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民公社辦工業問題,1958年11月24日,毛澤東在對《關於人民公社若幹問題的決議》稿做的批示中指出:“人民公社的工業生產,必須充分注意因地製宜、就地取材的原則,不要辦那些本地沒有原材料,要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取原材料的工業,以免增加成本,浪費勞動力。”他還說:社辦工業不要樣樣都搞,樣樣都搞就搞不好。社辦工業與國家爭原料就不是一盤棋了。要防止盲目的積極性,要引導它們有計劃、合理地發展,不能是無計劃的,無政府的,不合理地發展。
毛澤東主張公社搞多種經濟,擴大社會交換。在鄭州會議上,陳伯達彙報他在河南調查的情況時講到要廢除商品生產,以勞動券代替人民幣,毛澤東聽後沒有表態。會議期間,他給每人發了兩本書:斯大林著的《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馬恩列斯論共產主義》,並要求大家聯係實際用心讀三遍。毛澤東還用一整天的時間,講《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結合我國的具體實踐,逐章逐段地分析了斯大林的這本書,駁斥了陳伯達的錯誤觀點。毛澤東說:“我是用斯大林這個死人來壓活人。斯大林對蘇聯革命勝利後是否廢除商品生產仍有保留。但現在我們有些同誌卻想在我國廢除商品,豈非咄咄怪事。這些同誌隻能是像斯大林所說的‘可憐的馬克思主義者’。”毛澤東認為不搞商品生產、商品交換,你就要剝奪農民。農民有三權:生產資料權,產品所有權,勞動權。你隻要廢除商品,實行調撥,就要剝奪農民這三權。隻要存在兩種公有製,商品生產就極其必要,極其有用。隻要有商品生產,你沒有人民幣怎麼行!
人民公社是在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由於在合作化運動的後期已出現了過急過猛的問題,所以人民公社化運動也出現了急於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情況,刮起了“一平二調三收款”的“共產風”。
1958年年底在武昌會議上,毛澤東針對有些同誌企圖過早地取消商品,否定按勞分配、價值法則、等價交換的主張,明確提出繼續發展商品生產和繼續保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對於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是兩個重大的原則問題,必須在全黨統一認識。並且尖銳地指出,“一平”(分配上的平均主義)“二調”(無償調用生產隊的勞力、物資)的“共產風”,是對按勞分配、價值法則、等價交換的否定,是對別人勞動的無償占有,是對農民的剝奪。這不是馬克思主義,而是“左”的修正主義。
後來,毛澤東主持製定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在現階段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核算,隊為基礎,分級管理的製度,實行等價交換、按勞分配的原則。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克服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的恢複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老子的社會理想雖然誌在以“無為”治理“天下”。但是他又以“小國寡民”的原始狀態、自然生態為藍本,這種社會模式雖然有反對統治者剝削的積極一麵,但是不能麵對和解決社會發展中新的矛盾,社會不會逆向發展。毛澤東倡導的人民公社製度“一大二公”,與老子的“小國寡民”反其道而行之,所以他說“人民公社不能‘小國寡民’”。
當然,人民公社製度是中國社會主義社會進程中的一種探索,也有它的局限性。在特定的曆史背景下,又滲透進不少“左”的色彩。改革開放以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它為鄉鎮製度所取代。這種取代不是取消,也保留了它的合理部分,使之更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今天的鄉鎮模式與老子的“小國寡民”更不能同日而語。
毛澤東對《老子》八十章的思想持批判態度,拋棄了老子的社會理想模式。青年時代毛澤東批判老子的社會理想是空想的烏托邦,戰爭時期他提倡黨委委員之間摒棄“老死不相往來”的封閉隔絕,達到“互通情報”;建設時期,他探索有利民生的“一大二公”社會基層組織模式,鄙棄“小國寡民”。今天,信息時代已經是全球經濟時代,電子技術使人際交往擴展到人類的每一個角落,“小國寡民”“老死不相往來”已經成為不可思議。毛澤東的思想方向是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