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城西郊有幾座荒墳,幾乎與地麵一樣平了。
小時路過這,仆人施祥指著荒墳對我說:“這兒埋的是周某的子孫,因為他做了一件善事,延嗣了三代子孫。”
那是在明代崇禎末年,河南、山東連遭旱災、蟲災,最後,連樹皮草根也吃光了,人們不得不以人肉為糧食,官吏也管不了。
婦女小孩被綁到市場去賣,這叫做菜人。
屠戶買去,像宰殺豬羊一樣。周某的祖上去東昌做生意回來,在這酒店吃飯。
屠夫說:“客官,肉沒了,請稍等。”
一會兒,隻見他拉了兩個女子進了廚房,招呼道:“客人久等了,趕快先砍個蹄膀來。”
周某的祖上還沒棄明白是怎麼回事,隻聽一聲長哭,一個女子的右臂已落地,疼得在地土打滾。
另一個嚇得麵無人色。
見了周祖上,兩人一起哀叫,一個求屠夫趕緊殺了自己,一個求救命。
周某的祖上痛心不已,心懷善意,出錢贖回了兩個女子。
斷臂女子痛不欲生,自盡了。
另一個帶回去,自己又沒兒子,於是收他為妾。
這個妾為他生了個兒子。從此周氏傳了三代香火。
人們都說,周某的祖上命中注定本來不會有兒子,卻因為做了件大善事而傳了三代人。《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