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一稅製 中(1 / 2)

曆史上的租庸調製後來被兩稅法取代,兩稅法後來又衍生為明朝的一條鞭法,再發展為清朝的攤丁入畝。再之後無論是民國還是再之後的時代,都是在這些稅法的基礎上加以改良的,直到延續數千年的農業稅被徹底取消。

這裏麵最重要的便是兩稅法的開創。

兩稅法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建議頒行的。是以原有的地稅和戶稅為主,統一各項稅收而製定的新稅法。征收金錢為主,分夏、秋兩季征收。

一條鞭法是由桂萼在嘉靖十年(1530年)提出,之後張居正於萬曆九年(1581)推廣到全國。是把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它雜征總為一條,合並征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這樣大大簡化了稅製,方便征收稅款。同時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進而增加財政收入。

後來老百姓種田,一畝地就交多少公糧,大大簡化了收稅的流程。

黃明遠於是和鄧議、夏安恂二人商議,先是取消所有的田稅、賦稅、徭役、雜稅和人頭稅等,統一設為農業稅,分夏、秋兩季,以貨幣計算,並統一征收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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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黃明遠也想統一征收銀兩,這樣可以減少損耗,而且方便省事。但這個年代銅錢和金銀都極為稀少,根本不能滿足稅收需求。除非等到雲南的銅礦、美洲的白銀、日本的黃金大量湧入中國,否則神仙也沒有辦法。

這算是中國特有的糧食本位的金融政策吧!

然後廢除以戶計算稅賦的方法,按照土地數量征稅農業稅。

鄧議看著黃明遠的新稅收政策,剛開始有些震驚,後來便是對黃明遠無盡的佩服。

“衛公,這真是良策啊。

統一稅賦,便使得各級官吏難以巧以名目,叢弊為之一清,稅賦趨向穩定,百姓也得以安定。

按照田地的數量為依據征收,同時廢除丁稅,更是會避免人多地少賦稅重,人少地多賦稅少的局麵。

而把力役改為雇役,由官府雇人代役,也大大減輕了農民負擔。”

鄧議一眼便看出了新稅法的好處。

黃明遠的政策,是按照當前的時局,綜合唐朝的兩稅法、明朝的一條鞭法、清朝的攤丁入畝等政策所設定的。

這些政策出發點都是盡量貼合時局,而沒有一味地生搬硬套,比如銀錢納稅。

黃明遠笑道:“致謀啊,你還少說了兩條,一是賦役征課也不再由裏長、糧長辦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繳入庫,免除了多級侵蝕分款之弊,同時削弱了地方宗族的影響力。二便是使得無地少地的農民擺脫了丁役負擔,不再被強製束縛在土地上,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動的勞動力,對活躍商品經濟起了推動作用。”

在鄧議和夏安恂二人看來,這種天才般的想法,也隻有天才人物黃明遠才能想到。二人甚至不由得羞赧,身為黃明遠在內政方麵的主要謀臣,在稅收製度上的見識還不如黃明遠。