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青年毛澤東聽修身課,正在研究倫理學中“精神之個人主義”即“自我實現”問題。他用重新解釋的墨家的“兼愛”說和儒家的“修齊治平”說支持自己的觀點倡導“精神之個人主義”,目的是“自我實現”。“自我實現”說是英國哲學家格林(1837—1882)提出來的。毛澤東的老師楊昌濟先生在英國留學時,深受格林影響。歸國以後,楊昌濟在湖南第一師範講修身課,就將“自我實現”列為專題。他的《達化齋日記》指出:“充實自我具有發達的可能性,謂之實現自我。以實現自我為吾人行為之最高目的,謂之自我實現主義。”將《〈倫理學原理〉批語》同《達化齋日記》對勘研究,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澤東通過楊昌濟接過了格林的“自我實現”說;同時,他又別開生麵地將“個性解放”的時代精神與“盡心”“完性”的傳統思想融入其中,作了許多獨特的發揮。
青年毛澤東倡導“精神之個人主義”以反對封建道德的“三綱五常”。這裏說的“精神之個人主義”與時下流行的社會學中的“個人主義”等同自私自利觀念不一樣。毛澤東為了表明他所提倡的並不是那種庸俗個人主義,特在《〈倫理學原理〉批語》中點明:“此個人主義乃為精神的,可謂之精神之個人主義。”(《毛澤東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151頁)它同弘揚個性及人的個人價值密切相關。因此,它構成“自我實現”的重要內容,引導著人們去尋求個體的理想與人格,到精神世界中去體味人生的意義與價值。而中國傳統道德的最大缺陷在於對個性的壓抑與束縛,“三綱五常”的道德觀念及行為原則,扼殺了多少人的聰明才智及個性。在青年毛澤東看來,中國幾千年來的倫理文化所造成的結果是個性的匱乏,人人都已習慣於做奴隸而全然沒有做自己主人的信念與要求。他大聲地呼喊個性解放,主張徹底衝破封建舊道德的網羅,把屬於個人的一切還給個人。要做自己命運和行為的主人,必須倡導和推行個人主義。個人主義首先要求人們在精神上確立起自我本位的觀念,並以利己的動機待人接物、實現自我。利己與利他的關係是主體與對象、動機與效果、出發點與途徑的關係。利他作為一種道德效果,產生於主體的同情心態,而“同情者,由我而起也”,最終還是為我利己的動機、願望成為人己兩利的核心。利己是不可克服的人的內在天性,是人們道德行為的最初出發點和根本動機,隻有以利己作為行為的出發點和動機,才能使倫理行為真切篤實而不失其本體。相反,如果以人己並舉立說,“則次序不明,易之假利他之名而行利己之實”。“借利他之名而行利己之實”是道德生活中的“大偽”,其害無窮,其禍慘烈。因此,把利己作為道德行為的出發點和根本動機,貫徹利己主義的主張與精神,“念雖小猶真也”。“由利己而放開之至於利人類之大己,利生類之大己,利宇宙之大己,係由小真而大真,人類智力進步可得達到也”。
青年毛澤東認為,從中國傳統的倫理哲學來看,無論是強調仁者愛人的儒家,還是主張愛無差等的墨家,表麵看來似乎是一種利他主義的倫理學說,但實質上則是以利己主義為基礎、為起點的。因為這樣的倫理學說同樣有一個先後次序,有一個推己及人的邏輯轉換過程。
“予思吾儒家之說,乃是以利己主義為基礎,如‘天地之道造端乎夫婦’之言,‘先修身而後平天下’,‘先親親而後仁民愛物’,可以見之”。
“(墨家)兼愛之說,非利他主義也,言兼愛則有我在內,以愛我者而普愛天下之人雲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