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酉年時,婺wù源建威有個軍**死後又娶了妻子。
後妻對待前房的兒女虐待的有些過分,軍人管不了她。
有一天,忽然看見亡妻走進門來,對後妻大怒地說,“人誰能不死,誰沒有母子之情,你為什麼這樣虐待我的兒女?我已經向陰司控告了你,陰司給了我十天假,叫我來勸導並警告你。你若再不改過,就會殺了你(們)!”
軍人和後妻嚇得跪在地上一再叩頭,並為她備辦了酒食。
前妻讓軍人把鄉親鄰居都請來,她和大家問好談話,和平常一樣,大家看不見她,隻有軍人能見到她的樣子。
到了夜晚,軍人為前妻安排在另一個房間,並要和她一起過夜,她沒有答應。
過了十天,前妻假期滿了要回陰間,臨走時又一次告誡後妻,言辭十分懇切。
軍人全家的親戚族人都來送她回墓地,離墓地幾百步時,前妻說,“大家不要再往前走了。”
然後和大家真誠地道謝訣別。眾人見她走到柏樹林時現了一下原形,衣服、容貌和活著時候完全一樣,走到墳墓跟前就消失了。
建威軍中的軍使汪延昌曾詳細講述過這件事。
【原文】丁酉歲,婺wù
源建威軍**死更娶。其後妻虐遇前妻之子過甚,夫不能製。一日,忽見亡妻自門而入,大怒後妻曰:“人誰無死,孰無母子之情,乃虐我兒女如是耶?吾比訴與地下所司,今與我假十日,使我誨汝。汝遂不改,必能殺君。”夫妻皆恐懼再拜,即為其酒食。遍召親黨鄰裏,問訊敘話如常。他人但聞其聲,唯夫見之。及夜,為設榻別室,夫欲從之宿,不可。滿十日,將去,複責勵其後妻,言甚切至。舉家親族共送至墓,去墓百餘步,曰:“諸人可止矣。”複殷勤辭訣而去。將及柏林中,諸人皆見之,衣服容色如平生,及墓乃沒。建威軍使汪延昌言如是。(出《稽神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