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貞元初年,虞卿縣普通百姓的一個女兒,年齡有十多歲,在井邊洗魚。

魚跳出來掉落井中,小女孩去追魚,也落到井中。

井中有個老頭接著小女孩把她抱住,進到井壁旁邊空處一百多步,出現了堂屋,那裏很美,潔淨明亮又寬敞。

有個老太太在正中間坐著,左右侍候的人很多。

老頭告訴小女孩說:“你可以參拜,叫她阿姑。”

小女孩留連了幾天,吃的是珍奇的飯菜、甘甜的果品,小女孩都不想回家去了。老太太說:“你的父母想你,你不能再逗留了。”

老頭把她捧著送到井上,又贈給她兩枚金錢。

父母看見了女兒,驚喜地跑去接她。

小女孩就閉著眼睛把手握成拳頭,大聲喊著要兩個盤子來。等到把盤子拿來了,她又嫌盤子腥,讓用草灰洗,這才把錢放到盤子中,每個錢放到一個盤子中。

於是小女孩鬆了手睜開了眼睛,跟原來一樣。

但她從此不吃飯菜,隻喝茶和湯水。過了幾天,又嫌住處汙穢,請求到道觀中去修行。

一年多了,有個過往的客人在道觀的院門口乘涼,順便就睡熟了,忽然夢見披著金甲拿著朱戈的人吆喝他說:“仙官在此,你怎麼敢衝撞?”

那個過客驚醒了,嚇出一身汗,慌忙離開這裏。

後來不知那女子到哪裏去了。

【原文】唐貞元初,虞卿裏人女,年十餘歲,臨井治魚。魚跳墮井,逐之,亦墮其內。有老父接抱,入旁空百十步,見堂宇,甚妍潔明敞。老姥居中坐,左右極多。父曰:“汝可拜呼阿姑。”留連數日,珍食甘果,都不欲歸。姥曰:“翁母意汝,不可留也。”老父捧至井上,贈金錢二枚。父母見,驚往接之。女乃瞑目拳手,疾呼索二盤。及至,嫌腥,令以灰洗,乃瀉錢各於一盤,遂複舊。自此不食,唯飲湯茶。數日,嫌居處臭穢,請就觀中修行。歲餘,有過客避暑於院門,因而熟寐,忽夢金甲朱戈者叱曰:“仙官在此,安敢衝突?”驚覺流汗而走。後不知所雲。(出《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