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承認,從越軌的角度說,朱淑真同卓文君居於同等的層次,可說是登上了愛情聖殿的九重天。這裏說的不是際遇,不是命運;而是風致和勇氣。作為一位出色的詩人,她不僅肆無忌憚地愛了,而且,還敢於把這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張揚在飄展的旗幟上,寫進詩詞,形諸文字。這樣,她的挑戰對象就不僅是身邊的、並世的親人、仇人或各種不相幹的衛道者,而且要衝擊森嚴的道統和禮教,麵對千秋萬世的口碑和曆史。就這一點來說,朱淑真的勇氣與叛逆精神,較之卓文君有過之而無不及。何況,她所處的時代條件的惡劣、社會環境的嚴酷,那要超出西漢不知多少倍。
愛情永遠同人的本性融合在一起,它的源泉在於心靈,從來都不借助於外力,隻從心靈深處獲得滋養。這種崇高的感情,隻有開始而沒有結束。愛情消滅了時間、空間的限製,具有永生的品格。叛逆者的聲音,敢於向封建禮教宣戰的激情,無論是獲勝了或者招致失敗,都同歸於不朽。
四
按照學術界的考證,也包括本人詩詞中所展露的,大略可知,朱淑真少女時代的閨中生活是無憂無慮的,並且有一個情誌相通的如意情人;隨著年齡的增長,封建道德文化對女性的桎梏與其渴望張揚個性的矛盾日益凸顯,這在她的詩詞作品中也都有充分的反映。在她剛剛步入豆蔻年華時,萌動的春心就高燃起愛情的火焰,雖是少女情懷,卻也銘心刻骨。且看那首《秋日偶成》:
初合雙鬟學畫眉,未知心事屬他誰。
待將滿抱中秋月,分付蕭郎萬首詩。
“蕭郎”,常見於唐詩,大體上指女子愛戀的男子。看得出,出嫁之前,她就已經意有所屬了。未來情境,般般設想,諸如詩詞唱和、一門風雅等等,大概都想到了。正由於心中存貯著這樣一位俊逸少年,一位難得的知音,因而生命中的磅礴熱情一直在高燃著。那首《清平樂》詞,就把這種少年兒女的憨情癡態,描繪得惟妙惟肖。
惱煙撩露,留我須臾住。攜手藕花湖上路,一霎黃梅細雨。··嬌癡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懷。最是分攜時候,歸來懶傍妝台。
在含煙帶露的黃梅季節,她來到湖上與戀人相見,一塊遊玩;淋著蒙蒙細雨,兩人攜手漫步,欣賞著湖中的荷花,後來覓得一處極其僻靜的去處,坐下來,竊竊私語,親密無間。嬌柔嫵媚的少女,再也按捺不住內心的愛火撩撥,索性不顧一切地倒入戀人的懷抱中,任他擁抱著,愛撫著,旁若無人,無所顧忌,如癡如醉地飽飲著美好戀情的香醪。
可是,由於“父母失審,不能擇伉儷”,這場自由戀愛的情緣被生生地斬斷了,硬把她嫁給了一個根本沒有感情、在未來的歲月中也無法去愛的庸俗不堪的官吏。這使她萬念俱灰,痛不欲生。
就一定意義來說,愛情同人生一樣,也是一次性的。人的真誠的愛戀行為一旦發生,就是說,如果心中早已有了意中人,就會在心靈深處留存下永難磨滅的痕跡。這種唯一性的愛的破壞,很可能使爾後多次的愛戀相應地貶值。在這裏,“一”大於“多”。對於這種現象,我們應該提到愛的哲學高度加以反思,而不應用封建倫理觀念進行解釋。
五
“事到無為意轉平”。初始,她也曾試圖著與丈夫加強溝通、培養感情,並且隨同他出去一段時間,但是,“從宦東西不自由”,終因誌趣不投,裂痕日深。及至丈夫有了新歡,她就更加難以忍受了,規勸過,抗爭過,都毫無效果,最後陷入極端的苦痛之中。於是,以牙還牙,重新投入舊日情人的懷抱。那般般情態與心境,都寫進了七律《元宵》:
火燭銀花觸目紅,揭天鼓吹鬧春風。
新歡入手愁忙裏,舊事驚心憶夢中。
但願暫成人繾綣,不妨常任月朦朧。
賞燈那得工夫醉,未必明年此會同。
當時,南宋小朝廷偏安一隅,過著荒淫奢侈的腐朽生活,元宵節盛況不減北宋當年。她曾有詩記載:“十裏綺羅春富貴,千門燈火夜嬋娟。”就在這歌舞升平的上元之夜,她同舊日的戀人別後重逢,互相傾訴著赤誠相愛的隱衷,重溫初戀時的甘甜與溫馨。正是由於珍惜這難得一遇的消魂時刻,也就顧不上去賞燈飲酒了。誰知明年又會是什麼境況,能不能同遊共樂實在難說。一種隱憂,自始就潛伏在短暫的歡情裏。
一年過去,元宵佳節重臨。可是,風光依舊,而人事已非。對景傷懷,感而賦《生查子·元夕》詞:
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