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的夜間節目仍在放歌曲,音樂在微風裏一陣一陣飄散。
我仍然沒有睡意,卷在毯子裏看火光如何靜兀的跳躍,在做熄滅前最華麗的燃燒。
對於自己的夜不歸家仍然使我有些驚異,將一己的安全放在這三個不同性別的朋友手裏卻沒有使我不安,我是看穩看準他們才一同來的,這一點沒有弄錯。
“拉蒙!”我輕輕的試著喊了一聲。
“嗯!”睡意很濃的聲音了。
“月亮太大了,睡不著。”
“睡吧!”
“明天可不可以晚一點起來?”
他沒有回答我。
收音機在報時間,已是子夜了。有高昂悲哀的歌聲在草上飄過來:
“我也不梳頭呀!我也不洗臉呀!直到我的愛人呀!從戰場回來呀!
……
……”
我翻了一個身,接著又是佛蘭明哥的哭調在回蕩:“啊……當我知道你心裏隻有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我便流淚成河……。”
我掀開毯子跑到巧諾那兒去關收音機,卻發覺他把那個小電晶體的東西抱在胸口已經睡著了。
我拉了兩張毯子,摸了拉蒙身畔的打火機進入黑黑的洞穴裏去。
泥地比外麵的草原濕氣重多了,蠟燭將我的影子在牆上反映得好大,我躺著,伸出雙手對著燭光,自己的手影在牆上變成了一隻嘴巴一開一合的狼。
我吹熄了火,平平的躺在泥土上,濕氣毫不等待的開始往我的身體裏侵透上去,這麼一動不動的忍耐睡眠還是不來。
過一會兒我打了第一個噴嚏,又過了一會兒我開始胸口不舒服,然後那個可惡的胃痛一步一步重重的走了出來。
我又起身點了火,岩洞顯得很低,整座山好似要壓到我的身上來,順著胃的陣痛,岩頂也是一起一伏的在扭曲。已經三點多了,這使我非常焦急。
我悄悄的跑出洞外,在月光下用打火機開始找草藥,那種滿地都有的草藥,希望能緩衝一下這沒法解決的痛。“找什麼?掉了什麼?掉了什麼東西嗎?”拉蒙迷迷糊糊的坐起身來。
“露易莎草。”我輕輕的說。
“找到也不能吃的,那個東西要曬幹再泡。”
“是曬枯了,來時看見的,到處都有呢。”
“怎麼了?”
“胃痛,很痛。”
“多蓋一床毯子試試看。”
“不行的,要嚼這種葉子,有效的。”
拉蒙丟開毯子大步走了過來,我連忙做手勢叫他不要吵醒了另外兩個睡著的人。
“有沒有軟紙?”我問拉蒙。
拉蒙摸了半天,交給我一條潔白的大手帕,我真是出乎意外。
“我要用它擤鼻涕!”我輕輕的說。
“隨便你啦!”
拉蒙睡意很濃的站著,他們都是清晨六點就起床的人,這會兒必是太困了。
“你去睡,對不起。”我說。
這時我突然對自己羸弱的身體非常生氣,草也不去找了,跑到洞內拖出自己的毯子又在外麵地上躺下了。“不舒服就喊我們。”拉蒙輕手輕腳的走了。
雖然不是願意的,可是這樣加重別人的心理負擔使我非常不安。
我再湊近表去看,的確已經三點多鍾了,可是我的胃和胸口不給人睡眠,這樣熬下去到了清早可能仍是不會合眼的。
想到第二天漫山遍野的追逐兔子,想到次日八月的豔陽和平原,想到我一夜不睡後強撐著的體力,想到那把重沉沉的獵槍和背包,又想到我終於成了另外三個自由人的重擔……
這些雜亂的想法使我非常不快活,我發覺我並不是個好同伴,明天拖著憔悴的臉孔跟在這些人後麵追殺兔子也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
那麼走了吧!決定回家去!山路一小時,開車下山一小時半,清晨五點多我已在家了。
我是自由的,此刻父母不在身邊,沒有丈夫,沒有子女,甚而沒有一條狗。在這種情形下為什麼猶豫呢!這樣的想著又使我的心不知怎麼的浸滿了悲傷。
家有裏什麼藥都有,去了就得救了,家又不是很遠,就在山腳下的海邊嘛!
