於各種各樣的論題,他的見解總是與眾不同。而且,他還能寫出韻文,他把這些韻文和散文拿給鄰居威廉姆·伍德看,聽取對方的批評意見。他不僅能記住自己寫過的詩文,而且還能熟練地背誦出來。他的論文相當引人注目,一名律師對他寫的一篇關於國家政治的文章大加讚賞,還拿去發表了。俄亥俄州的地方報紙還刊登了他以反對酗酒為題所做的文章。

這些都是後話,他的第一篇有轟動效應的作文是針對一群小夥伴的野蠻遊戲。那些小孩總喜歡用捉來的烏龜尋開心,把燃燒著的木炭放在龜背上。林肯懇求他們停止這樣做,並且跑上前用自己赤裸的腳丫把木炭踢掉。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為善待動物而呼籲。從那時起,就顯示出這個小男孩對慘遭塗炭的世間生靈有著極大的同情心。

5年之後,他到另外一所學校上課,但上課很不正常,時斷時續,按他自己的話說,那是“有限的幾回課”。

至此,能稱得上正規教育的課程就結束了,屈指算來,整個在校時間還不足一年。

1847年他上國會要填報一份履曆表格的時候,他碰到一個問題:

“你的學曆如何?”他以一句話回答:“不完全。”

在他被提名競選總統以後,他說:“當我成年時,我所知不多。然而,多多少少,我還能夠讀書寫字,並計算比例式第四項,也不過如此罷了。我從未上過學校。我目前在知識資曆上僅有的一點進步,可以說是我隨時在急切需要情況下獲取的。”

可有誰能算作他的老師呢?那個未開化的、篤信巫術和地球是平麵的遊方教師嗎?盡管他的求學過程時斷時續,曆盡坎坷,但依然無法阻止他成為一名真正的有用之才,即使在大學畢業生麵前,他也毫不遜色。是對知識的熱望和渴求引領他登上了人生的頂峰。

讀書的才幹終於為他展現出一個新奇的世界,這是他從未夢想過的世界。它拓寬了他的智能範圍並給予他洞察力,而且,讀書成為他生平中最大的嗜好。他的繼母隨身帶來的一套五卷冊的文庫:《聖經》、《伊索寓言》、《魯濱遜漂流記》、《天路曆程》和《辛巴特水手》。這位少年竟都閱讀過這些無價之寶。他尤其把《聖經》和《伊索寓言》放置在身旁方便的地方並經常閱讀,因此它們大大地影響到他的作風、他談話的態度以及他辯論時的方法。

他渴望讀更多的書,但沒有錢。他開始借閱書籍、報章以及任何印成的東西。

後來他到新來的喬賽亞·克勞福德家工作,克勞福德和他的妻子很快成為這一帶小有名氣的醫生,林肯倒是不怎麼注意這一點,因為他早就被那醫生家的藏書給吸引住了。他是在這裏靠自己的勞力,得到了真正屬於他的第一本書。

那是帕森·威姆斯所寫的《華盛頓傳》,林肯讀得愛不釋手,甚至帶回家過夜,他讀至眼睛再也睜不開的時候,就將書塞在圓木縫隙裏。不幸的是半夜裏下了一場雨,書被雨浸得皺巴巴的。為此他多做了三天工,而書和書中的故事就是他的了,他不免暗地慶幸自己因禍得福。這段時間他讀到的書還有威姆斯的《富蘭克林的生平》、《哈姆雷特》、《裘裏斯·凱撒》等,同時,他還設法讀到了傑克遜總統的首次就職演說、莫裏斯在亞曆山大·漢密爾頓葬禮上的發言,長達近五百頁的印第安納州修正法典也使他讀來津津有味,對他有重大影響的還有司各脫所編的《演說法教程》,這使他用心揣摩起語言表達的精髓。常常步行15英裏路,到河邊市鎮上去聽律師們辯論。後來,當他在田野間和其他人們工作的時候,他有時會丟下鋤頭或幹草叉,騎上圍籬,複誦一些他在洛克坡特或布恩維爾所聽到的律師們的講詞。有時,他會模仿著禮拜天在小披奇盎河教堂傳道的人大聲叫嚷。

林肯時常帶著一本叫做《奎因的笑話集》到田野裏去。

而當他跨坐在木頭上高聲朗讀當中一部分時,樹林中他的聽眾常捧腹大笑而連連作響。然而,田壟間的雜草卻日益蔓延,田裏的麥子也變黃了。那些雇用林肯的農夫們都埋怨他太懶惰,而他也承認了。“我的父親教我工作,”他說,“但他從未教我愛它。”

老托馬斯·林肯嚴格地命令:所有這一類的愚蠢行為都必須禁止。但林肯還是繼續講笑話和演講。有一天,當著許多人的麵,他父親突然給了他一記耳光,並把他打倒了。他含著眼淚卻什麼話也沒說。父子之間開始有了隔閡,這一直延續到他們生命的盡頭。雖然林肯在他父親年老的時候,在經濟上給以照顧,但1851年老人家臨死時,林肯並沒有去探望,“如果我們現在相見,”他說,“會不會苦多樂少,這是難以預料的。”

