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作家代表大會上的即席講話
(2010年11月2日)
緊張、忙碌的三天過去了,省作協第九次代表大會完成了各項議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領導班子。對於前屆的超過提名年齡的主席、副主席,分別聘任為名譽主席與顧問。作為名譽主席,我應邀在閉幕大會上講話。略雲:
安排名譽主席、顧問這類名頭,純粹屬於富有尊老敬賢傳統的中華民族所特有的製度,這在其他國家、民族中很少見到。那麼,它具有什麼性質、什麼特色呢?我看有四方麵:
一、它是一種榮譽職務。剛才,作協主席宣讀的聘任書上寫著,授予德高望重的、過去曾為作協建設作出過突出貢獻,現在仍然具有旗幟性的前任作協的領導。顯然,這是一種很高的榮譽。盡管德未必高、望未必重,貢獻、旗幟都談不上,但這份心意,我還是誠懇地領了。
二、它不過是一種名義,帶有照顧麵子、平複心態的“安慰賽”性質,很富有人情味。作協主席團考慮到,一些老作家剛剛退下來,恐怕在心態上還會有某些失落的感覺,短時間也可能不太適應,授予一個榮譽職務,予以安撫、寬慰,總不能人走馬上就茶涼啊。其實,人走茶涼,這是符合自然規律而又合情合理的;否則就不正常了。像暖水杯似的,抱在懷裏,熱乎個十個八個小時也就很好了。不可能像中央空調那樣,整個冬天熱個沒完。應該說,在退下來以後,主席團還考慮到如何安慰、如何發揮一些餘熱,實在是很夠意思了。依我看,這種聘任名譽職務的做法,也不大可能長期延續下去。不妨設想,若是十幾名七八十歲的老作協領導,都齊刷刷地坐在主席團會議上,那年輕人還怎麼開展工作啊?人們說,現在獨生子女,一個人伺候四個老人;那麼,這類作家藝術家組織換屆一次,增加個名譽主席,五屆八屆過去,一個現任主席,八九個名譽主席,又怎麼個聘法!
三、身為名譽主席,一定要自覺地珍惜名譽。說是“一麵旗幟”,固然屬於過譽;但顧名思義,既然叫“名譽主席”,珍惜名譽,原是題中應有之義,絕非過高、過苛的要求。領導不當了,作家頭銜沒變,工作擔子卸了下來,可以潛心從事創作,出更多的成果。當然這要視身體條件而定,可多可少。但品德修養卻絲毫不能放鬆。應該嚴於律己,做出榜樣。決不能辜負作協主席團和全省廣大作家的期待。
四、“名譽主席”,既然屬於“名義”或者“名譽”,那它就不涉及到權力範圍。你看,各地隻有“名譽市民”的說法,不可能有“名譽市長”。古人說:“君子思不出其位。”因此,我給自己訂了一條戒律:能幫忙就幫忙,但決不幹預;縱使幫不了忙,起碼也不能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