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易瑾自殺未遂的一個禮拜後,便在檢察院一科送來的逮捕證上簽了字。
當天,有一名昌陽大同律師事務所的陸乾平律師前來詢訪曹易瑾,了解案情細節,說是尤利和申貞枝委托辯護,要他配合,爭取從輕發落,並拿了委托辯護書,要他在當事人意見欄內簽上“同意律師辯護”的字樣。
曹易瑾首先問道:“聘請你為我辯護,得花多少錢?”
“這個比起你的案子,一點都不重要,你就甭管了,你家屬已經到事務所辦妥了手續。她是一個好妻子,該花的她就舍得花。再說我們費用是有規定的,不會讓當事人親屬花冤枉錢的。”
曹聽了,卻並未覺得辯護有什麼必要,隻冷冷地說:“還辯護什麼,他們輕饒不了我。”
“盡量吧,從輕處罰是我們雙方的共同願望,要有信心。”陸乾平的分寸感很強,既不表示悲觀,也不憑空許願。
“中國的事,人為因素太大,律師辯護隻是一個擺設罷了,沒什麼作用的。”曹易瑾仍然說得很消沉。
“這你就說得外行了。現在是法製社會,律師辯護這方麵也很重要,隻要有理有據,而又符合條文,法庭是要采納的。”
“那是規定,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
“是不是有用,你在法庭上會看到的。”
“嗬嗬,省下這筆錢吧,我不想再給家人添麻煩,怎麼判,隨它了。”
曹易瑾隻想到押犯們談論的司法內幕,認定怎麼處置是錢和權,而不是律師決定的,就明確謝絕辯護委托。
陸乾平聽了,“哎哎呀”一笑,侃侃而談道:“還當鎮長呢曹易瑾,就這等水平?人都有個三災八難,誰敢說終生都是順境?遇上坎坷就心灰意冷,不去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而隻是顧慮重重,隻看到悲觀的一麵,這是你一貫的作風嗎?你說律師沒用,牟其中的案子你該知道吧,轟動全國呢,檢察院給他羅列的證據是往無期裏整,結果呢,律師抓住理由拚命辯護,他更是積極配合,有效舉證了自己行為的僉性,最後多少?15年!這就行了,幹好了8年出去,老子還是好漢一條!如今在裏麵,他仍然擘劃著出來後重振他的商貿王國!
“昆明戒毒所有個杜培武,很優秀的警官啊,自己的妻子被人殺害,他成了嫌疑犯,法庭上被指控成立,一審判了極刑,上訴中律師提出種種疑點,行進無罪辯護,結果改判為‘緩殺’,結果就這一“緩”,行了,三年後真凶犯了別的案子,交待出殺害他妻子,他就無罪釋放,還獲國家賠償近10萬。但你想過沒有,當初如果不是律師給他辯個緩期執行,就是以後真凶給他洗清了罪名,不還是冤鬼一個嗎?
“遠的不說了,就說昌陽吧,我經手的案子不少,有多少給辯下來的?很多呢!像最近的隋朋剛吧,嶺潤礦上的工人,在班上偷金泥,落實出接近40萬,按照盜竊起訴的,雖然新刑法盜竊沒死罪了,可他認定了就是10起步到無期,我給他辯護成職務侵占,剛剛下了判決,你猜多少年?4年!
“有律師沒律師就出現差別了,少判一年什麼概念?早出來一年是多少錢?所以我說嘛,人到什麼時候都不能悲觀失望,該爭取的就得爭取,像你現在,不光是對自己不負責任,對家人也是不負責任的,你妻子還在為你奔湊,讓你早早出去,女兒也那麼大了,能輕一點,能早出去一天,就是對她們的最大關懷。放任了怎麼行?你不怕坐牢,難道公檢法就怕?人家看殯不怕殯大,不怕你把牢底坐穿呢!來來來,把手續簽了,從現在起,你不為自己想著,為家人想著,想到要為自己提供無罪或罪輕的證據,不必再為自己的小小烏紗帽惋惜,離了官場,出去後照常得混出個樣子!”
曹易瑾聽他說了這麼一大通,就不能再堅持,便簽了字,同意律師辯護。
這時,曹易瑾頸頷交彙處被棕繩勒出的血痕已結痂,轉動和俯仰頭顱時,都會顯得有點疼和別扭,從而提醒他這是劫後餘生,律師的話也時時從另一個方麵鼓勵著他,使他重新思考起後半生的出路,不再給家人雪上加霜。
案子雖未開庭審理,但他感覺到,白拿的寧貽斐那筆10萬元,是會隱瞞下來的,當時幸虧沒交給申貞枝,否則的話,肯定要被詐出來。這種僥幸給他稍微注入了一點安慰和信心,也使他在考慮將來的後路時沒有了那種破釜沉舟的絕路感覺,因嶺潤的那套房子得退,私貪的紅包和蘭東閣分給的工程利潤得退,官司折騰下來,原來那4萬元的家底就會馨盡,隻有這10萬了,可買套簡單低檔的房子,有個住處;也可供孩子上大學,雖然緊巴巴的,可也勉強能對付過去了。但自己後半生到底怎麼度過?籠統覺得不愁,甚至有信心,就是擺地攤也能維持生存,甚至可能掙到比當鎮長更多的錢!但具體怎麼做?做什麼呢?這就難了。幾年來下崗失業的人太多,糊口都不容易,自己又沒學過個體做事的技術或手藝,那些空頭理論,耍筆杆的功夫,到頭來還是那句俗話:“百無一用是書生”,連自己都不能賴以養活,真是可憐、可笑、可悲,是自己,也是社會和時代的悲劇吧。他在自己的心裏說道:“君子謀義,小人謀利,老子現在真的墮落為小人了?也許,本來就是一介小人,隻不過是陰差陽錯,幾年來被光環耀花了眼,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