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記住你,而不是記住你穿了什麼
讓人記住了你,而不是記住你穿了什麼的女人,是最會穿衣服的女人。
我認識的最會穿的女朋友,她從來不去大商場買衣服。淘寶和露天的小市集,還有路邊的創意小店,是她最樂於去的地方。
有的衣服,單獨拎起來看非常一般,但她有神奇的能力,能把它們搭配得好看。
她家境優越,有很多追求她的男人送首飾給她,但她從來不戴。
她知道按照心情來做簡單的配飾,自然而不做作,令人讚賞。
不會穿的女人,做盡嚐試,喪失自信。
會穿的女人不費吹灰之力。
我自己就是一個不太會穿的人。
這個朋友給我的建議就是:穿你自己覺得舒服的,不要因為追求流行而犯錯。
我最難忘她說的一句話:如果他們很少注意你穿了什麼,但已經記住了你,那麼,你已經很會穿衣服了。
所以,我索性放棄了追求流行。
簡單的T恤,搭配牛仔褲。穿有質感的基本款,不會錯,讓自己舒服自在的衣服就是最好的。
接受自己先天的身材,想辦法取長補短。
對所謂的“風行”的東西,持懷疑的目光。它穿在別人身上好看,但不一定適合自己。
所以,我從來沒有試過UGG。
也不是所有的人都適合細細的金項鏈。
我喜歡那種手感好的,有令人無法抗拒的天然質感的衣服。
當然,如果看到有人穿著一件好看的,令人心動的毛衣,也別害羞,大膽去問:你在哪裏買的?
一件漂亮的衣服,不要介意一穿好幾年。
不要去跟別人比高下。
收起不合適穿的衣服,衣櫃裏的東西,要少而精致。
也別衝動地去購物,在打折季談便宜,買回一堆最後不穿送人的衣服。
把錢花在你真正喜歡的東西上。
遇見真的喜歡的款式,可以買下同款不同的顏色。
帽子和圍巾是高效的配飾。
一條小黑裙,足夠應付各種場合。還有,黑色的高領毛衣,是經久不衰的氣質單品。
如果你穿得簡單,就不要去過度設計自己的發型。
盡量多穿顏色明亮的。人生總有暗淡的時刻,這時需要你衣服來幫你提亮心情。
穿出你的風格,比穿得時尚更重要。
永遠要保持自己的“風格”,不要因為他人的評價而轉變。
還有,要穿得好看,別忘記一個最最重要的秘訣,那就是:
放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