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旗袍店回家嚴汝筠並沒有去崇爾,仍舊留在家裏陪我,他忽然有了興致要教我寫毛筆字,我想起來秦彪那時候寫書法很精妙,他下筆非常硬朗,和他一輩子打打殺殺練就的鋼鐵骨頭分不開,而嚴汝筠的筆鋒比他還要好,蔣瀾薇和我說嚴先生是這世上最有風度最優秀的男人,他什麼都會,什麼都精通,又不言不語,瀟灑安靜的他讓人瘋狂。
我將鋪在桌上的宣紙擺好,用鎮台壓住,又拿徽墨在硯台裏碾磨,這塊徽墨是劉誌送來的,當時嚴汝筠和沈燭塵風頭正盛,兩個人爭奪廳長的職位他勝算要大一些,劉誌知道嚴汝筠喜歡寫字,特意在古玩街淘換了這塊最好的徽墨,說是朋友之義送他把玩,其實就是借花獻佛意圖拉攏他。
嚴汝筠用筆尖沾了一點墨汁,他停頓在宣紙上方,問我識字嗎。
我說識字,也知道文義。
他嗯了聲,教我寫隸書。
我記得他最擅長草書,最考驗書法功力的也是草書,流芳百世的墨寶多數是草書見長,可草書難,寫形難寫意,寫得好猶如一陣風,觀賞性極強,可如果沒有功底上來就寫草書,反而徹底露怯。
嚴汝筠從背後抵住我臀部,將我半壓在桌前,他輕輕抱住我,指尖握在我手背上,教我一筆一筆落下,他寫得十分緩慢,我心不在焉,餘光盯著他近在咫尺的臉,他長得真是魅惑,那樣濃烈逼人的味道,幾乎將我溺死其中。
女人都說白白嫩嫩高高瘦瘦的男人最迷人,最好有一雙非常好看的手,指甲修剪得整齊,愛穿襯衣。
然而遇到嚴汝筠才會知道那些被稱為英俊的男人是多麼平庸又弱不禁風,他充滿棱角的臉孔,清俊剛烈的氣場,深邃高挺的五官,集齊了這世上最好的樣子。
那是一個人連做夢都不敢夢到的模樣。
他沉默寫完第二個字,問我在看什麼。
“你眉骨那道疤痕,真迷人。”
他重新蘸了一些濃墨,“怎麼不問疤痕是如何留下的。”
“嚴先生早年跟著秦彪打打殺殺,當然是血泊中留下的。”
“你害怕嗎。”
我歪頭笑著說為什麼要怕,我喜歡嚴先生的英勇與強勢。
他很滿意我的回答,他不喜歡膽小怯弱的女人,他之所以隻有蔣瀾薇一個死士,並不是他沒有可以培養的目標,也不是沒有女人願意為他奉獻生命,而是他統統看不上。
不能在刀槍麵前麵不改色,不能在水深火熱中臨危不懼,不能在敵情當頭沉著冷靜,骨子裏殘留著女人的懦弱和屈服,都會被他一一否決,他想要同他一樣剛烈固執不動聲色的女人,最好是一張不被人察覺防備的臉,裹著一顆殘忍冷漠的心,所以他才會選擇我。
“前兩天維多利亞鬧場子的人,聽說是白澤?”
他握著我的手微微一頓,“你怎麼知道。”
“白夫人那天找我,提起了這件事,白家上下焦頭爛額,想要救他平息這次風波,可想到嚴先生的勢力又束手無策,病急亂投醫找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