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西文化當中,內閣製度都不是什麼新鮮玩意,不過盡管都叫內閣製度,可是中西方的內閣製度卻基本是兩種東西,它們之間的差異之大,絕非一個詞語能夠涵蓋。
眾所周知,華夏的內閣製度是源自於大明,其出現本身也是因為一個非常有名的曆史事件之後——即胡惟庸案,這一案件的特殊性自然無需多言,總之朱元璋廢除了兩千多年的宰相製度,改變了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界限。
當皇權過於龐大的時候,帝國繁重的政務都會堆積到皇帝一個人身上,即便是長時間007工作的朱元璋皇帝,也會感覺到辛苦勞累,而到了他的子孫後代的時候,由於沒有老朱這麼奇葩的能力,於是果斷分權給了官員,也就導致了內閣製度的出現。
也就是說,華夏的內閣製度是源於皇權的過於集中,而導致不得不出現的分權現象,因此明朝皇帝內心並不想給那些為自己幹活的大臣們以太高的官位,也就導致初期的內閣大學士們,幾乎都是以顧問的身份參與到政事當中,官品則隻有小小的正五品。
與此同時,由於皇帝對大臣們都不放心,因此明朝的閣臣們隻有建議權,也就是票擬的權力,沒有決策權,也就是沒有披紅的權力,因此早期都是閣臣票擬,由皇帝本人來披紅,從而保證皇帝擁有最大的權力。
可問題是,即便隻是披紅,皇帝每天也需要007上班,這對於皇帝來說實在是太殘酷了,因此披紅權力也就慢慢過渡到了皇帝最信任的人手中——即內廷的太監們,他們開始讀書學習,參與到政治當中,而就像前麵所說的,他們的角色並不是閹黨,而是保皇黨。
這一製度延續到了清朝,而即便是清朝改頭換麵的軍機處製度,也無非就是內閣製度的一個翻版,並沒有超出這個局限的範圍。
可是,無論是明朝的內閣製度還是清朝的軍機處製度,並沒有達成皇帝真正想要的狀態,而且恰恰是因為明清的這兩種製度,才導致內閣的權力責任劃分變得困難,甚至導致文臣集團的權力過於泛濫。
簡單來說,內閣或者是軍機處的作用是在於輔政,因此皇帝是必須要給與內閣一定的權力,而由於沒有了宰相,導致六部的庶務是被下放到了部閣,使得尚書們的權力變得更大,這樣一來內閣統籌六部也就變得順理成章。
可問題就來了,內閣擁有巨大的權力,可是權責卻並不一致,所有的責任都實際上歸屬於皇帝本身,而皇帝又天然不會承擔責任,也就導致出現了問題,全朝廷雖然都是責任人,可是卻沒有人能真正承擔得起責任,又不敢對皇帝問責,隻能選擇不了了之。
其次,在法理上麵,內閣由於沒有宰相之名,自然也無宰相之責,因此即便是更換內閣首輔,也無法對首輔進行問責,因為他們明麵上並沒有權力。
像嘉靖時期的嚴嵩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嚴嵩無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權;有宰相之權,而無宰相之責。”這句話正是說出了內閣製度的弊端所在,而且正因為首輔權責不一致,也才使得明朝黨爭紛紛,像嚴嵩被徐階擊垮,而徐階又被高拱逐走,這也反映了內閣本身的不確定性。
明朝的內閣製度本身並不夠全麵,更談不上完美,它本身由於不夠健全,才會出現崇禎十七年時間內換掉了十九任首輔的笑話,而朝廷長時間陷入這種無意義的內耗和黨爭中,也才使得明朝的敗亡。
因此,寧渝在建立大楚之後,雖然也建立了內閣製度,可是心裏也一直希望能夠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改變,而改變的方向,自然是要讓內閣權責一致,即責任內閣製度。
寧渝望著臉上帶著迷茫的眾人,語重心長道:“朕是要真正跟內閣共同治理天下的,絕不隻是讓內閣作為一個隻會票擬的部門,這披紅之權,早就應該授予內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