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層為大可悲:不曉得自己被教育被思考的方式,是狹隘的。
在此我隻說“狹隘”,而沒有說“錯誤”,正是因為我在嚐試脫離狹隘,並避免對正誤的個人判斷。
於很多人來說,來香港讀書是一塊跳板,希望日後能夠留港工作生活。但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誠然如果七年以上的“港漂”奮鬥能夠換來一本免簽一百三十多個國家的護照是很棒的事情,但即使我再愛這裏,這裏依然不是我的家。何況很長一段時間,長到我快要離開這裏之前,我都並不愛這裏。喜歡,但無法愛。
原因很多,我個人覺得主要有語言問題。
我不怎麼會講粵語,也不全聽得懂。好吃力講了半天,對方總是做側耳疑惑狀,“唔該啱先妳講乜嘢?”
一個沒有自己語言的地方,永遠不可能是自己的家。盡管,粵語本身是魅力無窮的:古雅如斯,又求簡潔,實在美極。說喝為“飲”,幹杯為“飲勝”,什麼時候為“幾時”“何時”連雞翅都是“雞翼”。我非常喜歡粵語中的一些詞語表達,例如“中意”,“合襯”,每每覺得意猶未盡。舉例《誌明與春嬌》裏的一段台詞:男人在窗台望見有可疑人士送自己女人回家,女人進屋男人便展開質問,問她是否已經與之發生關係。女人答:“冇!”,男人問:“冇仲未?”
“冇”即“沒有”,“仲”的意思是“還是”,“未”表示“還沒有”。他們之間的精彩對話翻譯為普通話應該是,“沒有!”“你是‘沒有’還是‘還沒有’啊!”
客觀說來,意思一樣,普通話的表達卻完全失去了那種精簡以及勁道的味兒。
學校有一位教授專事研究香港流行歌詞,我借來他的書讀,看到早年著名詞人黃霑寫的歌詞《忘盡心中情》,“任笑聲送走舊愁,讓美酒洗清前事。順意趨,寸心自如。任腳走,尺軀隨遇。”
還有鄭國江寫的歌詞:“殘紅黃葉似在舞秋風,野外不再青蔥,花飛花落,醒春夢。斜陽無力掛在晚空,已漸消失海中。西山楓樹,映天紅,暮色要比秋水多一分潔,晚風乍動。夜空漫天星星,星光閃爍,似真似夢。秋風吹動,風霜重。銀河明月掛在半空,我願將那星月編織秋夢,秋之夢,幻夢。”
而今的林夕、黃偉文等,作詞同樣精湛,寫盡人情愛戀,即便不是刀刀見血,亦每每擊中人心。“攔路雨偏似雪花,飲泣的你凍嗎。”如此的歌詞,實在是藝術品。他們延續粵語歌詞文化的風骨,即使式微,依然是一筆光輝歲月的黃昏。
穿梭在中環鬧市,迎麵湧來的是西裝革履的典型白領,急匆匆地搭地鐵,拎著電腦包打手機;眉目冷漠的年輕學生,背一隻Agn著極潮;眼福好的話能碰到好些混血model,仿佛從VOGUE封麵上走下來的栩栩尤物,漂亮得直教人挪不開目光;當然也有膚色暗沉的南亞女傭,推著購物車大聲講話;樸素的家庭主婦牽著養尊處優的小孩子咿咿呀呀我抬頭看到樓宇間逼仄的天空,燈光精致的高檔餐廳盛氣淩人,街邊卻是亮著破燈箱的茶餐廳;限量版法拉利豪車似戰矛利戟一飆而過,引擎聲的多普勒效應中,師奶嘰裏呱啦八卦華懋爭產案判決,大叔盯著手裏的《蘋果日報》翻馬經我想,再沒有比這裏更能稱為“城市”的地方了。
香港讀書時的摯友ET就住在我的隔壁。她是一個懷揣著電影夢的姑娘,聰明漂亮,對電影癡迷不悔。畢業之後同學作鳥獸散,唯獨與她聯絡還很緊密。然而現實逼人,實習階段的經曆,令她同樣陷入深深的落差與迷茫。那一夜她來我的房間,我們聊了很久,說起太多的無可奈何,品嚐成長的紛雜滋味。
但我相信,才華是金,總會閃光。如同我佩服她筆下的香港,是這樣寫的:
某一天晚上去太平山頂看到維港入畫的夜景。兩岸燈火繁麗勾連,錯落堆疊出去,海麵是微微細波靜在一片光色偎抱中,沒有行船甚至看不出起伏。
同行之人說這是他有生見過最美亦最愛的夜景,勝過倫敦巴黎紐約洛杉磯,勝過半個地球上他見過的所有地方。我問他有沒有見過台北的101,他說見過,隻是因為高,卻沒有海,道路並不真的那樣美。
我記得在101的夜晚向下望去。台北像珠冠般躺在無限遠的地方,卻又像咫尺陳列在可觸感的眼前。道路與街區有致卻疏遠,是我有生見過最美麗的燈火,最美麗的一座城的夜晚。
香港和台北,夜晚和山道,都是美麗,卻並不打動人心。就像你可以愛上一張絕世再難遇見的容顏,卻並不愛那個人。而那樣的容顏就變成沒有意義的經過,你不會想停留,也沒有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