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王之量(1 / 1)

莊王之量

唐代著名詩人李頎寫過一首《絕纓歌》,詠讚愛賢勝於愛色的楚莊王,不因小過責罰臣下,終於取得“果卻一軍全社稷”的巨大成果:

楚王宴客章華台,章華美人善歌舞。

玉顏豔豔空相約,滿堂目成不得語。

紅燭滅,芳酒闌,羅衣半醉春夜寒,

絕纓解帶一為歡。

君王赦過不之罪,暗中珠翠鳴珊珊。

寧愛賢,不愛色,青娥買死誰能識,

果卻一軍全社稷!

據《東周列國誌》記載,絕纓會的故事是這樣的:

周定王元年,楚莊王平定了鬥越椒之亂,舉行“太平宴”,會文武百官於章華台上。正當楚莊王的愛妾許姬離席給百官敬酒時,突然,一陣大風將燈燭吹滅。這時,有人趁黑暗之機扯住許姬衣袖捏她的手,被許姬反手將冠纓揪下,那人才慌忙撒手。許姬捉纓在手,向莊王附耳相告,要求立即下令掌燈,以便查出失落冠纓之人。

可是,莊王不但沒有下令點燭,反而叫所有與會者都把冠纓摘掉,扔在一起,待百官遵命照辦之後,才下令明燭。這樣一來,究竟是誰調戲了許姬,就無法查核了。散席後,許姬埋怨莊王過分寬容忍讓。莊王說:“酒後狂態,人情之常。若察而罪之,顯婦人之節而傷國士之心,使群臣俱不歡。”

後來,在抗擊犯楚的吳軍的戰役中,有個名叫唐狡的,衝鋒陷陣,奮不顧身。莊王問他何以這樣勇敢,他說:“絕纓會上,牽美人之袂者,即臣也。感君王不殺之恩,故舍命相報。”莊王歎道:“使寡人當日明燭治罪,安得此人之死力哉!”遂為唐狡記了首功。

後人寫詩讚美楚莊王的雍容大度、惜士憐才:

暗中牽袂醉中情,玉手如風已絕纓。

盡說君王江海量,畜魚水忌十分清。

古語說:“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要想得人之心,廣納賢才,必須豁達大度,不計私仇,能夠容人之過,念人之功,諒人之短,揚人之長。能否具有江海之量,容納和任用各種各樣的人才,在曆史上是經常被作為事業成敗的經驗教訓來加以總結的。

有些人在平常情況下也能容人,並不屬於忌刻褊狹之輩。但是,一當個人的威嚴、私利受到損傷時,就失去了應有的度量。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曾下令蠲免江南諸郡租稅,可是,幾個月後卻變卦了。大臣周衡直言進諫,說:“陛下詔蠲租稅,天下幸甚。今複稅之,是示天下以不信也。”朱元璋心中不悅,但又無理可駁,隻好同意。沒過多久,周衡請假回鄉省親,晚回來一天,朱元璋大怒道:“朕不信於天下,爾不信於天子。”借著這一點小事,便把周衡殺掉了。

相比之下,楚莊王該是何等聰明、大度啊!—愛妾為臣下所侮,這對於一國之主,可說“是可忍孰不可忍”。但他以大局為重,捐棄私嫌,終能贏得臣下以死力相助。

江海之量,應表現在善於正確對待反對過自己的人。三國時會稽太守淳於式,曾上書告訐陸遜“枉取民人,愁擾所在”。陸遜並不記仇,反而向孫權推薦淳於式為“佳吏”。孫權問他:“淳於式告訐你,你為什麼還要推薦他?”陸遜說:“淳於式告我,是為了愛護百姓。我怎能為此而混亂主上的視聽呢?”孫權深為歎服。

同樣,齊桓公對待曾有射鉤之仇的管仲,晉文公對待被難時拆過台的頭須,唐太宗對待曾是政敵的謀士魏徵,都表現了深遠的識見、寬廣的胸懷和豁達的度量。

江海之量還應表現在正確對待犯過錯誤的人。比較起來,這要更難一些。一則容易遭致周圍人的極力反對;二則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就是說,光靠度量不行,還必須有膽有識。曆史上,李自成處理郝搖旗問題,可算是成功的一例。

郝搖旗是個有流寇思想的草莽英雄。他過不慣屯田整軍生活,一度拉走了隊伍。重歸之後,李自成不記前愆,照常加以重用,不久,郝搖旗又因大意輕敵,丟失要塞,險些招致全軍覆滅。像這樣屢犯錯誤的將領,還能夠繼續信用嗎?

李自成首先分析了郝搖旗的本質。他考慮到郝在要塞失守後,明知要按軍法受斬,左右親信也都勸其逃走了事,可是,郝卻毅然回營請罪,說明他對義軍一片忠貞,而且能夠正視錯誤,改正錯誤。其次,李自成堅持客觀地看人看問題。郝搖旗回營後,諸將怒不可遏。李自成說:“他不是咱們老八隊的人,我不能像嚴格要求你們那樣來對待他。”

據《明史北略》記載,李自成死後,義軍大部潰滅。在這種嚴重關頭,郝搖旗獨舉義旗,奮力抵抗,一直堅持到順治三年慷慨就義,用自己的最後一滴血,染紅了百萬義軍的曆史篇章。實踐證明,李自成那樣對待犯過錯誤的人是完全正確的。

(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