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房伯父燦臣公說,從前有個縣令,遇到一個殺人案件不能判決,拖延下來,牽連的人越來越多。

於是他到城隍廟向神求禱夢示。

他夢見神帶來一個鬼,鬼戴著一個小口大肚的磁罐,罐裏種著十多根竹子,青翠可愛。

醒後他查到案子裏有姓祝的人,祝竹同音,認為凶手必是他。

但用盡酷刑審訊,也沒審出證據來。

又查到案子裏有姓節的人,他暗中尋思:竹有節,凶手必是他。

於是又用盡酷刑,也沒審出個究竟來。

而這兩個人都被審得九死一生,好歹算活了下來。

沒有辦法,便作為疑案報到上麵,請求另外追捕凶手。

最後也沒有捉到凶手。

疑難案子,如虛心研究審訊,興許能得到兵情。

請神夢示的說話,不過是嚇唬愚民,騙他們吐露實情而已。

若將夢中恍惚的情景,加以射覆式的猜測,作為定案的依據,則沒有不錯的。

自古以來求夢斷案的事,我認為都是事後的牽強附會。《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