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赫明福德縣,1930年(1 / 3)

“我要在哪兒睡?”天色黑了下來,我問格羅特先生。

格羅特先生望著我,雙手叉著腰,仿佛還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他指指門廊。“那邊有間臥室,”他說,“如果你不想和別人一起睡的話,也可以在這張沙發上睡。我們沒那麼多臭講究,大家都知道,我自己就常在沙發上打盹。”

臥室地板上擺著三張沒鋪床單的舊床墊,不過是區區一層單薄的彈簧。梅布爾、小傑拉德和哈羅德在上麵爬來爬去,爭搶一條破毛毯和三床舊被子。我不想在這兒睡,但總比跟格羅特先生一起睡沙發強。半夜裏,總有一兩個孩子蜷進我的臂彎或貼緊我的後背,他們聞上去有股泥土味和酸味,仿佛野生動物。

絕望籠罩著這個家。格羅特太太根本不想要這麼多孩子,她和格羅特先生也從未用心照顧過他們。她一天到晚蒙頭大睡,孩子們就在床上來來去去。那間屋子敞開的窗戶上釘了張牛皮紙,把房間遮得暗無天日,活像地底洞穴。孩子們一心渴求溫暖,紛紛鑽到她身旁。有時她任由他們黏著她,有時卻把他們趕下床。每當被媽媽趕下床,孩子們的哀號就好似針一般刺進我的耳朵。

房間裏沒有自來水,沒有電,也沒有管道。格羅特一家用的是煤氣燈和蠟燭。後院有個水泵和廁所,門廊上堆滿了木垛。壁爐裏燒著潮濕的木頭,隻能微微冒點熱氣,卻害得整間屋煙霧繚繞。

格羅特太太幾乎沒有正眼看過我。她會把某個孩子打發出來吃東西,不然就叫我去給她衝杯咖啡。她讓我心裏很緊張。我一一遵照她的吩咐,盡量離她遠些。孩子們則問東問西,努力接納我。隻有兩歲的小傑拉德跟大家不一樣,他立刻和我親近起來,小狗般跟著我。

我問格羅特先生是怎麼找到我的,他說他在城裏見到一張傳單,上麵寫的是:無家可歸的孤兒尋去處。威爾瑪不肯起床,他根本束手無策。

我有種被人拋棄、被人遺忘的感覺,仿佛遭遇了比過去更加悲慘的厄運。

格羅特先生說,不到萬不得已,他絕不會再去找工作。他打算靠天吃飯。他在林間出生長大,他隻熟悉這種生活。或者換句話說,隻願意熟悉這種生活。這棟房子是他親手蓋的,他的目標就是完全自給自足,他說。他後院養著一頭老山羊、一頭騾子和幾隻雞。他可以上山打獵,去樹林裏摘果子,種點糧食,再加上雞蛋和山羊奶,足夠養活一家人了。實在不行的話,他還可以把東西拿到鎮上去賣。

格羅特先生每天要奔走好幾英裏,因此身材精悍而瘦削。活像個印第安人,他說。他有輛車,不過早就壞了,鏽跡斑斑的,扔在屋後。由於沒錢修車,他不管去哪裏都走路,有時也會騎那頭老騾子。據格羅特先生說,一輛開往屠宰場的卡車幾個月前在路上拋了錨,結果那頭老騾子瞎跑到這兒來了。格羅特先生的指甲縫裏滿是汙垢,裏麵混著機油、泥土、動物的血跡,還有些說不上來的玩意兒。那汙垢嵌得太深,洗都洗不掉。自始至終,除了那條工裝褲,我從沒見過他穿其他的長褲。

格羅特先生根本不相信政府的規定。說實話,他壓根兒就不相信政府。他這輩子從來沒有上過學,也看不出上學有什麼用。但他會送我去上學,免得政府來煩他。

星期一,也就是我來到這裏的第三天,在一片夜色之中,格羅特先生猛晃我的肩膀把我叫醒,好讓我收拾收拾去上學。屋裏冷得很,我能看見自己呼出的白霧。我穿上新裙子,在上麵套了兩件毛衣,戴上範妮送我的連指手套,又穿上從紐約帶來的厚長筒襪和笨重的黑鞋。

我跑到水泵旁,用罐子裝了些冷水,進屋放在爐子上加熱,把熱水倒進一個錫盆,拿了塊破布擦了擦臉、脖子、指甲。廚房裏有塊舊鏡子,上麵滿是黑斑和鏽跡,破得幾乎照不出人影。我用手攏攏沒洗的頭發,分成兩股緊緊地紮成辮子,辮尾再紮上範妮送我的棉線。梳洗完畢後,我認真端詳著鏡中的自己。在沒洗澡的情況下,收拾得再幹淨也隻能這樣了。鏡中的我臉色蒼白,神情嚴肅。

早餐我幾乎沒怎麼吃,隻吃了點羊奶做的野稻布丁,還有格羅特先生昨天采來的楓樹糖漿。今天白天可以離開這間漆黑難聞的小屋了,我簡直感覺鬆了一口氣,不禁抱起哈羅德轉圈圈,跟小傑拉德開玩笑,又把我的野稻布丁分給梅布爾吃——小姑娘才剛剛開始正視我的目光。格羅特先生拿著小刀在泥地上給我畫了張地圖:從車道出去,從你進來的地方左轉,一直走到三岔路口,然後穿過那邊的一座橋,一直向前走到鄉村公路,大概半個小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