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借屍索賠(2 / 3)

而且,昨天淩晨十二點半左右,西貢的交通部夥計在路上拍快照,正好拍到你的車子從那裏經過,十二點半的時候你還在西貢,可你說自己十一點半左右就離開村屋了,這話,你自己信嗎?”說完這話的時候趙雄故意大力的拍了下桌子,方晉傑現在這個樣子你就不能對他太過溫和。

“我昨天晚上真的十一點左右就離開阿芳那裏了!

不管你們信不信,但我說的是事實,昨天晚上也不知道怎麼的,我從阿芳那裏離開開車回家,可是剛出村子車子就爆胎了,我隻好在路上換了輪胎,這才耽誤了回家的時間,我車子後備廂裏那個爆胎還在呢,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檢查!”趙雄的應對還算是準確的,被他這麼一拍桌子,方晉傑總算配合了不少。

“這一點不可能成為法庭上的證據,因為你完全可以事先準備好一個爆胎!”張大勇直接反駁了方晉傑說的理由。

“這是真的,我沒有騙你們!”方晉傑立即辯解。

“好,就算你說的是真的,可是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的帶有你指紋的帶血水果刀又是怎麼回事?你該不會說這又是巧合了吧?”趙雄暫時停下詢問方晉傑的作案時間,而是直接拿證據說話。

“這一點我不知道,反正我沒有殺阿芳,我也絕對不會殺阿芳!對了,那把帶有我指紋的水果刀,肯定是凶手嫁禍給我的,阿芳住的地方我有使用過水果刀,凶手完全可以拿我用過的水果刀偽裝是殺死阿芳的凶器然後嫁禍給我。

一定是這樣,一定是這樣的!兩位阿sir,我是冤枉的啊!”

“你說現場發現的帶有你指紋的水果刀是凶手故意栽贓嫁禍給你的,可那裏平時是李文芳在住,凶手如果是拿的那裏的水果刀栽贓給你,那水果刀上為什麼隻有你的指紋而沒有李文芳的指紋?這一點,你怎麼解釋?”方晉傑的自我辯解剛說出口趙雄就直接用事實邏輯反駁。

“這…”被趙雄反駁的一時間方晉傑也是無話可說。

“關於李文芳被殺這件事你可以自己先好好考慮再說,但是,之前的碎屍案件,現在,你要先說清楚了!”張大勇見一時半會的李文芳被殺這件事再問下去隻會是僵局,便將話題轉移到之前的碎屍案件上。

既然之前是碎屍確認不是李文芳了,那麼到底是誰?又是怎麼死的?這一切都要問清楚,畢竟這也是一條人命!

“是意外!那件事情,完全是意外!

我和阿芳結婚已經十幾年了,彼此之間的感情也不像剛結婚的時候那樣好,前幾個月更是經常為了一些小事吵架,嚴重的時候我們甚至還動手了!

這樣的婚姻讓我很厭倦,正好那個時候我遇到了梁冬琳,我們兩個很談得來,就這樣,時間長了後我們兩人就好上了,後來這件事被阿芳知道了,為此她不僅和我大打了一架,還故意和她們醫院的外科醫生在一起。

知道這件事後我非常生氣,但是越生氣,我就發覺自己對阿芳更加在乎,後來實在忍受不了我和她的關係再這樣下去,於是我跟她把心裏話都說了,我求她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改過自新,我也想和她要一個孩子,我們兩人完全可以再重新開始更加美好的生活!

本來一切都計劃的好好的,可是那陣子不知道怎麼那麼倒黴,我那家工廠一批貨出了問題,導致我資金鏈幾乎斷裂,眼看著我就要破產了,所以那陣子我每天都在廠裏忙到很晚。

那天晚上我從廠裏下班後到醫院去接剛下完夜班的阿芳,開車的時候我跟她抱怨了幾句廠裏的狀況,不知怎麼地,她又扯到了我和梁冬琳的事情上,那件事我的確是做錯了,所以我就沒有跟她吵,於是就任由她說下去,可是沒想到我的讓步反而讓她變得敏感起來,竟然在車裏就對我動起手來,我正在開車,阿芳她拍打我的手很影響我,所以我就轉過頭跟她理論,誰知道就是這麼一分神的時間,迎麵走過來了一個女人,我一時沒刹住車,那個女人就被車子給撞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