這些活動是極其寶貴的。它擴充他的心智領域並且喚醒他的誌願。他發現自己有非凡的才幹:用他的言詞去影響別人。這樣的認識增強了他的勇氣和自信力,這是從來沒有其他事物所能促成的。

謀生期間

到16歲時,他已長成一米八的高個子。大家都說他是附近村子裏使用斧子的第一好手。他雖然沒有什麼特殊技巧,但是,力氣大,工作起來就比別人強。

一天,他父親用木頭給他做了一隻平底船。他就把自己田裏收獲的糧食,裝在船裏,沿著俄亥俄河往下劃,到外地做生意。這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離開他那孤立在田野中的小木屋,到廣闊的外麵世界去。到了傍晚,河岸兩邊時隱時現地閃耀著燈光。這些初次見到的景物,使林肯心花怒放,十分驚奇。

每到閑著無事的時候,林肯就把他的那隻貨船,停靠在安德遜河邊,等候人家來雇他的船。他把頭斜靠在帆索上,很安心地在船裏看他的書。

對這個工作他非常喜歡,因為有充分的時間可以看書。

“嗚,嗚……”拋錨在河中心的一艘輪船,噴出了一陣白茫茫的水蒸氣來,這是船隻將要啟錨的信號。

就在這時,從街上躥出了兩個黑影,飛也似地跑了過來。

“哎呀,糟糕,船就要開了。喂,小孩,船是誰的?”

“是我的。”

“那就請你送我們到那隻輪船上去,還有這幾件行李,也給一起送上船去。”

“行。”

“很著急,請你快一點。喂,就是這幾件行李,趕緊搬到船上去。”毫不費力地伸手接過那兩個紳士遞給他的行李,一起放在他那隻平底船上。那兩個紳士也跟著上了船。

“放心,一定讓你們趕上那艘輪船,先生。”把他那隻小船從岸邊拚命劃了出去。

“嗚,嗚……”

那艘輪船又拉響了第二聲汽笛。林肯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他手裏的那隻木槳上,木槳打在水麵上的聲音越來越急。黃豆般的汗珠,一顆顆掛在林肯的額角,從他嘴裏噴出來的氣息,熱得像烈火一樣。可是,他還是咬緊著牙根,拚命地劃著。

“嗚,嗚……”

輪船上,又響出了第三遍汽笛。

“喂,等一等!讓我們上船!”那兩個紳士,拚命揮舞著手裏的禮帽,大聲叫嚷著。平底船終於靠近那艘輪船了。

“好了,總算趕上了!”

沉重的起錨聲,從輪船那邊響了過來。林肯把行李遞上輪船,那兩個紳士就慌慌張張地跳了上去。

“喂,先生,你們還沒有付渡船錢哪。”林肯大聲一喊,那兩個紳士就笑著說:

“哎,不錯,竟忘記給錢了。好,你看好!”

隻見兩個五角的錢幣在眼前一閃,就扔進平底船裏了。

輪船馬上發揮出驚人的威力,衝破了波浪前進。林肯的小船也給波濤掀得搖搖晃晃的,離開了那隻輪船。

“喲,這是銀幣!可是,我沒有錢找呀!”

“不必找了。這兩個銀幣是我們給你的,請你收下吧。”。

“這麼多錢,真謝謝你們。”他把有生以來第一次賺到的這1塊錢,緊緊握在手心裏,一麵打算著這筆錢的用途。

“今天真是好運氣,有了這筆錢,不但可以買到我所喜歡看的書,同時,姐姐們想買的那種鋒利的剪刀,也可以買給她們了。”

接著,他又深深地感到:“是的,一個人,不論幹什麼,隻要能夠老老實實地拚命幹,總是不會吃虧的。”

這一天,林肯還是橫躺在平底船裏看他的書。

一會,從對岸傳來聲音說:

“喂,渡船的,把船劃到這邊來!”林肯跳起身,把船劃向對岸去。那邊有兩個身材高大的年輕人,等著他把船劃過去。

“你們是要渡河嗎?”

“你到岸上來一下,有話跟你說。”林肯也沒多想就上了岸。

“喂,小鬼,你為什麼來搶我們的生意?這個渡口,是我們弟兄兩個向肯塔基州申請到的特許權利。”

“是這樣的嗎?對不起,這我倒一點也不知道。”林肯很坦白地當場就道歉。可是,對方卻不肯罷休。

“說聲對不起就行了嗎?你這個莫名其妙的家夥!喂,兄弟,你去揍這家夥一頓!”

