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隴西的李僖伯,元和九年在溫縣任職。
曾經對我說,元和初年,前來等待選官時候,住在長安興道裏,早晨前往崇仁裏探訪一起待選的人,忽然在興道東門北邊的下曲,在馬前看見一個矮女人(身材短小的女人),她穿著孝服,身高大約三尺左右,說話聲音,象個大婦人,失意的樣子好象有特殊的事情。
隨即那女人就說:“千忍耐萬忍耐,終究要決戰一場,我終究不放過他。”
彈了幾下手指說:“太奇怪,太奇怪。”僖伯鼓動後離開,心裏感到很奇怪,也不敢問。
天晚時,到了大街,車馬喧鬧,這個婦女讓行路的人們也甚感奇怪,不知是怎麼回事。
此如兩天,漸漸人多,隻在崇仁北街。
過了不久,僖伯從省門東出來,到景風門,看見大街上,喧鬧的人已經很多很
多,象東西角的戲場那麼大,圍著她,那裏邊有無數的小孩圍著她坐。
矮女人走上前,用布遮著她的頭,說話變得沒有次序。群小孩一同嗤笑。
有人要靠近她,她就來抓取,小孩又後退。
象這樣到了中午,看的人來的更多,矮女人才坐下。有一個小孩突然上前,拽她的遮頭布。於是布落地,看見一個三尺長的小青竹,掛著一個骷髏。執金吾官把這件事報告上司聞知。
【原文】隴西李僖伯,元和九年任溫縣。常為予說,元和初,調選時,上都興道裏假居。早往崇仁裏訪同選人,忽於興道東門北下曲,馬前見一短女人,服孝衣,約三尺已來,言語聲音,若大婦人,咄咄似有所尤。即雲:“千忍萬忍,終須決一場。我終不放伊!”彈指數下雲:“大奇大奇。”僖伯鼓動後出,心思異之,亦不敢問。日旰,及廣衢,車馬已鬧,此婦女為行路所怪,不知其由。如此兩日,稍稍人多,隻在崇仁北街。居無何,僖伯自省門東出,及景風門,見廣衢中,人鬧已萬萬,如東西隅之戲場。大圍之。其間天數小兒環坐,短女人往(“往”原作“準”,據明抄本改。)前,布冪其首,言詞轉無次第,群小兒大共嗤笑。有人欲近之,則來拿攫,小兒又退。如是日中,看者轉眾。短女人方坐,有一小兒突前,牽其冪首布,遂落。見三尺小青竹,掛一觸髏髐然。金吾以其事上聞。(出《乾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