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三爵製(1 / 2)

次日一早。

尚書台製詔蓋印,下抵國相府。

隨即,國相府則署衙刊印,分於長安個閭裏、城門、村邑,布告於民。

數以百計的信使,也持之複件,奔往司隸、涼州各地。由各地府衙,刊印發布,公示國朝官員、百姓、商賈等。

軍爵。

第一等,輔兵。月支五十錢、糧五鬥。

第二等,正兵。月支百錢、糧一石。

第三等,公士。月支二百錢、糧二石。

第四等,造士。月支三百錢、糧三石。

第五等,良士。月支五百百錢、糧五石。

第六等,奉國都尉。月支六百錢、糧六石。

第七等,輔國都尉。月支八百錢、糧八石。

第叭,鎮國都尉。月支一千錢、糧十十石。

第九等,奉國將軍。月支兩千錢、糧二十石。

第十等,輔國將軍。月支三千錢、糧三十石。

第十一等,鎮國將軍。月支五千錢、糧五十石。

第十二等,關內侯。月支六千錢、糧六十石。

第十三等,都亭侯。月支八千錢、糧八十石。

第十四等,都鄉候。月支一萬錢、糧一百石。

第十五等,亭侯。月支兩萬錢、糧二百石。

第十六等,鄉侯。月支三萬錢、糧三百石。

第十七等,縣侯。月支五萬錢、糧五百石。

第十叭,郡侯。月支六萬錢、糧六百石。

第十九等,縣公。月支八萬錢、糧八百石。

第二十等,郡公。月支十萬錢、糧千石。

凡軍功爵,無戰功者不得賜,永為典製。

文爵。

第一等,假吏。

第二等,正吏。

第三等,公士。

第四等,造士。

第五等,良士。

第六等,下大夫。

第七等,中大夫。

第叭,上大夫。

第九等,下卿。

第十等,中卿。

第十一等,上卿。

第十二等,關內侯。

第十三等,都亭侯。

第十四等,都鄉候。

第十五等,亭侯。

第十六等,鄉侯。

第十七等,縣侯。

第十叭,郡侯。

第十九等,縣公。

第二十等,郡公。

凡文績爵,無政效者不得賜,永為典製。

民爵。

第一等,平民。

第二等,士民。

第三等,公士。

第四等,造士。

第五等,良士。

第六等,關內侯。

第七等,都亭侯。

第叭,都鄉候。

第九等,亭侯。

第十等,鄉侯。

第十一等,縣侯。

第十二等,郡侯。

第十三等,縣公。

第十四等,郡公。

凡民爵,五等及下,非有資國重者不得賜。六等及上,非有大功於國者不得賜。

文爵各等月支與軍爵無異,民爵五等及下,與軍爵同。六等及上公侯爵,與軍爵同。

三爵製分,可謂是將原本的爵位製度給砸了個粉碎。但對於大多數人來,並沒有太多的抵觸。

尤其是三軍將士,封賞雖然未下,可早有消息傳出。凡參戰之將士,以自身現有二十等爵爵位,同置新頒軍爵。此外,另加一等。

新爵與舊爵的對比,無疑是新爵更加惹人喜歡。二十等爵早已崩潰,沒了與爵位等同的田地賞賜,士卒所能獲得的利益已經大大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