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長篇通訊卻是假新聞(1 / 2)

星期二的早晨,是陽春三月的天氣,風和日麗,天清氣朗。

劉廠很早就回到了雜誌社上班。

大約是10點鍾的時候,辦公室的電話鈴響了,劉廠停下手中的筆,隨手拿起了電話聽筒,“南油雜誌社,你好!”

“你好!請問你是南油雜誌社的負責人嗎?”是一個操濃厚北方口音的男人的聲音。

“是的!先生你有事嗎?”劉廠溫和地問道。

“你是雜誌社的總編輯吧?”那男人又問道。

“是的!先生你有事嗎?”劉廠依然心平氣和地問道。

“總編先生,我給你們提一個意見,你們《南油》雜誌118期轉載刊發的長篇通訊《女警官為助學竟索賄》是一篇假新聞!你最好能慎重處理!”那男人很堅決地說道。

“你是說我們雜誌的特稿轉載刊發的是假新聞?”劉廠重新確認了一次對方的話!

“是的!先生!我們江蘇省根本沒有文中所說的新豐縣!”那男人顯然是《南油》雜誌的讀者。

《南油》雜誌是一份具有全國統一刊號全國發行的期刊性雜誌,每月一期,也是全國性很有影響力很有名氣的地方性雜誌!竟然刊發的長篇通訊是假新聞,劉廠明白了問題的嚴重性。

“謝謝你!先生!謝謝你提供的寶貴信息!我們會慎重處理,給讀者一個滿意的交代!謝謝你!”劉廠很誠意地說道。

“不用客氣,這是我們讀者應該做的事!再見!”那男人說完便掛了電話。

劉廠掛了電話之後,立即到資料櫃取下118期的《南油》雜誌,他很認真地閱讀了本期的長篇通訊特稿。

長篇通訊的標題是《女警官為助學竟索賄》,文章報道的內容是:G省新豐縣一個名叫劉宇秀的女警官,自幼失去父親,留下孤兒寡母相依為命,劉宇秀也曾有過艱難的求學經曆,1986年從G省公安專科學校畢業後,成了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

工作後的劉宇秀,用自己的綿薄之力去資助四名貧困的失學兒童,在個人經濟能力難以支撐之時,她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索賄,以非法所得繼續自己的“愛心”行動,於2002年6月27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宇秀有期徒刑二年。

該稿屬一篇轉載文章,首發此稿的是S日報報業集團的《天府晨報》,該報在2002年7月22日以《女警官索賄助學錯寫悲劇人生》為題刊發此文,並配發了女警官的生活照片,作者“朱朱”。

劉廠又馬上上網查閱了G省的地方地圖,結果G省根本上就沒有一個縣叫“新豐縣”,隻有新沂市和豐縣。

文章中所說的“新豐縣”臨近山東省,恰恰與新沂市和豐縣的地理位置很相像。

劉廠查實了中國都沒有這個所謂的“新豐縣”,明白了問題的嚴重性!

因為長篇通訊不同於一般的小說,小說可以虛構,可以是假的,長篇通訊必須是真實性的事實,具有人物的報道性,容不得半點的虛假內容,必須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也就是說,這則長篇通訊已經是一則假新聞!

劉廠立即通知秘書安排召開雜誌社黨組領導會議,商量怎樣處理假新聞事件,做到妥善處理。

就在他們安排處理這則假新聞事件的同時,《天府晨報》首發的這則長篇通訊,已經在G省公安廳機關和G省警官學院(原G省公安專科學校)引起強烈的反應,並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G省公安廳的有關部門、G省警官學院、徐Z市公安局、I雲港市公安局等單位迅速聯合行動,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