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韓非子63(1 / 3)

附錄卷 找出了中國的赫拉克利特 (二)

兼愛之說非利他主義也

墨子學說的根本之點是“兼愛”說。毛澤東最早研究評價墨子的思想,也是從“兼愛”說切入。不過,他是從倫理學的角度接受“兼愛”說的。

據《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誌》記載,1917年下半年至1918年上半年,楊昌濟教授講授修身課時,曾將《倫理學原理》一書作為教材。毛澤東在聽課和閱讀該書的過程中,做了大量批注,結合書中有關論述發揮自己的見解。《倫理學原理》,為德國哲學家、倫理學家泡爾生(1846—1908)的主要代表作《倫理學體係》的一部分。泡爾生曾任柏林大學教授。其哲學觀點是二元論,倫理思想的特點是調和直覺與經驗、動機與效果、義務和欲望。

毛澤東讀過並寫有大量批注的《倫理學原理》一書,後來被他在一師初期的同學楊韶華借去,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才歸還毛澤東。歸還時楊在該書扉頁上寫了一段話:“此書係若幹年前,毛主席潤之兄在小吳門外清水塘住所借閱者,嗣後各自東西,不複謀麵,珍藏至今,深恐或失!茲趁周敦元(即周世釗——引者注)學兄北上之便,托其奉還故主,借鏡當時思想之一斑,亦人生趣事也。1950年9月15日楊韶華識。”

據周世釗回憶,當他將此書交給毛澤東時,毛澤東曾對他講過如下一段話:

“這本書的道理也不那麼正確,它不是純粹的唯物論,而是心物二元論。隻因那時我們學的都是唯心論一派的學說,一旦接觸一點唯物論的東西,就覺得很新穎,很有道理,越讀越覺得有趣味。它使我對於批判讀過的書,分析所接觸的問題,得到了啟發和幫助。”

毛澤東讀泡爾生《倫理學原理》一書的批語,收入《毛澤東早期文稿》時,題為《〈倫理學原理〉批語》。

泡爾生在《倫理學原理》第一章《善惡正鵠論與形式論之見解》中說:

“吾人意識之中,小己之刺激,與社會之刺激,利己之感情,與利他之感情,常雜然而並存。故人者,非能離群而索居者也,必列於全社會之一體,而後可以生存,此生物學界昭著之事實也,生物學界客觀之事例,發現於心理學之主觀界。而為意誌及感情之構造。不觀動物乎,其自存之衝動,固已與保存種族之衝動並存矣。”

讀這一段,毛澤東對“利己”與“利他”的關係很有感慨,他提筆寫了一段長批:

此事實誠然,然不可言並當言先後。動物固以自存之衝動為先,以保存種族之衝動為後,動物在其幼時無所謂保存種族之衝動也。嗟乎!吾於此有深感焉,即世借利他之名而行其利己之實者之多是也。真者,善也;偽者,惡也,實行利己主義者,念雖小猶真也,借利他之名而行利己之實者,則大偽也。由利己而放開之至於利人類之大己,利生類之大己,利宇宙之大己,係由小真而大真,人類智力進步可得達到也。人己並舉則次序不明,易致假利他之名而行利己之實,無由而達到最大之利己也。

予思吾儒家之說,乃是以利己主義為基礎,如“天地之道造端乎夫婦”之言,“先修身而後平天下”,“先親親而後仁愛物民”可以見之。

兼愛之說非利他主義也,言兼愛則有我在內,以愛我者兼愛天下之人雲耳。

以我立說,乃有起點,有本位;人我並稱,無起點,失卻本位。(《毛澤東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142—144頁)

前麵一節中已經說過,“兼愛之說”是墨子基本的政治主張。《墨子·兼愛上》說:

“若使天下兼相愛,愛人若愛己身,猶有不孝者乎?”

墨子的“兼愛”說,是“愛己”與“愛人”的統一,也可以說成“利己”與“利人”的統一。“愛人若愛己”有兩層意思:(一)以“愛己”為本位,從“愛己”出發去觀察審視“愛人”,所以青年毛澤東說“言兼愛則有我在內”;(二)推己及人,“愛人”像“愛己”一樣,所以毛澤東說“以愛我者兼愛天下之人”。墨子舉孝道的例子說,如果人子都能“愛人若愛己身”那樣孝敬長輩,那麼天下還會有“不孝”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