“好,讓我來。”那個弟弟就握著拳頭走過來。一時愣住了,垂著雙手,一動也不動。

“你這個混蛋!”那個比較年輕的像一頭惡狗般地猛撲了過來。

霎時間,林肯那隻瘦小的胳膊,向著對方的鼻尖,揮了過去。林肯這一拳打得實在夠勁,那家夥“砰”地一聲,倒在河岸邊上。

“喂,怎麼樣?還要不要再來一下?我最討厭打架了,可是為了自己,也就不得不如此了!”林肯用鎮靜的語調說道。

弄得滿身汙泥的那個人,撫摩著他那跌痛了的腰,勉強掙紮了起來。兩個人鬼頭鬼腦地商量了一陣,然後,那個挨過打的人說:

“老大,這不行。這家夥可不是一個好對付的東西呢!我看還是到法院去,分個青紅皂白才好。”

“嗯,這也好。喂,小家夥,跟我來!”於是,他就抓住林肯的手腕,拉著他一起到法院去了。

雖說是法院,可到底是在鄉下,所以,審判官的住家,也就是法院。走出來一個叫彼得的法官,是個酒糟鼻子的矮胖老頭,態度還和氣。“我先要問原告,你要提出的控告,是什麼事由?”

“我的名字叫做約翰·狄爾,在這裏的俄亥俄河上,已取得了渡船的專利。可是,這個高個子家夥,卻也在這裏做起渡船生意來了。所以,我把他抓了來。”

“你是在犯罪現場抓住他的,是不是?”

“是的,我們隔著河一叫,這家夥就把船劃了過來,本來打算兩個人合起來揍他一頓算了,哪知道,這家夥雖然還是一個小孩子,可力氣倒著實不小。所以,隻好把揍他的問題放在後麵,就把他帶到這來了。”法官一看他滿身汙泥的樣子,差一點就要笑出來。他勉強忍住笑,裝出一副一本正經的樣子,拿出一本法令書來。

“不錯,根據肯塔基的法律:凡是侵犯別人的營業權的,要處5元罰金。現在,被告還有什麼要辯明的嗎?”

“狄爾所講的話,完全是事實,我沒有什麼要說的。不過,有一點,我要問個明白。”

“你要問的是哪一點?”

“狄爾根據肯塔基州的法律,是不是從印第安納州的河邊,把船劃到河中心去也要禁止?”

“這不能禁止。因為發生在印第安納州內的事,肯塔基州無權取締。”

“既然這樣,我就要說明,我承認曾經把客人送到停泊在俄亥俄河中的輪船上去,我的確做過幾次這樣的生意。不過,我從來沒有到過對岸。”

“啊,事實是這樣的嗎?”

那法官說完,點點頭。接著,他又打開法令書來,在那裏東翻西看。不一會,終於把書“啪”的一聲合上了,莊重地說:

“現在宣告判決:原告狄爾兄弟所取得的權利,隻是兩岸之間的渡船的權利,被告林肯無罪!宣告閉庭。”

這出乎意料的判決,使得狄爾兄弟兩個嘴裏嘰裏咕嚕發著牢騷走了出去。這時,林肯跟在他們後麵,也正要走出去時,突然從背後傳來法官的喊聲:

“喂,請你等一等。”

“什麼事?”林肯回頭問。

“你叫林肯,是不是,你可曾研究過法律?”

聽了這話,林肯的臉立刻紅了起來。“沒有。我雖然也曾經打算研究法律,可是,我是個鄉下種田人,鄰近村子裏借得到的書,都已經讀完了,實在再沒有辦法來滿足自己的願望。”

“你雖然沒有研究過法律,可是你今天所提出的申辯,是一個不懂法律的人不容易想到的。你的頭腦的確很適宜研究法律。你曾讀過什麼法律方麵的書籍?”

“我讀的是一本《印第安納法令全集》。”

“這倒很難得。你還是要繼續研究下去。像你這樣的頭腦,一定可以成為一個出色的法律學家……你看!”

彼得指了指背後書架上的一大堆法律書:“這裏有這麼多的書,有空的時候,你盡管來看。每星期二下午,是這裏開庭的日子,你也可以來旁聽。”

由此亞伯拉罕感到了法律的嚴肅和重要,他開始在法院開庭的時候旁聽律師的辯論和法官的審理,這使他常常要跑很遠的路,而且要過河到肯塔基州。

對於美國政府,亞伯拉罕所討論的是關於維護憲法和使聯邦永葆青春活力的問題,這是一個當時為人們關注而且一直談論了幾乎四十年的問題。1789年批準的美國憲法存在著一些曆史缺陷,它在此後引發了無數麻煩,甚至導致聯邦分裂的危機。1830年韋伯斯特在他著名的被稱為《韋伯斯特對海恩的回答》的那次演講裏說,“自由和聯邦,現在而且永遠密不可分”。林肯關於戒酒的文章也在俄亥俄的一份報紙上刊登出來,推薦它的是一個浸禮會傳教士。

