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03(1 / 3)

陶文卓收到肖藝晞發來的短信時,剛好在喝早茶。看到發件人的姓名,他手一抖,差點潑了手裏端著的紅茶。

離婚一年,這是他頭一次收到肖藝晞主動發來的短信。

去年的昨天她流了產。即使已經過去一年,到了這一天陶文卓心裏依然很堵。當然,他也知道對肖藝晞來說要度過這一天有多艱難。這就是離婚的時候,他沒有跟肖藝晞搶兒子撫養權的原因之一。他覺得有孩子陪著她,她至少會好過些。

而另一個原因則是,隻要孩子在她那裏,他就有理由聯係她,有機會在看孩子時也看看她。

陶文卓還是希望複婚的。

這一年來他關注了很多離婚案,同時也在不斷反省自己,分析他和肖藝晞之間的問題。他希望等他想明白了這些問題,就跟她好好談談。他們不是不能各退一步,更何況他們倆還有一個孩子。

但在那之前,陶文卓必須保持冷靜。他不能打草驚蛇。以他對肖藝晞的了解來看,除非是在她心結快解開的時候來一次誠懇的長談,不然過早表現出想複婚的意願,隻會讓她躲得遠遠的,變得更加抵觸他。

因此這一年他都很克製。

直到收到這條短信。

陶文卓感覺到他強壓一年的那股衝動在他的大腦裏咆哮。肖藝晞居然在請他幫忙?這難道不是她在慢慢開始接受他的跡象?她以前再忙都不會來找他。

可心中的狂喜持續不到一秒,就消失得幹幹淨淨。取而代之的是不安。究竟是肖藝晞突然想通了,還是她真的生了什麼大病?她上星期不是剛去體檢嗎?難道檢查出了什麼問題?

理智告訴他,這時候最好回一條短信問問具體情況。

於是陶文卓拋棄理智,撥通了肖藝晞的手機號碼。

她的聲音聽上去還算平靜。他這才稍稍鬆了口氣,交代她可以把肖子卓送去他家給陳姨帶著。然後他下意識地問她:“去醫院看過了麼?”

剛問完,陶文卓就覺得唐突。他意識到自己終歸是沒有沉住氣。

所以在得到肖藝晞的回答後,陶文卓反應了好一會兒才跟她匆匆道別,懊惱地掛斷了電話。

他以為這已經足夠衝動了,沒想到更衝動的還在後頭。

——他提前把公事辦完,買了淩晨三點的機票回X市。

抵達X市後,陶文卓甚至沒有先回家一趟,而是掐著時間直奔肖藝晞開的茶餐廳。當他走進店裏,注意力第一時間就落在了她身上。肖藝晞正站在收銀台後頭清點零錢。她柔順的直長發還像從前一樣被梳成了馬尾,那張鵝蛋臉從側麵來看似乎消瘦了不少。她垂著眼,濃長的睫毛就好像要把那雙大眼睛遮住。

挪開視線,他環顧周圍。

陶文卓清楚地記得她那雙眼睛。她和她哥哥肖銘一樣,有一雙漂亮的桃花眼。每回跟她對視的時候,陶文卓都覺得她那黑白不怎麼分明的雙眼裏眼波流轉,醉了酒似的朦朧,搭著她嬌憨的笑臉,總讓他忍不住要去彈一下她的額頭,以免被蠱惑。

不巧的是,等他視線再次掠過她臉上時,她正好也在看他。

陶文卓便不由自主地多瞧了她幾秒,才強行收回目光,找到了一個光線最好的位置坐下,等她過來。肖藝晞果然拿著筆朝他走過來了。她穿著一條顏色比較清新的連衣裙,很襯她白皙的膚色,加上那張臉和有點小肉的身材,整個人看上去就跟大學生似的,一點都瞧不出來已經到了奔三的年紀。

盡力維持著保持一定距離的疏遠態度,陶文卓沒去看她,隻低頭掃著菜單。他對這間茶餐廳太熟悉了,早就能把菜單背下來,卻一時拿不定主意該點些什麼。

他的思緒已經飄遠了。

第一次見到肖藝晞是什麼時候?沒記錯的話,應該是高三那年,學校首次舉行“校園之星”歌唱比賽那回。其實畢業班是嚴禁參加這類活動的,陶文卓和他樂隊的兄弟們卻不肯放過這次機會,硬是報了名。初賽時他們趕著參加,也就沒聽到別的選手演唱。而他首次注意到肖藝晞,是在複賽的舞台上。

她當時是穿著校服上場的。

陶文卓看她第一眼,沒什麼特別的感覺。他隻覺得這姑娘挺漂亮的,但漂亮得不算特別出眾。他複而又想,沒準她就是靠臉過初賽的。這年頭小姑娘唱歌能有多出色?他聽過身邊的女孩子唱歌,要麼是普普通通拿得穩音準,要麼是純粹賣萌發嗲娃娃音,要麼就跟個女漢子一樣吼神曲。

但音樂一響起來,陶文卓就傻眼了。

這妹子居然唱搖滾?

隨著伴奏響起,舞台上那個小個子的肖藝晞大開嗓子,底氣十足地唱起了那首經典的《飛翔鳥》:“把世界放在胃裏化成血!感覺到海洋的飄蕩!衝垮了雲和腦體心髒!永遠沒有夢的盡頭!永遠沒有不滅幻想!”

她唱得相當投入,完全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裏,眉頭皺得緊緊的,空著的手捏成拳跟著節奏一下一下捶著空氣,根本沒注意到台下一眾觀眾震驚的反應。陶文卓站在台下,一樣是驚呆了。她唱的歌跟她靦腆可愛的外表形成了極大的反差,嬌小的身體裏仿佛瞬間爆發出驚人的力量!舞台搭在學校足球場旁,陶文卓真有種感覺,她的聲音好像都已經響徹整個學校,驚動了校外車道上飛馳而過的私家車。

而當肖藝晞用盡全力吼到“白光閃耀,煙霧彌漫,黃沙漫天,蒼日青嵐”這句時,目瞪口呆的觀眾們裏頭終於爆發出震天的掌聲和尖叫!

陶文卓驚訝之餘,嘴角也禁不住翹起來。他身邊樂隊的搭檔都忍不住慘嚎,一邊叫罵一邊拎出各自的樂器,幫著她伴奏。

在那之後,肖藝晞憑著這首歌成了學校裏一段時間內的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