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1 / 2)

日頭掉到半山頭的時候,半邊天涯都被紅色的霞光點著了。山裏黑得快,山腰離著山腳還有很長一段路,山腳離著村莊也還有很長一段路。如果沒能趕在日頭掉到半山腰之前下了山,就一定趕不上尋常吃晚飯的時間了。

程聃終於從草木叢裏直起身,抬頭望一望天色,沉默地尋思著是時候下山回家了。

自編的草鞋踩著荊棘的山路,偶有利草輕輕擦過皮膚。盡管人再注意,也還是難免被利草蹭出一兩條血痕。當時的霎那並不覺得如何疼,隻是回過頭發現了,才會感到一絲疼痛。

少年獨自在深山采食草藥已有不少年份,手背手臂,腳踝腳後跟,甚至於那張幹淨青澀的俊臉,都被山裏的利草劃破過。

沒有人教他道理,少年的道理都是從生活裏摸爬打滾自己一點一點琢磨出來的。

不知不覺疼,不曉不畏痛。

有時候,無知,也是一種福氣。

柴刀開路,少年頭迎夕陽,腳踩青草,身背竹簍,腰掛護身符,大步奔跑在佛陀山的山林裏。遠遠望去,就似有一條深綠長蛇在茂密林間快速遊走,直衝山腳。

眨眼之間,便到了山腳,出了山林。

今日的太平縣似乎有些奇怪。

要說具體哪裏奇怪,程聃說不上來。

說不上原因的感覺叫直覺。

程聃的直覺告訴他,太平縣今夜不會太平。

說是太平縣,也不過是屁大點地方的一個小縣城。不過,麻雀雖小,五髒俱全。小小縣城的城門入口用了石磚堆砌而成一座石房充當門麵,石房外圍也隻拿著小縣城裏尋常百姓紮籬笆用的尖木棍紮成柵欄稍稍圍了個圈來做個樣子。

柵欄之外是為異處,柵欄之內是為太平。

程聃從佛陀山下來到城門口的時候,石房外邊敞著圓溜肚皮,鬆範了褲腰帶眯眼躺在涼床上嚼著竹簽的看門人從鼻子裏發出重重一聲:“哼——!”

程聃走到了看門人的涼床邊,站定。

看門人掀起眼皮來看他。

少年放下背在身後的竹簍,擺在地上,從裏麵抓住一根顏色枯黃的草木植被,放在看門人裸露在外圓滾滾的肚皮上,然後伸出一隻手。

看門人在他拿出那株草木植被的一霎那,眼裏就已經迸發出驚喜垂涎之色了。等再看見少年伸出來的一隻手,看門人的眼中的驚喜頓時就化為湮滅。

“嗬!這麼小一根斷腸草,就想要收老子五個銅板。程耳冉,你這生意做得可真是厚道哇!”

程聃一直覺得,這個救過他命的看門人其實一直都不喜歡他。但是沒關係,這世上的很多人都沒有人喜歡,這世上的很多人也都沒有義務喜歡你。別人喜歡他,他是程聃。別人不喜歡,他還是程聃。他是程聃這件事不會因為旁人的喜歡與否而改變,這就已經足夠了。

但是後來,直到他一直糾正看門人自己的名字叫程聃而不是叫程耳冉數次無果後,程聃又覺得,比起不喜歡自己這個人,看門人似乎更加不喜歡自己的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