這個小夥子現在笑話更多了,他有很多聽眾,總是笑痛肚子,他關於奴隸製、關於國家等等所說的一些觀點也使他們由衷欽佩。

後來,詹姆斯·金特裏找到他,那時他在俄亥俄河上的經曆已使他小有名氣,金特裏認為他能勝任駕一條平底貨船至新奧爾良的工作。新奧爾良當時已有四萬人口,熱鬧而繁華。現在亞伯拉罕在這個大都市繁忙嘈雜的碼頭,看著遠方的輪船靜靜靠岸,聽著啟航的輪船汽笛長鳴,他開始激動,這個城市給了他新的感受。他看見了種類眾多的熱帶出產的物品,也看見膚色各異的不同人種,白色的有昂首闊步的北方佬,高談闊論的英國人,驕傲的法國人,驕橫的西班牙人;紅色的是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他們就不那麼神氣了;最慘的是黑奴,他們一大串連鎖著,悲傷而丁丁當當地走在街上,其後跟著手執鞭子的殘忍的奴隸販子。

兩個月後,亞伯拉罕告別了新奧爾良,他有些戀戀不舍了。他渴望到新世界裏闖蕩,而不希望在偏僻的鄉村默默無聞,而且在那裏,他知道,他是多麼不合時宜啊!托馬斯常常看不慣他的兒子老是隨身帶著一本書,他認為多做點事更重要些,何況即使是做事,亞伯拉罕也總是到那些有書可讀的人家裏去幫工,這就常常不能聽從托馬斯的安排。訓斥和拳頭使得亞伯拉罕日益疏遠他的父親,他盡可能出外幫工,這樣回家的時候就少了,而那時他帶回來的錢也會讓父親高興些。後來,他又回到詹姆斯·金特裏農場。1829年一年,他幫金特裏先生做工。

1830年,林肯已經21歲了。父親又決定西遷,將全家搬往亡妻南希的堂弟約翰·漢克斯落腳的伊利諾斯州梅肯縣,理由是為了尋找那“老是回避他的好運氣”。

那年的3月1日清晨,托馬斯·林肯收拾好簡單的行裝就啟程了。亞伯拉罕手持鞭子,一路吆喝驅趕著牲口,奔向伊利諾斯州的山穀,印第安人管那裏叫做桑加芒——魚米之鄉。經過兩百英裏的長途跋涉,林肯一家終於到達了目的地,並找到約翰·漢克斯。約翰領著姐夫一家人去梅肯縣迪凱特西南十英裏處的桑加芒河北岸。那裏約翰為他們預先選定的新農場,夾在草原和森林之間,附近又有河水流過,真是個理想不過的小天地。他們利用約翰早就伐好的圓木,動手蓋起了一棟住房、一間牲口棚、一間熏肉房,還有廚房等一應附屬設施。又在房屋四周圍上柵欄,種上玉米,再就是開墾了15英畝土地,這樣,新居算是初具規模了。家就在伊利諾斯州靠近迪凱特、可以俯視桑加芒河的斷崖邊上的一片林地裏定居下來。

在迪凱特,這一家外來戶就露宿在法院大樓前的廣場上。26年以後,林肯曾親手指著當年貨車停靠的地方,說道:“那時我還真沒想到自己有足夠的才智能做一名律師。”

赫爾頓在林肯傳記中這樣寫道:

林肯先生有一次和我提到了那次行程。他說當時冬日的寒霜依然覆蓋著大地,雖然白天路麵上能融化,可是夜裏的寒風會使其再次結凍。因此,拉車的公牛行進得相當吃力而且緩慢。一路之上,自然不會有什麼橋梁,所以,碰上溪流,要麼涉水過河,要麼繞道而行。清早時分,路麵凍得不是很結實,公牛每踏一步都會把薄薄的冰層踩成塊塊碎片。除了必備的家用以外,林肯一家還把寵物小狗帶來了,它一路小跑地跟在貨車後麵。一天,這個小家夥沒能跟上,被落在了後麵,大家過了河才發現小狗不見了,回頭一望,它正在河對岸悲傷地又蹦又叫。河水夾帶著一塊塊碎冰片在眼前流過,小家夥不敢渡河。如果掉轉車頭再次涉水過河,隻為了捎上小狗未免不值得。所以,多數家人急於繼續趕路,無心再理會小寵物。“我腦子裏沒有拋棄的概念,即使是對一隻小狗。”林肯這樣向我述說,“我脫下鞋襪,趟過溪水,懷裏抱著顫抖的小家夥凱旋。它歡快的跳躍和狗類特有的對感激的表達,就是對我剛才赤腳過冰河最好的報償。”

公牛載著林肯一家一直通往了州議會的大門。正是在那裏,多年以後他情緒激昂地參與了地方州是否有權退出聯盟的激烈辯論。辯論過程中,丹尼爾·韋伯斯特在向著國會的大門邁進。他那聲若洪鍾的鏗鏘演說令人印象深刻,林肯認為丹尼爾是“全美國演講者的光輝典範”。眾所周知的“韋伯斯特致答海恩”的結束語被林肯在後來的政治言論中經常引用:“自由與聯盟,現在到永遠,個體利益和群體力量!”

