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不堪回首的艱苦歲月(1 / 2)

我說道:“你說的那個南霸天我知道,遊擊訓練班的時候,我給他們上過電台使用課!後來怎麼樣?南霸天跑了嗎?”

韓僑說道:“那還用問,亂槍打死!由於經常槍斃犯人,因此我和李誌堅的情緒都低落到了極點,我想十五年徒刑恐怕熬不出去了。正在這時收到家裏來信,說我父親去世了,臨死時還喊著我的名字。我簡直不想活了,可我那時才二十四歲,年紀青青就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我也不甘心。有一天我在水稻田裏水平地,一個叫郝誌祥的犯人找我的麻煩,這家夥原是國民黨統治時期的一個地痞狗腿子,其壞無比,總想拿別人立功,經常向管教幹部打小報告,犯人沒有不恨他的。他說我這裏平的不好,那裏平的不對,還說我幹活投機取巧,把我氣壞了。我掄起鐵鍬照他腦袋劈去。要知道,因為是新開荒的地,為了切草皮,犯人的鐵鍬三麵都磨的象刀子似的,這一鍬如果劈在他腦袋上,非把他腦袋削去半個不可,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他沒想到像我這樣一個大學生,身體又瘦又小,竟敢這樣行凶,他嚇的趕緊往前跑,可兩隻腳陷在泥裏,挪動不方便,隻把身子彎了下去,我的兩隻腳也陷在泥裏,往前挪動不了。因為他彎下身去,我的鍬就夠不著他腦袋了,同時當鍬落下去的時候,角度也變了,一下就拍在了他的後背上,把他打的趴在了泥裏,我的鍬把斷成了三截,我把吃奶的力氣都用上了!帶工的幹部命令在附近幹活的幾個犯人趕緊把他扶起來,時間長了泥水就把他嗆死了。他穿個棉襖,背上都被我打紫了。誰也沒有想到我會幹出這種事來。帶工幹部立刻命令把我捆起來押回監舍去,帶上手銬腳鐐塞進了小號裏。 這回的小號跟上次關的小號可就大不一樣了。小號高一米左右,寬不足一米,長一米五左右,像我這樣一米六三的小個子,在裏麵站不起來,躺下伸不直腿,活像一個棺材。我這一鍬要是劈死了他,毫無疑問我要償命,即使他死不了,用鐵器行凶,我也要被加刑,可是關了我三個月就把我放出來了,隻記了一大過,沒有加刑。這是為什麼呢?管教幹部找其他人了解情況,我們倆是怎麼打起來的,所有的犯人都異口同聲說是他挑起來的,都說這個家夥壞,說他平時彙報別人也是假的,犯人沒有不恨他的。其實管教幹部也知道這個家夥壞,他並不屬於“自己人”(所謂“自己人”就是那些國家幹部、軍人犯一般刑事罪的家夥。毛澤東把這些人稱為“人民內部犯罪”。在勞改隊裏,這些家夥實際上成了犯人中的貴族)的範圍,同時又考慮到我剛入監不久,刑期長,思想不穩定,最近父親又死了,心裏難過,因此算是對我從輕發落。不過這三個月的小號也算是閻王爺開恩,好歹活出來了。

我說道:“真想不到,你小子在勞改農場吃了這麼多苦?”

韓僑說道:“這他媽算個屁?最難受是餓啊!我們每天三兩八的苞米麵,這個滋味真不好受阿!出來時我真成了皮包骨頭了,腳鐐子摘下來以後,我連十公分高的一根門檻都邁不過去,隻能像剛學會走路的小孩子一樣,用手扶著門框才能邁過去。

在北京監獄時我認識了一個叫孫得高的犯人,山東萊陽人,父母在抗日戰爭期間參加過膠東遊擊隊,後來被日本人殺害了。解放後他參加了海軍,是海軍少尉。五十年代初共產黨大力號召學習蘇聯老大哥,跳舞是蘇聯人的主要娛樂活動之一,於是我國的機關、工廠、學校、部隊等每個星期六晚上都舉辦舞會。孫德高迷上了跳舞並在舞會上交了個女朋友。交女朋友是要花錢的,他掙的那點軍響不夠花就向戰友借,但借了他又沒有錢還人家,人家多次問他要,他還不出。有一次一位借給他錢的戰友當著他女朋友的麵問他要錢,他覺得這傷了他的麵子,結果把人家打了,於是被關了禁閉。他又把禁閉室給砸了並打了看禁閉室的戰士。本來關七天禁閉就算了,這下可好,被軍事法院依破壞軍紀罪判刑三年。他更火了,繼續胡鬧,又被加刑到七年並轉到地方,進了北京監獄。這下他更灰心了,女朋友也吹了,自己的父母為革命獻出了生命,而今天為這麼點小事就判我七年徒刑,這輩子算完了。於是便破罐子破摔,頂撞幹部、抗拒勞動、罵監獄長,又被加刑到十五年。他幹脆就豁出來了,越鬧越厲害,監獄長找他談話,他打了監獄長一個嘴巴。這還了得!犯人打管教幹部那是犯死罪的,要是換一個沒有像他這樣的家庭出身背景的犯人,動手打管教幹部,非槍斃不可。但考慮到他畢竟是烈士遺孤,原犯罪也較輕,又不是反革命這樣的階級敵人,因此對他寬大處理,加刑到死緩,塞進了小號,一關就是三個月。在小號裏每天給他三兩八錢的苞米麵窩頭(或稀粥)吃。“三兩八”是什麼意思呢?聽一些早進監的犯人說(管教幹部也透露過)是一位法醫研究出來的,一個人隻要不幹活,躺著不動,每天吃三兩七錢五的苞米麵就餓不死,四舍五入成了“三兩八”,這也算是“人道主義”吧?! 在三年“自然災害”期間,社會上的人都吃不飽,全國餓死了幾千萬人,你想,勞改隊犯人的生活能好嗎?犯人當中又犯了錯誤的“犯人中的犯人”,被關起來不勞動,還能讓你跟一般犯人享受一樣的待遇?於是便決定隻給“三兩八”吃。說來也奇怪,有人被關小號最長達一年多之久,竟然沒有餓死!我看這位發明“三兩八”的法醫真“應該得諾貝爾生物獎!”但這種長期饑餓的滋味可真難敖嗬。上刑隻是皮肉之苦,是短時間的,而這種饑餓卻是長時間的。凡是五九年到六一年在北京勞改單位被關過小號的犯人,一提起“三兩八”沒有不害怕的。 孫得高被關了三個月實在受不了啦,要求跟監獄長談話,監獄長問他:“怎麼樣,孫得高?你想談什麼?你服不服?”他說;“報告監獄長(犯人跟幹部談話,前麵必須加‘報告’兩個字,過去孫得高從來沒喊過報告),我服了!在敵人的機槍麵前我沒有低過頭,現在共產黨把我餓怕了,我服了,我低頭認罪。”監獄長笑了,把他放了出來,這回可真的成了皮包骨頭了。後來孫得高也到了興凱湖勞改農場並且跟我在一個中隊。我們在一個中隊呆了四年多,後來他被調走了。他雖然被加刑到“死緩”,但我估計用不了十年他就會被釋放的,因為他畢竟屬於“自己人”。出來後,那些刑事犯可就對我另眼相看了,這就應了那句話:“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