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因為考慮到黃樂樂身體的原因,並沒有讓她作為證人出庭。
其實我知道,這是法外有情;畢竟黃樂樂要做母親了,而且還積極配合,對林婉剛的指控和調查;所以政府也顧及了她的形象,采取了一定的保護。
而最為落魄的,就屬林婉剛了,如今眾叛親離的他,連個律師都請不起;審判期間,也一直低著腦袋,隻是當他把目光,看向小姨的時候;我感受到了那裏麵的意味,那是一種深深的懺悔!
旁邊的小姨最終還是哭了,林婉剛再壞,那也是她親弟弟;嘴上說歸說,可真到了這一步,那種血濃於水的親情,還是讓人無法控製。
那個時候,林婉剛的精神,似乎早已經徹底崩潰了;麵對各項指控,他沒有表現出任何反駁和不滿。
後來法官,著重提了一嘴:“林婉剛,在英國期間,你是否策劃了,拐走金港集團前董事長海歐,以及他前愛人姚彤的孩子?”
林婉剛愣了一下,我也愣了一下!因為對比於前麵,永滄河大橋、四孤山危機等,林婉剛所犯的滔天罪行,這件事簡直不值一提。
“是!”林婉剛點頭說。
“你是否又利用孩子做要挾,逼迫那倆人強行發生性?關係,以達到為你生孩子,傳宗接待的目的?!為此,你還故意傷害嬰兒,斷下了一根手指,作為要挾?!”
“是!”林婉剛木木地點了點頭。
可當這句話說完後,庭審現場頓時一片嘩然!
“原來金港的海總,並不是因為偷情?!”
“原來他們兩個,是為了保住孩子的安危啊?!”
“這個林婉剛,真是罪惡滔天!為了達到目的,竟然能想出這種辦法!而且連…連嬰兒都不放過!”
聽著周圍的議論,我和夏姐先是驚訝,接著臉上露出了春天般的笑容!
原來是這樣啊,法官之所以著重提這些,是想給我洗白,曾經被林婉剛抹黑的形象!
接著法官又問:“你是否又買通了一些,港城當地的媒體,利用你逼迫他們發生關係的視頻,刻意抹黑、詆毀海歐先生的形象?!”
“是!”林婉剛把頭深深壓了下去,他的罪名,已經羅列了十幾分鍾了。
“謔!”聽到這話,現場再次一片嘩然!
後麵還有不少媒體和聽證人,正義感十足地站出來,要聲討那些扭曲事實的媒體,還港城一個幹淨的媒體環境。
那一刻,我的心終於放開了;因為不管我和姚彤,當初有沒有發生過什麼;至少大眾能理解我、同情我了;我們是迫不得已,並非背叛愛情。
庭審到了最後,林婉剛數項罪名成立,並宣判了死刑!
而黃樂樂作為從犯,且並沒有參與作案的策劃,事後積極自首和舉報,並協助受害人逃跑;因情節較輕,被判了兩年零六個月;法院又考慮到她身體原因,最後緩期一年執行。
聽到這些結果,我心裏的大石頭,算是完完全全放下了;因為“緩期”的話,將來可操作的空間就很大;如果黃樂樂表現良好,很有可能還會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