至於1860年至1861年期間出現的南方十一州脫離聯邦這一核心問題做決案的,既不是強勢人物韋伯斯特,也不是天才克萊和聲明顯赫的卡爾·霍恩,而是出身卑賤、一文不名的車夫。而此時此刻,他正歪戴著熊皮帽,身穿鹿皮褲,駕車趕往伊利諾斯。一路上,他哼唱著鄉野小調:“萬歲,哥倫比亞,人間天堂。哥兒們,你要是滴酒不沾,我就要罵髒話。”

第二年他在鄰近地區做工,替農夫們幹些雜務:耕田,捆紮幹草堆,劈柵欄木,宰豬。

林肯在伊利諾斯所度過的第一個冬天,是該州曆年來最寒冷的一次。大雪在大草原積下十五英寸厚,牛群死去,鹿和野火雞也幾乎滅絕,甚至人們也被凍死。這期間,林肯同意幫人家砍出一千根圍欄木頭,以換取一條用灰胡桃木的樹皮浸染過的棕色粗布褲子。每天,他要走上三英裏去幹活。一次,當他橫渡桑格芒河時,獨木舟不幸翻了,他被甩進了冰冷的河水裏。當他奮力爬上岸,找到最近的一戶人家——沃尼克少校家時,雙腳已經凍成了冰棍。整整一個月,他都無法走路,所以這段時間裏他就躺在爐火旁,給少校一家講故事,或者研究伊利諾斯州的法令文集。

在少校家居住期間,林肯曾經追求過少校的女兒。但是,少校對此很不滿意。想想看,我堂堂少校的女兒能下嫁給一個魯莽的伐木工嗎?而且這小子沒錢、沒土地,更不會有什麼前途,休想!

林肯的確沒有土地,而且他從來沒想過要擁有土地。他已在農場生活了20年,而他對於墾荒農耕已嚐盡辛酸了。他厭惡那種過分勞碌和單調無味的生活,而那種渴望要得到聲望以及和其他社會人士交際的欲望,促使他想要得到一份工作,能使他見到人們並吸收一些聽眾,並讓他們對他的故事拍手喝彩。

在印第安納州的時候,有一次林肯幫忙劃一隻平底船,順著河流到新奧爾良去,而他的遭遇是多麼有趣啊!還有一次夜裏,當船隻在杜傑司尼夫人的大農場邊停泊時,有一群黑人,帶著刀棒,爬上船來。他們打算把船員殺掉,將屍首投進河裏,然後把船開到新奧爾良的賊窩去。林肯從賊人手裏搶了一根木棒,用他長而有力的手打得三個強盜滾進河裏,然後追擊餘黨上岸。但是在搏鬥中,一個黑人用刀在林肯的額頭至右眼角的地方留下一道長長的傷口。這個傷口留下的疤痕一直伴隨著林肯,直到他進了墳墓。

他的父親已無法阻止亞伯拉罕出去闖蕩。到了新奧爾良後,林肯就為自己謀得另一份河流上的工作。以一天五角的價錢,並加上獎金為工資,來雇用他的異母兄弟及他的表兄弟砍樹,伐圓木,將它們漂浮到一所鋸木廠,建造一隻很大的平底船,再裝上醃肉、玉米和生豬,然後順著密西西比河漂流下去。這樣,他們每天可以掙得50美分外加額外獎金。林肯為船上的人做飯、掌舵,還為大家講故事。有時,他會放聲高歌“裹著頭巾的土耳其人目中無人,在人前炫耀那卷曲的胡須,認為天底下自己最棒而別人全是白癡”。

河道中的航行給林肯的一生都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赫爾頓在林肯傳記中這樣寫道:

在新奧爾良,林肯第一次目睹了奴隸的悲慘命運。他看到黑奴們被繩捆索綁著受盡躁瞞和鞭打。這種慘無人道的獸行令他義憤填膺,所見所聞在向他的良知發出挑戰。從此,奴隸製在他的腦海裏烙下了深深的印跡。

一天上午,當他們一行人在街市上閑逛時,一陣陣吆喝聲從奴隸拍賣市場那邊傳了過來,一名年輕的混血女奴正在被拍賣,林肯他們也正好從此經過。競標者們開始對這位年輕的混血女奴做全身檢查,那些家夥掐捏著她的身體,讓她像馬一樣轉來轉去,展示自己的體態。大概隻有這樣的檢查才不至於使買主花冤枉錢,從而鑒定一下是否真像拍賣者誇口的那樣“此價錢絕對讓買主滿意而歸”。麵對此情此景,林肯是萬分憤怒,他帶著難以抑製的厭惡情緒轉身離開了現場。他對趕上來的同伴說道:“上帝呀!讓我們趕快離開這個肮髒的地方。如果這種事情(指野蠻的奴隸製)再讓我碰上,我一定不會像今天這樣袖手旁觀。”

林肯很討奧法特的喜歡。正是此人雇用了他去往新奧爾良,他喜歡聽林肯講的笑話和故事,更欣賞他的誠實品格。隨後,他又雇用這個年輕人回到伊利諾斯伐木,並且在紐薩勒姆村蓋了一間木屋作雜貨店。在這個小型的村莊裏共有15到20間木屋棲息在山坡上。林肯在雜貨店裏做店員,兼顧一家鋸木廠和一個磨坊。他在這裏生活的6年時間對他的一生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店裏麵堆滿著各種雜貨和酒桶。這是一家鄉村雜貨店,從鹽、糖、茶葉、雞蛋,到布匹、帽子、手套、襪子、皮鞋等,樣樣俱全。

