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年間有個住在鄉村的人,平常使喚一個小孩為奴。
小奴來來往往到城裏買東西,要經過屋南的大墳墓。
墳旁經常有一個穿黃衣服的小孩,和他比力氣玩耍。
小奴的主人問他為什麼往往回來晚了,小奴便把實情告訴了主人。
主人偷偷地去看了看,的確像小奴說的那樣。
有一天,主人帶著武器前往,埋伏在草叢裏。
小奴來到,那黃衣小孩又跑出來。
埋伏在草叢裏的這位立即跳起來攻擊黃衣小孩。
黃衣小孩立即被打倒,原來是個金小孩。於是他就把金小孩拿回家中,從此便富了。
【原文】建安有人村居者,常使一小奴。出入城市,經舍南大塚。塚傍恒有一黃衣兒,與之較力為戲。其主遲之,奴以實告。覘之信然。一日,挾撾而住,伏於草間。小奴至,黃衣兒複出。即起擊之,應手而踣,乃金兒也。因持以歸,家自是富。(出《稽神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