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門外並沒有進去,一名黑衣男子坐在老板椅上,一杯茶放在茶幾上,熱氣騰騰上升,室內的暖氣絲毫沒有阻止它散發自己的熱量。
我細細打量著室內,黑白色為主調,牆角的白梅訴說著它的清高與惑人,牆上掛著大大小小的吉他,米色的吊燈為這個絲毫沒有溫暖氣息的辦公室增添了積分溫暖與親和力,這個老板,應該不會很難對付吧?
沉默良久,不知如何開口,我身子微微一晃,手上的手鏈發出輕微的碰撞聲,男子似乎聽到了動靜,身體微微一擺,低沉的聲音響起:“是尚曉茶來了麼?”
我下意識的點了點頭,道:“沒錯,是我。”
“吱!”
老板椅隨著我的回答轉了過來,男子手中多了原在茶幾上的茶杯,他仔細嗅了嗅茶散發的茶香,淺抿一口,稍稍昂頭,道:“你,要來我的酒吧應聘?”
我點了點頭,默不出聲。
男子見我不說話,這才抬眸,打量起我,我雖在溫暖的房間內,卻隻覺身子發涼。
男子又低下頭,抿了一小口,道:“你既然來了,就要好好回答我的問題,你在這之前有駐唱的經驗麼?”
我一聽這話,僅剩的一點氣勢立馬煙消雲散,用小小聲道:“沒有。”
男子的眉頭微微一蹙,抬起頭,眸子對著我的眸子,道:“既然這樣的話······你會什麼樂器呢?”
我怔了怔,道:“我會吉他,不過不會電吉他。”
男子聽到,將椅子又轉了回去,背對著我,不隻是對我說還是對他自己說:“不會可以慢慢學······”
男子伸出手點了點掛著吉他的牆壁,道:“去選一把,然後彈給我聽。”
我順從地走了過去,挑了一把品質不算很高的吉他,彈唱了起來,依舊是我最喜歡的《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好想你。
卻不留痕跡。
······
一曲終,眼淚情不自禁地滑下,愛過了七年的人,怎麼會在一個星期後輕易地忘記?
季未涼,我恨你,恨你為什麼要闖入我的世界。
我恨我自己,恨我自己為什麼要認識他,且愛上了他,這一愛,便是七年。
難怪,七年之癢,無真心之人,真的很難跨過這道坎。
我昂首,三十度,以前喜歡昂首三十度,是因為這樣可以看見你最美的微笑,現在喜歡昂首三十度,是因為這樣可以不讓眼眶中的淚水輕易地溢出。
男子呆呆地看著我,半晌,才道:“你從現在開始,就是我們酒吧的周末駐唱歌手了。”
我聽到這句話,驚喜地看著男子,道:“真的可以麼?老板!”
男子揮揮手,道:“莫叫我老板,我見你也是性情中人,背後定有故事,你叫我符影便罷。以後上班不許遲到!”
我狠狠地點了點頭,淚水隨著頭部的擺動而掉落,滴在了地板上,我立馬準備轉身就走,不想讓符影看見我的窘樣。
符影道:“慢著!”
我定住腳步,卻沒有轉過頭,背後再次響起符影的聲音:“喏,紙巾,擦擦吧。”
我轉過身拿過紙巾,一邊跑出Tea phyme 一邊用紙巾慌慌張張地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