在店鋪的櫃台外邊,放滿了農家用的犁、鋤頭和鐵鍋等用具,牆壁上還懸掛著舊式的長槍。

亞伯拉罕是一個很誠實的人,工作也很賣力;他不但體力很強,而且還很有學問。此外,他說話也十分風趣,所以很討人喜歡。

那個奧法特老板店裏的一個叫做亞伯拉罕的掌櫃,真想不到竟是一個那樣誠實的人!有一次,我在這家店裏買了一袋茶葉,到了晚上有人來敲門,我很奇怪,馬上出去看,原來是亞伯拉罕。他說事後一查,發覺那一袋茶葉斤兩不足,特地補送些茶葉來。他又再三向我道歉,才放下茶葉回去。我並不是重視那一點點茶葉,而是被他的誠實感動了。

是啊。有一次,他少找了三分錢給一個從鄉下來買東西的顧客,而他竟在晚上,走了六公裏的夜路,把那三分錢送還,這實在使人敬佩。

而且,他很喜歡孩子,我家裏的孩子,每天一吃過晚飯,連嘴也不擦,說聲聽故事去,就跑了。

不論到什麼地方,都可以聽到“亞伯拉罕真老實”這一類誇讚。店裏的生意也非常好。奧法特坐在沙發椅上,不住地從那大煙鬥裏噴出煙來,那副得意的神情,實在滑稽。

這老板總是說,這店裏賣的東西,比波士頓或華盛頓的貨品,都要高出一籌。不管是酒、糖、蘋果、紙煙,一樣的貨物,隻要是擺在他店裏,就變得特別好。

總而言之,我這店裏賣的都是第一流的貨色,而價錢卻是最便宜的,對待顧客特別親切,你隻要看看我們這個掌櫃!這樣能幹的掌櫃,在全美各地去找,怕也找不出第二個來呢!

奧法特說得沒錯,的確,林肯隻有一個,能讓美國三百五十萬名奴隸徹底獲得自由的也隻有他一個了。

就在兩三天以前,那麼大的一桶威士忌酒,運到了店裏來。用兩頭馬很吃力地拖來的一桶酒,說起來簡直要嚇壞人,亞伯拉罕卻很輕鬆地獨自抱了起來,而且舉得比眼睛還要高些!在你們之中,力氣這樣大的人,我想找不出一個來吧?隻要他伸出小指頭來一摸,包管叫你們的肩胛骨粉碎!

在當地,有一個勇武好鬥、無人敢惹的青年團夥——“叢林男兒團”。這夥人擅長摔跤格鬥,並且酒量過人。他們是全伊利諾斯最凶悍的人。其實,這些人的本質也不壞,他們也有忠誠、坦率、慷慨的美德及同情心,不過就是特別愛在眾人麵前顯示自己的威風。所以,當素愛吹牛的奧法特來到鎮上聲稱自己有個體力過人的店員亞伯拉罕·林肯時,這夥人反倒高興起來,他們要給“這個家夥”點苦頭吃。

可結果並非他們想象的那樣,年輕的林肯在跑步和跳遠比賽中都取得了勝利。無論是扔大槌,還是投炮彈,他那長而結實的臂膀都比別人擲得更遠。而且,林肯還給他們講了一些笑話,引得這夥人狂笑不止。

在紐薩勒姆,他體會到了先前從未有過的快樂。幾天後,這夥人的頭領“粗臂傑克”又向林肯發出了摔跤挑戰,引得鎮上的人聚集到白橡樹林觀看二人的比試。最終,傑克被林肯摔倒在地。打這兒以後,林肯贏得了“叢林男兒團”的友誼和尊崇,他被他們推為賽馬和鬥雞的裁判。當林肯失業或者沒地方住時,他們很慷慨地把林肯請進自己的木屋供養他。

在紐薩勒姆林肯終於找到幾年來一直所追求的一個機會,就是克服他的膽怯以及學習公開演說的一個機會。自從在印第安納州時,他在這一方麵僅有的機會,就是對田野裏的一小群工人們講話而已。然而在紐薩勒姆有個組織叫“文學會”,每逢星期六夜晚就會在羅特利基酒店的飯廳裏聚會。林肯極為踴躍地參與並且在其組織中取得領導地位,講故事、朗誦自撰的詩歌、發表即席的演說、談論桑加芒河航行一類的問題,或者辯論一些當天發生的各種事件。

這些活動是極其寶貴的。它擴充他的心智領域並且喚醒他的誌願。他發現自己有非凡的才幹:用他的言詞去影響別人。這樣的認識增強了他的勇氣和自信力,這是從來沒有其他事物所能促成的。

