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卻出人意料,G省公安廳紀委和人事部門都沒有“劉宇秀”的判刑或犯罪事實的記錄。
G省公安專科學校曆屆的畢業學員中,根本沒有“劉宇秀”此人。
G省公安廳戶籍管理的電腦顯示“劉宇秀”為“查無此人”。
結果證實,這篇長篇通訊所寫的事實是一則假新聞。
最後,G省公安機關方麵把具體的調查情況彙總通報有關的報社和雜誌社。
劉廠接到了詳細的通報之後,連夜召開了領導層的黨組緊急會議,商量應對方案。
會議決定:一、在全國大報上和江蘇省的地方報刊上公開發文澄清事實真相,並對文中相關的公安及檢察等單位進行公開道歉!消除負麵影響。二、成立專案組,主動配合江蘇警方追查虛假新聞撰稿人。並進行了各項工作的分工,落實責任!
據《天府晨報》提供的資料,作者“朱朱”的聯係方式是:G省Y州市廣陵郵局51888信箱,電話(0514)7856083,聯係人:朱雲清。
G省公安廳立即把假新聞事件向Y州市公安局作了通報,Y州市公安局領導十分重視,迅速進行了部署,明確由廣陵分局具體查辦。
廣陵分局由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吳慶龍負責,從刑偵、派出所、政工辦等部門抽調六名民警,組成專案組進行偵查。
專案組兵分兩路,圍繞撰稿人與新聞單位的聯係電話和郵局的個人信箱展開調查。
一路人員在對朱雲清的聯係電話進行調查時發現電話7856083的機主叫呂明忠,住址為廣陵區新莊新河S幢301室,戶主並非朱雲清。
呂明忠的房屋幾經轉手,早已經賣給了江西樂山來經商的吳江,而吳江在居住期間,又於2002年3月將此房部分出租給了一個名叫翁成的青年居住。在排除了呂明忠撰寫假新聞的嫌疑後,發現這部電話曾經與多家新聞媒體有聯係。
另一路偵查人員在郵局的配合下,對51888信箱的主人進行調查,從原始資料上看,這個信箱是一個名叫侍紅的女青年申請開設的。
而每隔兩三天來郵局開一次信箱的,卻是一個持有朱雲清身份證的男青年,據郵局的工作人員反映,這名男青年約25歲左右,身高170CM左右,戴眼鏡。
偵查人員當晚請郵局的工作人員到翁成的居住地進行秘密的辨認,發現翁成就是經常去郵局開信箱的人。
經過各方麵的證據綜合表明,基本上可以確定翁成就是撰寫假新聞的嫌疑人。
就在這段調查的日子裏,重慶和新疆的兩家雜誌社的編輯分別致電朱雲清,商談有關稿件的發表情況,而接電話的人卻稱:“朱雲清現在不在,你有什麼事可以跟我說。”
專案組據此確定,翁成就是所謂的“朱雲清”。
廣陵公安分局局長杭建強認為情況已經明朗,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當即下令對翁成暫住地進行突擊檢查,辦案民警從翁成暫住地發現了大量的報紙和雜誌,並查也已經寫好的稿件和尚未完稿的稿件一大批。
辦案民警從其使用的電腦中調出了《女警官索賄助學錯寫悲劇人生》的原稿,同時搜出一枚江蘇《鄉土》雜誌社的公章和其他物品。
翁成承認自己就是這篇文章的作者,撰寫假新聞的目的是為了“掙”一點稿費,經調查證實,《鄉土》雜誌社從來沒有丟失過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