我坐起來想了一下,毯子可以留下來放在洞穴裏,水不必再背了,食物吃完了,獵槍要拿的,不然明天總得有人多替我背一把,這不好。
我要做的隻是留一張條子,拿著自己的那一串鑰匙,背上槍,就可以走了。
我遠望著那一片白茫茫的草原,望過草原下的山穀,再翻兩座沒有什麼樹林的荒山便是停車處了。產業道路是泥巴的,隻有那一條,亦是迷不了路。
我怕嗎?我不怕,這樣安靜的白夜沒有鬼魅。我是悄悄的走了的好。沒有健康的身體連靈魂都不能安息呢!
我忍著痛不弄出一點聲音,包香腸的粗紙還在塑膠袋裏麵,我翻了出來,拉出鑰匙圈上的一支小原子筆,慢慢的寫著:
“走了,因為胃痛。
我的車子開下去,不要擔心。下星期再見!謝謝一切。”我將字條用一塊石頭壓著,放在巧諾伸手可及的地方。又將明早要吃的甜餅口袋靠著石塊,這樣他們一定看見了。
如果他們早晨起來看不見我,沒發覺字條,焦急得忘了吃甜餅便四野去找人又怎麼辦?我不禁有些擔心了,這一掛心胃更是扭痛起來。
於是我又寫了兩張字條:“你們別找我,找字條好了,在甜餅旁的石頭下。”
我將這另外兩張字條很輕很細微的給它們插進了巧諾的領口,還有拉蒙的球鞋縫裏。
再看不到便是三個傻瓜了。
於是我悄悄的摸到了那管槍,又摸了幾發子彈,幾乎彎著身子,弓著膝蓋,在淡淡的星空下丟棄了沉睡在夢中的同伴。
“噓!你。”拉蒙竟然追了上來,臉色很緊張。“我胃痛,要走了。”我也被他嚇了一跳。
“要走怎麼不喊人送。”他提高了聲音。
“我是好意,自己有腳。”
“你這是亂來,ECHO,你嚇得死人!”
“隨便你講,反正我一個人走。”
“我送你!”拉蒙伸手來接我的槍。
“要你送不是早就喊了,真的,我不是什麼小姐,請你去睡。”
拉蒙不敢勉強我,在我的麵前有時他亦是無可奈何。“一來一回要五小時,就算你送到停車的那個山腳回來也要兩小時,這又為了什麼?”
“你忘了你是一個女人。”
“你忘了我有槍。”
“送你到停車的地方。”拉蒙終於說。
我歎了口氣,很遺憾自己給人添的麻煩,可是回去的心已定了,再要改也不可能。
“拉蒙,友誼就是自由,這句話你沒聽過嗎?如果我成了你們的重擔,那麼便不好做朋友了。”
“隨你怎麼講也不能讓你一個人走的。”
“分析給你聽,島上沒有狼,沒有毒蛇,山穀並不難走,車子停得不遠,月光很亮,我也認識路,如果你陪我去,我的胃會因為你而痛得更厲害,請你不要再糾纏了,我要走了。”“ECHO,你是驕傲的,你一向看上去溫和其實是固執而拒人千裏的。”
“講這些有什麼用嘛!我不要跟你講話,要走了!”我哀叫起來。
“好!你一個人走,我在這邊等,到了車子邊放一槍通知,這總可以了吧!半路不要去吃草。”
我得了他的承諾,便轉身大步走開去了。
不,我並不害怕,那段山路也的確不太難走,好狗戈利菲送了我一程,翻過山穀時滑了一下,然後我便走到了停車的地方,我放了一槍,那邊很快的也回了一槍,拉蒙在發神經病,那麼一來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必是被吵醒了。
我甚而對這趟夜行有些失望,畢竟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深夜裏穿過群山和幽穀,可是它什麼也沒有發生,簡單平淡得一如那晚並不朦朧的月光。
在產業道路上我碰到了另外一輛迎麵開來的車子,那輛車倒了半天才擠出來一塊空路給我開過去。
交錯時我們都從窗口探出上半身來。
“謝啦!”我喊著。
“怎麼,不打獵了嗎?”那邊車上一個孤伶健壯的老人,車內三條獵狗。
“同伴們還在等天亮呢!”我說。
“再見啦!好個美麗的夜晚啊!”老人大喊著。“是啦!好白的夜呢!”我也喊著。
這時我的胃又不痛了,便在那個時候,車燈照到了一大叢露易莎草,我下車去用小刀割了一大把,下次再來便不忘記帶著曬幹的葉子上來了。
注:過去曾亦寫過一篇叫做《荒山之夜》的文字,那已是幾年前在沙漠的事了。
這次的記錄也是在一座荒山上,同樣是在夜間,因此我便不再用其它的題目,仍然叫它《荒山之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