店裏的工作並不很多,這使得林肯有時間看書,並對政治開始著迷,這使他更有興趣鑽研法律。在紐薩勒姆,每逢星期六晚上羅特利基酒店的飯廳就會熱鬧起來。羞怯的林肯非常活躍,在這裏他講的笑話、他即興的演講和他的政治見解,甚至他的因縮水而緊貼在腿肚上的熊皮褲,無不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曾向學校老師門特·格雷厄姆求教,格雷厄姆告訴他要想在法律和政治上出人頭地必須精通文法,他因而設法借來柯卡姆的《英文文法》讀了又讀,很快就學會了如何清楚、明白地表現自己的思想。

現在林肯的自信心日漸增強,在這裏他認識了不少的人,他們常拿他難看的地方開玩笑,來這裏的人都知道醜陋的亞伯拉罕並對他的笑話著迷。

他既勤奮又聰明,凡是他讀過的、聽過的和看過的,都會在他的腦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無時無刻不在默默地傾聽別人談話,當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時,他就會獨坐沉思,從別人的談話中理出自己的觀點。他不放過任何一片寫著文字的紙片,每一個認識的人都是他的老師。“

仿佛一個“怪人”

林肯很喜歡去一家新開的磨坊,因為那裏總是擠滿了人,從他們口中可以聽到最新鮮的消息。在他還沒有學會忍受寂寞時,和那麼多人在一起聊天顯然是最愉快的事。他們正在熱烈地討論著政治,為自己擁護的總統和政黨喊啞了嗓子也在所不惜。他們談論最多的是奴隸製的廢與立。林肯的父親認為那些希望廢除奴隸製的觀點是正確的,父親和林肯的關係很微妙,林肯無疑是愛父親的,因為父親有時會放下手中的活計,留在家裏眉飛色舞地給他們講故事。父親經常給林肯講一些在法庭上聽到的真事。父親對政府征收土地稅特別反感,他想不通,土地明明是自己辛辛苦苦開墾出來的,為什麼要交錢給一點力氣也沒花的官僚。除了傾聽父親的談話,還時常觀察父親,看他如何為人處事,如何對待繼母,也許他是想在父親的言行中找到成為男子漢的秘訣吧。

當時,牧師被認為是最有學問的人。一到冬天,牧師借著教堂裏爐火的光輝,大聲地朗讀《聖經》,為整日辛勞的人們描繪虛幻的天堂美景。人們受到宗教的感染,情不自禁地高唱讚美詩。可是林肯卻有著超乎他年齡的冷靜,他更為關注人類的內心世界,人類的命運比神的啟示更牽動他的注意。他常常在家人做祈禱時走神,父親為此不止一次嗬斥過他。他思考時的神情是如此的專注,即使是一位見多識廣的長者看見他,也一定會誤認為他是一位小哲學家,全然不會想到麵前的少年竟然沒受過多少教育。林肯對詩歌也很有興趣,他經常把自己做的詩讀給朋友們聽。

他既勤奮又聰明,凡是他讀過的、聽過的和看過的,都會在他的腦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無時無刻不在默默地傾聽別人談話,當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時,他就會獨坐沉思,從別人的談話中理出自己的觀點。他不放過任何一片寫著文字的紙片,每一個認識的人都是他的老師。“林肯是通過一切感官來學習的。”後來他的表哥這樣描述道,“我們盡情地交流著思想,往往聊到東方發白。”而林肯自己則謙虛地宣稱,他的學問都是“順手撿來的”。

從別人丟棄的舊報紙中,林肯了解到美國正在麵臨一項重大的選擇,奴隸製的廢立決定了美國將要走向何方;報紙使他熟悉了許多偉大的政治家;《獨立宣言》的起草者傑克遜成了林肯心中的英雄。他越來越關心南部的奴隸製問題。每當人們在小教堂裏討論有關的話題時,林肯都是最熱心的聽眾。他會騎馬好幾個小時到根垂維爾城去,隻為了能在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報紙,讀那些關於選舉的最新消息。林肯經常做出這些在別人看來很奇怪的舉動,大家都笑話他是個怪人,除了他繼母以外,沒有人能真正理解他心中那份燃燒著的激情。他時常會莫名其妙地突然走神或者無緣無故地笑出聲來,那是因為他頭腦中忽然閃現出奇思妙想,豐富的思想愉悅了他平淡的生活。

他喜歡在大庭廣眾麵前進行演講,渴望有人傾聽他的心聲。為了像一個真正的演講家那樣揮灑自如,亞伯拉罕經常走30英裏路,去法院聽律師們唇槍舌劍的辯論。律師們口若懸河、繪聲繪色的辯護和配合得體、雄渾有力的手勢令林肯十分著迷。他情不自禁地模仿律師們的法庭辯護,有時還學得唯妙唯肖,但是人們卻不理解他,經常指著他哈哈大笑。有時他還模仿牧師的樣子對大家講話,神色很莊重,但那些臨時聽眾們卻誤以為林肯在和自己開玩笑,每個人都笑得不可開交。一天,他正在演說時被父親撞上了,父親一把將他拽過來大罵了一頓,說他懶惰,不務正業。父親怎麼能理解林肯真正的誌向呢。

