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借屍索賠(3 / 3)

等我和阿芳下車去查看的時候,那個女人已經不醒人事了,我當時很慌張,我想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搶救,可是阿芳摸了那個女人的脖子後說人已經死了,叫救護車過來也沒有用,正好那個時候現場沒有任何人,為了掩蓋這件事,我和阿芳便將那個女人扔在路邊的草叢堆裏,然後立即開車離開。

等把車子上的血跡洗掉後我很害怕那個女人的屍體被發現後你們警察會查到我身上,誰知道阿芳說她看到那個女人的獻血證了,說跟她的血型是一樣的,而且我剛給我們兩人買了人壽保險。

經過我出軌這件事後阿芳就很不想繼續在這邊待下去,她想要移民,可是移民需要很大一筆錢,而我給她買的保險能夠賠償一百萬美元,要是有了這一百萬美元,我們想要移民就簡單的多了,於是阿芳想出了一個主意,用那個女人的屍體來代替她!

我當時已經被嚇得完全沒有了主意,阿芳說什麼我都聽她的,於是我們又轉頭回去把那個女人的屍體搬回了車裏。

正好我有朋友在西貢村屋那邊有個房子沒人住,我們就把那個女人的屍體連夜搬到那裏。

在那裏我們對那個女人的屍體進行了處理,阿芳是醫院的護士,經常上手術台幫忙,所以對於怎麼處理屍體這件事很有經驗。

阿芳曾經去醫院看過婦科病,因為怕你們從這一點上查出她的身份來,所以除了割掉那個女人的頭顱和十根手指外還把腹部也給切掉了。

為了讓你們有能夠證明屍體是阿芳的證據,阿芳特意將自己的右手拇指頭斬了下來,還故意讓我把她的拇指頭扔在屍體附近,為的就是讓你們以為屍體和手指是同一個人的,為了加重可信度,我特意把拇指頭放在鐵絲網邊上,讓你們以為是我離開的時候不小心落下的!

後麵的事,你們也都知道了!

阿芳為了我把她的右手拇指頭都斬了下來了,我怎麼可能會去殺她?”方晉傑在說他和李文芳作案過程的時候整個人情緒還算穩定,可說到最後整個人的情緒又激動了起來。

對於方晉傑這個時候的情緒激動趙雄直接再次拍了桌子,方晉傑被這麼一拍桌子,情緒一下子安定了不少。

趙雄算是看出來了,對這個方晉傑,不能太客氣!

聽了方晉傑碎屍案的前因後果後,趙雄對那個被車撞死的女人真是感覺非常無辜。

這可真是飛來橫禍!

同時對於李文芳的死,趙雄這時候覺得這女人死的真是活該,明知道方晉傑在開車,竟然還敢在車上胡亂發脾氣,不知道很多的車禍就是這樣引起的嗎?

當然,趙雄的這個思想前世的觀念占據了主觀念頭,畢竟前世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的被強調和進行宣傳,隻是現在是1985年的港島,對於後世的交通意識,很多人都是沒有的。

即便是後世交通安全教育那麼的不斷被反複提及、宣傳,可每天不也照樣有人因為這個而出車禍嗎?

不過聽了方晉傑的講述,趙雄當即發誓,以後自己開車一點要小心再小心,不然即便有係統在身,自己的小命也不夠玩的,而且,要是因為自己而傷了別人,那可就真是罪過了!

趙雄不敢說自己是一個好人,不過對每條生命的最起碼尊重,趙雄還是有的!

“‘保險’,賠錢不賠命!”不知怎麼地,趙雄腦海裏突然冒出來了這麼一句話,這句話他記得應該是前世看到過的一條交通安全宣傳標語。

隻是現在這句話放在方晉傑這件案子上,完全是顛倒了過來,而且還顛倒的相當離譜——“保險”,出事故,借屍體,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