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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郡張承吉的兒子元慶十二歲。
元嘉年間,元慶遇到了一個鬼,有三尺高,隻有一隻腳,腳是鳥爪,背上有鱗甲。(鬼怪必須長的奇形怪狀!)
這鬼來召元慶(怎麼個召法,傳說中的中邪?招魂術?鬼怪技能之一。)元慶就變得像犯神經病似的到處亂跑,於是他父母就打他。
這時就聽見空中那鬼說:“是我讓元慶這樣的,請不要責罰他。”
張承吉有兩卷羊中敬的書,忽然就丟了。
後來那鬼從房梁上扔下了書。(鬼都喜歡住房梁上?)
原來的其中一卷有些損壞,鬼還回來時已給修補好了。(鬼也做好事!)
有個姓王的人家要出嫁女兒,向張承吉借(此處丟失一個字,除了借錢還能借什麼?古代習俗),鬼就要了紙筆替張承吉答複了王家。
張承吉手很巧,曾做了個彈弓,鬼借去了彈弓,第二天送還時,把彈弓給折壞了。
【原文】魏郡張承吉息元慶,年十二。元嘉中,見一鬼,長三尺,一足而鳥爪,背有鱗甲。來召元慶,恍惚如狂,遊走非所,父母撻之。俄聞空中雲:“是我所教,幸勿與罰。”張有二卷羊中敬書,忽失所在。鬼於梁上擲還,一卷少裂壞,乃為補治。王家嫁女,就張借□,鬼求紙筆代答。張素工巧,嚐造一彈弓,鬼借之,明日送還,而皆折壞。(出《異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