林肯的繼母曾說過,林肯真誠地對待生活,麵對不公正的人生從不怨天尤人。他曾經曆了許多不公平的事情。命運的坎坷沒有讓他成為心胸狹窄、自私自利的人,反而讓他更加寬厚、富有同情心。隻要有人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就會出來打抱不平,假如有誰仗著人多圍攻弱者,他總會不顧安危挺身而出。所有人都不願成為他的敵人,因為無論是跑還是跳,長著兩條長腿的他總是贏家;摔跤時,他身高力大也總占上風。漸漸地,大家都知道這個行為古怪的年輕人非常熱心,時刻準備著去幫助那些處於困境的人們。這時林肯已經意識到,比起拳頭來,筆杆子可能是更為有力的武器。他開始記錄各種民歌小調,把歌詞中富有鄉土氣息的、或是有意思的部分全都寫下來。

他認為,隻有勤寫勤練才能有效地提高寫作水平,鍛煉邏輯思維能力。他便是這樣做的,而且從不間斷。正是勤奮和堅持造就了他光輝、傳奇的一生。

偉人的偉大之處,更在於他的慈善。正是由於林肯擁有一顆仁愛之心,才會義無反顧地不顧一切地投入到廢奴事業中去,使深受苦難的黑奴獲得自由。

磨勵與追求

在1832年4月,美國伊利諾斯州邊界上空戰雲密布,一場以美國移民為一方,土著印第安人為另一方的種族滅絕戰正在醞釀中。根據一次簽約,原先被強行集中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特定地區的紅種人又在飲馬密河駐紮。4月6日,印第安人索克和福克斯部落的軍事首腦已率領著368名麵塗油彩、頭插鷹翎的戰士和450匹戰馬,以及近千名婦幼跨過密西西比河,殺向伊利諾斯州。這位67歲的“黑鷹”軍頭斷然宣稱,他的子民近百年來一直是在羅克河沿岸漁獵種植,後來白人耍陰謀,用烈性酒灌醉了他們,才錯誤簽約,被迫退居河西地區的。如今他們卷土重來,要重建家園,聲明條約作廢。

黑鷹軍團引起了伊利諾斯州的恐慌。這一情況忽然使林肯從無事可做、無錢可賺的餓肚子的境地解救出來。他應征前往,借了一匹馬同他的朋友到達裏奇蘭河,成為一個匆忙組成的連隊的連長。

黑鷹戰爭之初,白人部隊損失慘重,然而林肯和他的部隊卻從來沒有正麵接觸過任何一個印第安人。

戰爭耽擱了他拉選票的機會,然而卻豐富了他的經曆,他更利用此事大做文章。退伍後他風塵仆仆地到處宣揚他的政見。他穿著一件極為短小的混紡牛仔上衣,一條亞麻長褲,戴著一頂草帽四處奔波。

隻要有幾個人聚在那裏,他就會走過去和他們閑聊,有時是幫他們做事,趁機介紹他的觀點。他最終還是落選了,但他的一番努力並沒有白費,在桑加芒選區大家都喜歡這個誠實而平易近人的青年,在該區的208票中有205票是投在他的名下的。

選舉結束後已臨9月,他入伍的餉銀還要等很久才能到手,現在他失了業,總是心事重重的,他必須要填飽肚子,所以隻好去找一份穩定的工作。

他購買了一家商店的股份,成為商店另一位股東威廉·貝裏的合夥人。這是他最容易找到的事業,因為他做過生意,當過店員。後來因為生意不好做,他們考慮開間酒店,零售日常用品和酒類。1833年3月時,他們領到營業執照,而該酒店是貝裏以他和林肯兩人的名義開辦的,但其營業時間卻隻有十二個月。

為了謀生他找錯了地方,但難以理解的是生活總是好壞糾纏在一起,充滿著矛盾。但從另一方麵來看,林肯需要的也許就是這種地方。貝裏是個酒鬼,他日日夜夜浸泡在酒裏,他們做生意及後來酒店裏來不及賣出的酒多數都流進了他自己的肚子裏。林肯是個書迷,從早到晚迷醉在書中,反正生意冷清,時間多的是,倒是書不怎麼多。

他從一堆廢物裏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英國法學家威廉·布萊克斯通的一本法律述評,立即如獲至寶地讀了起來。之後,他又跑了二十多英裏路到斯普林菲爾德去找約翰·托·斯圖爾特,他是黑鷹戰爭時林肯的上級,是一名律師。林肯一認識他,就知道他是幫助自己學習法律的最好人選。除了借閱斯圖爾特所藏的法律著作外,他還讀過吉本的《羅馬帝國的衰落》、洛林的《古代史》,還在那個紐薩勒姆懶散的漁夫傑克·凱爾梭的影響下,閱讀了彭斯的詩、莎士比亞的戲劇,還有潘恩的《理性時代》,甚至還有伏爾泰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